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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遙遠:莫讓套路和死磕異化了法治中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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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聶樹斌案已非同小可,世界輿論在圍觀,全國人民都是陪審團。眼看案件真相浮出水面,一步步冤魂昭雪,不料案件出現劇情化、娛樂化,儼然不再是正義戰勝邪惡的律政片了。

  其一,山東高院重審聶案,案情變成「套路」劇情。

  首先重磅推出的,是聶案控辯雙方「背對背」的聽證會。在中國,聽證會本是屬於行政程序和立法領域中的事項,在刑事訴訟法中並沒有聽證會這個環節。聽證會在中國民間口碑不佳,幾次關於價格調整的聽證會都是聽證會完了之後就漲價,網民戲稱為「聽漲會」。聶樹斌案「一案兩凶」,爭議巨大,僅僅從目前已經公開的情節看,聶案在偵查、起訴、審判階段漏洞百出、疑點重重,完全符合再審的條件,應該直接進入再審程序,根本無需聽證會這個環節。基於公開公正地辦成鐵案,令民心和世界輿論信服,為「法治中國」形象加分,山東高院破天荒地搞了這次刑事申訴聽證會。

  聽證會內容由山東高院官方微博全程播送,效仿薄熙來案件審判的公開形式。聽證會上,聶案申訴律師與河北原辦案的公檢法代表隔空「交火」,河北相關方面就律師對聶案所提的種種疑團,作了全面辯解,堅持認為「聶樹斌案並非錯案」。河北省高院承認聶案辦理有程序上的瑕疵,是那個年代辦案正常的「疏忽」,只屬於一般辦案質量問題,不影響聶樹斌犯罪事實的證據證明體系。河北方面竭力淡化「冤和錯」責任。

  但聶案代理律師陳光武認為,申訴方沒有機會當面反駁河北方面拋岀對聶判罪的證據鏈,才顯得河北方面似乎佔了上風,且微博直播選擇性發布內容,導致公眾誤解。他指出,山東高院刻意安排的聽證會,發布的是被山東高院剪裁得支離破碎的意見碎片,總導演又嚴格要求不準向社會泄「密」。「在山東高院的精心設計下,為河北高院搭建了天女散花般散布謠言的平台。」

  緊接著,中國人民最熟悉的套路劇情登場,央視《焦點訪談》邀請著名刑法專家,量體裁衣、按圖索驥,以河北方面的定罪證據鏈為導向,發表傾向性意見解讀。像當年葯家鑫案,央視邀請犯罪心理學專家發表「彈鋼琴殺人法」宏論一樣。網友質疑道:「李庄案時,西南政法某陳姓教授的角色定位和表演風格十分相似,都是請到後台演播室,和公檢法共商通稿布局,推敲欺世詞章。」

  其二,聶案律師代理的,似乎不是案件而是活報劇。

  真相未見,造型先出。聶案聽證會還沒開,申訴方代理律師陳光武在網上發布微博,聲稱自己有危險,並交代了後事,請法律界名人站台,擺出烈士POSE,引來網民強烈關注。

  央視播出《焦點訪談》后,陳律師發表了長篇微博《洪道德教授  無道無德》,對出鏡專家口誅筆伐:「道德,道德!一個把道德鑲嵌進名字里的洪道德,竟然完完全全的喪失了道德。用謊言為公權力權利做工具和推手。」「陳教授拋棄道德,只是為了趨炎附勢獻媚威權,而您卻除了獻媚威權之外,還做了威權的打手,接過他們遞過來的屠刀,將20年前被冤殺的聶樹斌靈魂又斬殺了一次,並順手向全國渴望聶案惡始善終的人們心中狠捅了一刀。您的手,現在正滴著紅殷殷的血。不知這幾日您每日三餐,吃的是否是殷紅殷紅的人血饅頭......」這哪裡是刑訴律師,分明是憤世嫉俗的巴爾扎克。

  陳律師有意無意之中,把自己擺到了「對抗體制的正義英雄」高位。轉軸撥弦三兩聲,未聞曲調先有情。絕大多數網友支持陳律師追查聶案真相的努力,但並不贊同這篇道德檄文,充滿謾罵、恐嚇的文字,看不出一個刑辯律師的職業素養和基本素質。謾罵不是戰鬥,煽情顯得庸俗,把案件搞得像活報劇,把自己描繪成悲壯烈士,那不是法治。

  人成為權力的共謀者,其實不需太多誘惑。洪教授不發言,央視還可請百家姓教授,當下中國,有獨立人格的良知學者,不可多得。人的天性,喜歡向權力靠攏,容易軟骨和脅從,不是名字叫「道德」就有道德。明知冒天下之大不韙,還要幫腔合謀,那是無可救藥了。附庸權力本無可非議,但請保持良知底線,不要成為幫凶。而普羅大眾唯有堅守,總會有混濁之氣散盡、清朗之風吹來的那一天。

  司法公正在於「窮盡一切法律途徑」。現在聶案控辯雙方都在「窮盡一切法律途徑」,這是公平的。無論是法庭內外,律師要用充實證據、精準法條、嚴謹邏輯來說案講理,而不是嘩眾取寵。案件真相不是一個人說了算,不是河北有關方面說了算,也不是辯護律師說了算。雙方可以有不同觀點,由法官秉公而斷。值此複審緊要關頭,代理律師宜潛心研究案情與法理,為枉法之下冤死者伸張正義,才是當務之急。怎麼能在微博「道德道德」地罵街,把聶案一手好牌,打得近乎勝算無望呢?

