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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志明的流氓本性近一步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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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 發表於 2015-4-7 22: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8位華人教會牧者聯署發布《關於「柴遠事件」的調查報告》 節錄。

一、萬潤南、蘇曉康證明,1989年在巴黎,舞蹈演員朱女士曾指控遠志明對其性侵

1. 2015年2月12日,萬潤南先生提供給調查委員會的證言:

「1989年七、八月間,許多流亡者暫時聚居在巴黎南郊一個叫瑪西(Massy)的難民營。期間,有一位從上海來的舞蹈演員朱XX,曾經指控遠志明對其性侵犯。當時我忙於民陣的籌備工作,就委託蘇曉康去調查、了解、處理這件事情。蘇曉康把這件事情大而化之、不了了之了。朱因此很失望,不再和大家來往了。記得有一家香港刊物曾經披露過這件事情,但沒有點名。」

2. 2015年2月13日,蘇曉康先生提供給調查委員會的證言。

以下內容為蘇曉康先生敘述他在2014年6月30日與柴玲在電話中的談話內容:

我當時向柴玲陳述1989-1990年期間(準確日期完全想不起來了)發生在巴黎的某女士指控遠志明強姦她的事件,講了幾個要點:

1、我完全不認識這位女士,只在最初到巴黎時,在難民營見過她;也只接觸過一次,就是我和遠志明買了牛仔褲,太長,遠志明請她幫我們改一改。我至今只記得她好像姓朱,而且不清楚她流亡到巴黎的原因是什麼。

2、我和遠志明離開難民營之後,我再也沒見過這位女士。有一次,我從歐洲某地回到巴黎,當時的民陣秘書長萬潤南叫我到總部去,跟我說,有記者到民陣來採訪,說有一位女士說她被遠志明強姦了,萬潤南要我去處理這件事情,因為遠志明當時任《民主中國》雜誌主編,我是社長,是他的上司。我問萬:「我怎麼處理?遠志明現在又不在巴黎。」萬說:「你開個記者會說明一下嘛。」

記者會就是在民陣總部辦公室舉行的,當時我對記者們陳述了兩點意見:第一、某某說遠志明性侵她,只是單方面指控,遠本人目前外出,不在巴黎,我們無從核實;但如果警察局現在就出面偵查處理這件事,進入刑事調查,我們民陣立刻就會表態。第二、某某女士和遠志明,兩人都不是未成年人,而且那位女士比遠年紀還大幾歲,所以強姦的事實不容易認定。這時候,那些記者才「哄」的笑起來。

以下是蘇曉康先生回答調查委員會關於「朱女士指控遠志明強姦一事有無後續發展」的陳述內容:

事後我也向萬潤南彙報了結果。更主要的是,這個事件,沒有什麼後續的發展,既未成為刑事案件,也沒有什麼記者大做文章;據說港台什麼雜誌對此有過報道,那也很正常,因為當時巴黎是「六四」流亡者和民運的中心,各種負面報道層出不窮。

柴玲信中引述萬潤南稱「蘇曉康把這件事情大而化之、不了了之了」,未知真假。我不知道假如當年萬自己來處理此事件,怎麼能讓這位女士不「失望」?

我記得,後來遠志明回到巴黎時,事情已經平息。我當然還是要他說明事情真相。我記得,他安全不相信這位女士會指控他「強姦」,但他也沒有正面回答,他跟這位女士的關係到什麼程度——這當然也不是我所要問的。

給我印象比較深的是,遠志明好像說,他有什麼事情沒能替這位女士辦妥,對方在要挾他。

調查朱指控遠強姦,是民陣秘書長萬潤南委託我辦理的,朱本人從來沒有直接跟我接觸過,至於她是否直接向萬提出這個指控的,我不知道。

記者會以後,我沒有再聽到關於這件事情的任何新發展。也就是說,民陣和萬潤南沒有再找我談此事;也沒有記者再來民陣採訪此事;也沒有聽說朱本人提出新的指控。

3. 有關證據:調查委員會存有上述萬潤南先生、蘇曉康先生證言的原始電子郵件。


二、柴玲指控1990年在普林斯頓被遠志明強姦 (略)

