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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最牛釘子戶」橫阻公路:收到補償金拒搬遷(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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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ERDI 發表於 2015-5-22 09:4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一幢三層住宅矗立在兩條快車道上,將新建的大路攔腰斬斷

  原標題:「最牛釘子戶」橫阻公路

  在洛陽市洛龍區伊洛路上,一幢三層住宅矗立在兩條快車道上,將新建的大路攔腰斬斷,被稱「最牛釘子戶」。

  記者了解到,該住戶已簽訂拆遷協議,並收到補償金,但因質疑政府未經百姓同意且無法律文件擅自拆遷拒絕搬遷。相關部門表示,該城中村改造項目已取得國家批複,是依法拆遷。

  村民們表示,不搬遷的原因是政府的征遷手續不合法,屬於非法拆遷。

  鄧記超等村民告訴記者,2014年9月,一些村民曾要求公開練庄村土地詳情,洛龍區政府在答覆書中稱《豫國土資函(2014)357號》和《豫國土資函(2014)58號》已批複徵用練庄村集體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為城市建設用地。然而村民在有關部門卻查不到這兩份文件。

  「連文件都沒有,這不是在忽悠老百姓嗎?這就是非法拆遷。」村民鄧進民說。村民認為,當地沒有批複文件就非法拆遷,即使簽訂了拆遷協議也是被騙,沒有法律效力。

  針對村民強烈質疑的政府答覆中的「空頭文件」,洛龍區關林街道辦副主任郭強表示,洛龍區政府答覆中寫錯了文件期號,批複文件應是《豫國土資函(2004)357號》和《豫國土資函(2004)58號》。

  郭強說:「洛龍區政府給群眾的答覆中誤寫了文件期號,導致群眾誤解,這是工作的失誤,但練庄村城中村改造確實已列入地方規劃,是合法拆遷。」

  村民王萬里告訴記者,從2011年拆遷開始,村民多次找到有關部門狀告當地非法拆遷,當地政府也曾多次向村民作出解釋,但雙方始終未能達成協議。鄧記超等村民說:「村委會沒開村民大會就決定拆遷。」

  郭強表示,練庄村拆遷改造是根據洛陽市2009年頒布的城中村改造實施辦法,由村委會牽頭進行的「自拆自建」城中村改造。「拆遷前,村裡多次組織村黨支部會議、村民代表大會聽取村民意見,還對每家每戶做了意向調查,當時全村600多戶有近93%的村民同意拆遷。」練庄村村主任李丙義說。

  而村民鄧進明等表示,在2011年5月確定拆遷前,村委會確實開會徵求過拆遷的意見,但村委會並沒有召開村民大會,同意拆遷的比例也沒有那麼高。「當時同意拆遷的估計也就六七成。」鄧進明說。

  記者調查發現,練庄村共有600餘戶村民,在2011年5月2日至5日的首次集中籤訂拆遷協議時,有60%的村民簽訂協議。隨後經相關部門多次動員協商,有村民陸續搬遷,最終剩餘49戶,其中10戶已簽訂拆遷協議,並拿到補償金。

  目前,未搬遷村民家中已經停水停電,只能自己拉電線用電,取市政綠化水來維持生活;而練庄村也因未能全部拆遷無法新建項目,舊城改造陷入僵局。

  洛龍區城建部門曾對個別「釘子戶」提起法律訴訟,要求法院強制執行,但因執行成本高,執行中常會遇到群眾情緒性抵制,容易引發社會問題,因此並未大範圍使用。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仍將通過協商爭取達成協議,但不排除通過法律訴訟手段強制執行。村民對此表示,如果政府不能充分證明拆遷的合法性和給予合理賠償,將不會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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