  陳律師從善如流,當晚發表了《聶樹斌強姦殺人案聽證代理提綱》,也是他在山東高院聶樹斌案聽證會發言提綱,列舉了「聶案僅靠口供定案」的系列鐵證。如「非法取證、無罪辯解被隱匿、有證據證實聶樹斌遭刑訊逼供、卷宗彩照花襯衣和死者頸部物體無關、疑似女上衣來源不清、認定短上衣系作案工具無證據支持、屍檢未發現舌骨、甲狀軟骨骨折、專家一致認為照片顯示屍體多條肋骨缺損、《屍檢報告》涉嫌編造、辨認記錄、指認現場筆錄涉嫌造假、血型檢驗涉嫌造假、認定強姦沒有證據、隨意抓捕」等事實。 綜上,認定聶樹斌強姦殺人,除非法調取聶樹斌的口供外,無其它客觀有效的證據證實。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這是法治原則。訴辯雙方都要恪守法治原則,特權不能伸手,法官公正判決,每個司法案例都要無瑕疵。權利平等,懲處平等,程序正義,判決公正,這是法治的生命線。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直言警示政法腐敗:「自己得了一些好處,但無辜的人就要有牢獄之災,甚至要腦袋落地……這還是共產黨的天下嗎?!」「如果對老百姓不理不睬,而對有錢有勢的人卻高看一眼,那就沒有什麼社會公平正義可言了。人民群眾每一次求告無門、每一次經歷冤假錯案,損害的都不僅僅是他們的合法權益,更是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是他們對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個錯案的負面影響足以摧毀九十九個公正裁判積累起來的良好形象。」中央對法治中國的堅定意志,無疑值得期許。

  但現實中,民眾依然對法治中國充滿許多疑慮。各種侵犯人權和強拆事件,繼續上演;司法領域的權力魔掌,還是肆無忌憚;犯罪嫌疑人和代理律師合法權利,難以充分保障。長沙區伯「被嫖娼案」已一個多月,民眾的唾沫星子淹沒了長沙警方,涉嫌陷害的國保隊長至今下落不明,官方一直不理不睬,把洶湧民意當放個屁。不久前,又發生民營醫院強拆事件,發生嚴重踐踏法治的「拆遷普法者」賈靈敏案。這些案件都發生在中央提出「依法治國」、「四個全面」之後,無疑在法治中國的堤壩上掘出了一個危險裂口。

  中國司法常常呈現一些扭曲現象。第一,司法常成維穩工具,缺失獨立尊嚴,權力習慣性干涉司法,而不是馬克思說的「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國王,除了法律就沒有別的上司。」第二,法治中國理想豐腴,現實太骨感。權力肆無忌憚地踐踏法治,有哪幾件公共事件處理得公平正義,讓民眾心悅誠服?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侵害公民合法權益,就是動搖國本。試問,權力私慾比民心重要,還是官員烏紗比國本重要?第三,正因為泛濫著維穩思維,公權力各種荒唐走板,各種維穩套路對付民眾,官方輿論未審先判,導致一些本來普通的司法案件,出現政治色譜化、敵我意識形態化,演變成各種鬧劇、國際醜聞。正因此,律師陣營出現了死磕派、作秀派、抱團派,出現了各種鬧庭、絕食、碰瓷、遺書,創造了世界司法史的中國奇觀。

  法治中國的光芒,不是在文件上大書特書,而是在每個案例中矗立法治的獨立尊嚴,將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內化於每個人心中,外化於行為規範。沒有法治尊嚴的至高無上,沒有法治精神浸潤人心,沒有內心的強大法律秩序,沒有更多令人信服的公正案例,法治中國就是一句空話。

  聶案是法治中國的一個標誌性案例。聶案走向,體現依法治國的深度和力度。聶案拖至今日,已有損法治中國形象,如果再不公正重審,失掉的是普天下的民心,孰重孰輕,當局心知肚明,豈是少數權貴的私利所能欺瞞?墨寫的謊言,遮不住血的事實,真相必將大白於天下。天下為人父母者,誰對聶案不動惻隱之心?歷史告訴人們,公道自在人心,欠賬必然要還,只是早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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