三.遠志明被指控,2013年五月在德國某營會中,作為講員,對一位80后姊妹有不當行為
證言(一)

C牧師夫婦的敘述:

2013年11月,我們到某教會帶領一個為期三天的培訓。培訓結束后,L牧師夫婦請我們到當地一家餐館喝下午茶。在彼此交通時,L師母提到有一件讓她很困擾的事情,這事情涉及遠志明牧師,她不曉得該如何處理,她想聽聽我們夫婦的意見。

她說好幾個月前(距我們喝下午茶那天五、六個月之前),她帶了教會的Y姐妹(年輕的80后)以及其他姐妹,到德國參加一個長達幾天的營會服事,那次的講員是遠志明牧師。

有一天,她看見了這位Y姐妹和遠志明牧師走在一起,她很疑惑,上前問小姐妹,「你要去哪裡?現在不是要練詩歌嗎?」Y姐妹回答說:「遠牧師要我陪他去散步。」L師母當時一聽,嚇了一跳,心想:「遠牧師怎麼可以讓年輕小姐妹單獨陪他去散步!」於是她馬上阻止司琴小姐妹說:「不可以去,我們馬上要練詩歌了。」

事後她詢問小姐妹,小姐妹才把前因後果敘述了一遍。其中提到了遠牧師邀請小姐妹(單獨一人)到遠牧師私人的房間去聊天,並且還給她一個hug(擁抱)。L師母聽了,覺得太不對勁了。這之後營會期間,她就一直把司琴小姐妹拉在身旁,以避免小姐妹和遠牧師有任何單獨接觸的機會。

L師母還提到,有天她在司琴小姐妹住的房間聊天,中途遠牧師來小姐妹房間,說要借用網路。L師母當時心想:「幹嘛要到小姐妹房間來借用網路?要是這時候只有小姐妹一個人單獨在房間,誰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呀?多可怕!」

我們夫婦聽完之後,馬上告訴L師母,鼓勵她按聖經原則直接去找遠牧師,當面confront(當面質問)他這件事。我們告訴她:「遠牧師邀請年輕的小姐妹陪他單獨去散步,已經是非常不恰當的行為,更不要說把小姐妹邀到自己房間來聊天,還hug人家,這絕對不是身為牧師該做的事情。他必須被告知,要停止這樣的舉止行為。為了遠志明牧師個人和其他人的益處,你要去confront他。」

L師母因此提到了她稍後將在12月份去參加使者年終的差傳大會,遠牧師是主要講員。我們回答說那將是一個跟遠牧師面質的好機會。

後來我們得知L師母沒有去面質遠牧師。原因是L師母又諮詢了一位教會長老,教會長老認為在事件發生的當時,L師母沒有面質遠牧師,等到了事隔「半年後」才想去面質他,已經錯過了面質的好時機,當事人完全可以一口否決的。聽了這位長老的意見,L師母後來就沒有採取面質遠志明牧師的行動。

寫於2015年1月26日

證言(二)

L師母的敘述:

2013年5月,我帶領三位姐妹去德國參加某營會。那一屆營會的主題講員是遠志明牧師。我們主要的事奉是帶領敬拜,所以每次聚會前有練習預備的時間。

就在一次的會前練習,我在聚會大堂遇見遠志明牧師和我團隊中的一位姐妹朝著我走過來,正往大堂外面走去,我當下問姊妹說:「你要去哪裡?現在不是要練敬拜嗎?」姊妹說:「我和遠牧師去外面散步走走。」當下,我心裡納悶想著:「為什麼遠牧師會要和你單獨去散步?」遠志明牧師在旁聽到我對姊妹說:「我們要練敬拜」,他也很快地說:「你們先練詩吧!」他就匆匆的走了。

後來,我找了一個時間問姊妹怎麼回事,「為什麼遠牧師會約你去散步?而且只是你和他單獨去?」姊妹就告訴我整個事情的始末(這部分,請看姊妹自己的陳述)。

我當下聽完之後,心裡很震驚,我不明白他們原來彼此都不認識的情況之下,遠牧師怎麼會邀請一位姐妹去和他散步?我實在想不通。

也因為這樣,讓我越想越生氣,因為後來知道在邀她散步之前,遠牧師已經把小姊妹邀到自己的房間內,單獨交談,還擁抱了她,小姊妹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之下進入他的房間,姐妹純粹將他視為長輩,毫無戒心,所以我很生氣遠牧師這樣的行為。但也很感謝神,是神的恩典讓我來攔阻他們不去散步,是神在保護姊妹。


寫於2015年1月27日

證言(三)

當事人Y姐妹的敘述:

2013年五月份在德國一個營會上,遠志明牧師是被邀請的講員。我和同去服事的一位姐妹所住的房間,就在遠牧師房間的隔壁。

大會第二天早上去會場的時候正下雨,遠牧師正好撞見我和同屋的姐妹,就和我們一起打傘過去。大會下午場結束的時候,他也與我稍微聊了幾句,問我讀什麼專業的。然後我們就各自回屋去了。

等到晚上要吃晚飯之前,我出門正好撞見住隔壁的遠牧師開門出來,他就叫我進去他房間坐一會兒聊聊。我以為可以聊一些信仰方面的疑惑,就進去了。門是虛掩著的,沒有完全關上,但外面路過的人是看不見裡面的。(在談話過程當中,曾有一位學生進來過,告訴牧師說他要的網路密碼之類的事情,牧師就說,「好,謝謝你,你放著就好,我過後自己可以弄。」那位學生就走了。)

我坐下來,開始問他一些信仰方面的問題,但是遠牧師沒有詳細的解答我,一直問我比較personal(個人化)的問題,比如在哪裡學習,有沒有男朋友,和男朋友關係怎麼樣,然後還邀請我去他們在加州的機構看看,說要幫我買機票,讓我打電話給他。說要送給我一些他們拍的DVD。他還說最近在研究拍照,然後拿出他的相機給我拍照。我開始感覺不對。

他拿出相機先show給我看了幾張過去他拍的東西,好像都是風景之類的照片。說自己的技術很不錯,幫我拍兩張,然後就開始從我側身拍了兩,三張。他拿出相機拍我,我就覺得很不comfortable了,而且也沒有詢問我任何的意見就開始拍了,我當時也不知道應該做什麼樣的反應。(過後說可以copy給我,讓我去問他拿。我後來就再也沒有找他去要過。)

我開始感覺到不對,就起身說要離開。遠牧師一聽,就說:「hug一下。」我還沒有反應過來,他邊說就邊過來hug(擁抱)了。很突然,完全不是朋友之間打招呼的方式。在我走出去的時候,還跟我說:「吃完飯可以一起去散步。」我回答說,「有可能要和一起服事的姐妹們排練一下敬拜。」然後我們就各自去吃飯了。

吃完飯,我去到會場先練習了一會兒,然後看到遠牧師走上來,邀請我去散步。我本來就當他是屬靈的長輩,再加上當時沒有多想,就跟著他一起走出去。走出會場時,撞見了我的師母,師母說,「我們要排練了,不能去。」於是整件事情,感謝主,被師母及時阻止了。雖然後面一天遠牧師有敲我們房間的門,說是要借網路用,還問我要不要那些DVD,但後來我都沒有再單獨和他接觸。

寫於2015年1月27日

其他:

1)2月14日,調查委員會對上述證言進一步核實,確定無誤。

2)調查委員會存有L師母電郵原件截圖

3)調查委員會存有網路截圖:2013年5月在德國福音營,講員為遠志明牧師。


閱讀詳情: https://big5.backchina.com/forum/ ... .html#ixzz3WdOMBe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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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求索 於 2015-4-7 22:45 編輯


四、遠志明被指控於2013年9月在巴黎,誘姦一位90后姊妹(未遂)的證言和相關證據

證言(一)

P弟兄陳述:

基督徒。法籍華裔。

2014年6月20日,Z弟兄來我家時,我對他轉述了某某人對遠志明的認識和評論,沒料到Z弟兄氣憤地對我說:「遠志明去年(2013)還有一次強姦未遂事件,是受害人親口對我說的!」我想問這次未遂案件的細節及受害人是誰,Z弟兄又不說了。

6月29日,一位80后女生C姐妹來我家,我向她詢問Z弟兄所說的事,她說,「我知道這事,既然Z弟兄沒有透露受害人的名字,我也就不說了。」

7月2日,C姐妹又對我說,「這件事過後我曾向某老師報告過。」我說:「我猜想這位受害人就是A姐妹。」C姐妹說:「被你猜中了。」於是向我介紹了那次未遂強姦案的過往。

她說,「A姐妹曾寫信給神州工作室,問能不能去實習一段時間。2013年9月遠志明就悄悄地來到我們所在的城市住進旅館,並約A姐妹到旅館與他會面。這位90后姐妹思想純潔,沒有想到這可能是一個陷阱,就隻身去了旅館和遠志明見面后,遠志明並沒有和她多談去神州工作室實習的事,而是和她共同看了一部電影,這不是三級片,其中卻有色情的情節。

之後,遠志明邀A姐妹次日再去,這位90后女生感到了什麼,第二日不敢自己去,邀了C姐妹一起去。

遠志明看到二人同來,感到有些意外,就邀請二人外出吃飯,吃完飯就借口和A姐妹工作把C姐妹攆走了。C姐妹走後,遠志明和A姐妹並沒有回旅館而是去電影院看了一場電影,看完電影回到旅館房間后,遠志明突然擁抱了A姐妹,A感到不妙,立即告辭,遠志明當然不能強留。事後A姐妹在網上查了查遠志明,看到他過去的事情,有些后怕,慶幸自己能及早脫身。

C姐妹又說:「我向某老師報告了這件事,當我說到遠志明約A姐妹到他旅館會面時,老師打斷我的話說,遠志明是牧師,他不可能不知道教會規定的為避免誘惑,傳道人或牧師不能單獨和異性信徒見面,尤其是在旅館房間這樣的地方。他肯定有企圖。等我向老師講完全過程后,老師說這人是個慣犯,他知道如何不留痕迹,不踩到紅線。」

P弟兄

寫於2015年2月2日

證言(二)

當事人A姐妹的陳述:

我是一名來自中國的基督徒姐妹,在法國留學。

事情源於2013年,我曾寫信給神州工作室,問能不能去實習一段時間。

2013年9月我還在國內的時候,遠志明突然聯繫到我,說他剛剛參加完西班牙巴塞羅那的差傳大會,馬上要來法國,並且把到法國的信息都發給了我,包括到達的時間和入住的旅館以及房間號(他給我發的郵件我保存了下來,有此為證。)

9月11日我回到法國之後,他當天就聯繫我讓我到了他住的旅館。當時是中午。他讓我進房間之後,跟我簡單介紹了一下他現在在拍的和準備要拍的東西,他還說他這次來法國避開了所有的熟人,也讓我不要跟教會的弟兄姐妹說起。

接著他請我去吃了飯,之後又把我帶到他旅館的房間裡面,跟我說他電腦上有一部電影是他助手在網上下載的,還沒看過,邀請我和他同看。電影名字叫做《肚臍》,是一部韓國片,電影中有一些尺度很大的情色鏡頭讓我感到不適。觀看的過程中他還讓我坐在床上,自己坐在床的另一邊,還不斷問我冷不冷要不要把被子蓋上,說了幾次后我就把薄毯蓋上了。看完了之後我覺得非常尷尬,而且已經五六點,我早上剛下飛機有點疲憊,提出離開。遠志明提議說讓我不要回去,幫我在這個旅館再開一個房間。我拒絕了之後回家了。


離開旅館之後遠志明又邀請我第二天陪他逛城市,我感到不太對勁,當晚就給教會的一位姐妹打電話讓她第二天陪我同去。第二天遠志明看到這位姐妹一起來了,明顯有點不太高興,不過還是帶我們去吃了中午飯,接著借口要跟我單獨談實習的事情支走了這位姐妹。

姐妹走了以後,他說想去電影院看電影,讓我陪著他一起。他叫我選一部電影,我這個時候已經感覺不對,有所提防,所以選了一部我之前暑假在國內已經看過的電影「極度空間」,避免自己注意力集中在電影的劇情上。看完之後我就提出自己回家,也把他應該怎麼坐車回旅館的路線告訴了他,但是他還是堅持要讓我送他到旅館房間。我拗不過,只好又陪他回到旅館。


到了他房間之後我馬上告辭,但是他說他明天就要走了,讓我晚上留下來陪他睡覺,還說他不會把我怎麼樣。我堅持要走,他說那好吧,但是走之前要我給他一個擁抱。然後他就抱了上來,剛開始還正常,但是越抱越緊,而且還再次提出讓我留下來,他一個人很孤獨之類的。抱著我的時候我一直低著頭,他就讓我把頭抬起來,我一直不敢因為感覺一抬起來他就要親吻我。擁抱持續了兩三分鐘之久,最後我推開他離開了房間。


在擁抱我之前他還要給我50歐元作為我陪他這兩天的費用,我不收放到桌子上了,後來他又塞到我的口袋裡面,當時慌亂之下我只想著要走,忘記有沒有將錢還給他。

晚上回家之後我馬上把這件事情告訴了陪我一同去的姐妹,她安慰我了很久我才平靜下來。

遠志明回美國之後還給我發了幾封郵件,但是我一直沒回。之後有一個星期五他還在美國給我打過一個電話,問我好不好最近在幹什麼,為什麼不回他郵件。我隨口敷衍了兩句就掛斷了。


這件事情在教會裡一直沒有公開,是因為發生之後我們都比較迷茫,那位陪我去的姐妹就這件事情詢問了一位老師,老師的建議是讓我們暫時保持沉默,因為遠志明的行為算是踩界,並沒有什麼能作為證據,一旦暴露的話我們會被很多人攻擊,如果以後遠志明其它的罪行被人揭發,我這個時候就可以站出來把這件事情講出來。所以在教會只有極少數我們信得過的長輩知道這件事情。沒想到半年之後,隨著柴玲在網上的一封信,這位老師的預言都被實現了。

寫於2015年2月3日晚

以下是當事人A姐妹回答調查小組的提問而有的補充:


• 當天遠志明穿的應該是一件運動裝,電腦型號不記得,只能肯定不是蘋果,屏幕偏大,顏色應該是深色的。


• 第一天就是在樓下附建的餐館吃的飯,第二天是在市中心的一家法餐廳。吃飯的時候沒有說什麼特殊的,就是閑聊,時間太久內容已經回憶不起來了。


• 遠志明提出要看電影之後,我出於禮貌才答應的,而且有所提防特地選擇了一部之前看過的電影。去電影院看的不是中國電影,是一部美國科幻電影《Elysium》,中文名字翻譯為《極樂空間》。因為遠志明不懂法語,所以我不能選一部法語片,而這部電影是唯一我看過的英語電影。


• 我又沒什麼精神問題,怎麼會自己勾引他了之後還覺得不對勁,第二天還要找一個人陪著才敢去見他呢?同時因為我已經在現在的教會服事很久了,而我之前(事情發生后不久,在2013年12月之前)也已經聯繫過了教會中的長者,他們答應以後如果必要可以站出來為我的人品進行擔保。

證言(三)

陪伴當事人前去見遠志明的C姐妹的陳述:

二零一三年九月,我接到A姐妹電話,說遠志明牧師在巴黎了,要跟她討論實習的問題。A說他們已經見了一天,但是因為只有他們兩個人,她覺得怪怪的,邀我作陪。我雖然覺得只有他們兩個人見面一天是有欠妥當,當時也沒有想太多,正好我有一些關於服事與學習的問題,認為有個牧師長者來問問他也好,恰巧那時不需做工,所以就應允陪她同去。

次日早晨,約在一地鐵站見面后同去遠牧師下榻酒店。我與A姐妹見面之後,A姐妹說前天晚上在酒店,遠牧師邀她看了個韓國電影,裡面有不雅鏡頭,她覺得不適。姐妹沒有描述很細,我也沒有再問太多,相對沉默了一段時間,我也只能是說弟兄、姐妹同處一室,瓜田李下,總是不大合適。

到酒店后,遠牧師見到我明顯有些意外,簡單寒暄介紹,也就坐車去往巴黎塞納河邊。一路三人無言,姐妹本身比較害羞寡語,我就故意找些問題,來打破沉默。之後去巴黎塞納河邊一家餐廳就餐,這時有件小事是讓我很敏感的。我點了漢堡和薯條,問姐妹要不要一起吃薯條。遠牧師說,她都(這麼)胖了,你怎麼還讓她吃薯條,別給她吃了。事情不大,只是我覺得好像這句話不應該出自只見面一天的牧師和姐妹之間,而更像是很熟的朋友之間開玩笑。總之這句話是那天最讓我感到不適。


餐后,遠牧師說如果你有事就可以先走了不用陪我們,我說下午沒事做。可能兩三點吧,遠牧師說我們要回酒店討論實習,你在也沒什麼意思,就可以先走了。我看實在是推託不了,就只能跟他們告辭。

當日晚些時候,A姐妹打給我電話,說她感覺很不好,因為遠牧師在酒店抱了她,讓她感到很害怕,還提出說讓姐妹留下來,說他感覺很孤單,最後拿出50歐元為感謝她兩天作陪。並且說我離開之後他們沒有去酒店討論實習,而是去電影院看電影了。

因著中午的敏感,當時我對姐妹所描述的並不懷疑,問她說有沒有被欺負,在遠牧師走之前會不會再見。讓她稍微平復一下心情。這種事情我還是不曉得該如何處理,我只能說牧師也有軟弱,或許我們以前都把牧師看的太完美了。我會再考慮一下怎麼辦,讓她回去時候注意安全,不要想太多。

我那時對這件事也很詫異,一方面要安慰姐妹,而同時自己也很迷茫,我甚至不曉得自己是如何放下電話的。

一段時間之後,打電話給A姐妹,她說B弟兄問她見面怎麼樣,什麼時候去實習,她就將這件事情告訴了B弟兄(並不是提供證詞的弟兄)。

之後與B弟兄通話,對方情緒有些激動,想要打給遠牧師,或者採取什麼行動。我一方面安慰B弟兄,一方面怕事情鬧大不好收場,覺得自己需要幫助。

所以之後的一周,我約了某位老師。他聽了之後,問到遠是不是我們巴黎教會的聘任牧師,與巴黎教會有何關係之類,最後老師認為,遠牧師的行為,是類似於踩界,再前進一步就是公然犯罪了,但是目前他又好像什麼也沒有做,所以你們也沒有辦法控告他。而如果有一天,有別人揭發他的某項過失或者罪過,你們可以說,嗯那件事我不吃驚,因為,怎樣怎樣。你們是可以做佐證,但是現在證據不足。而你此刻需要做的事,是儘可能保護當事人A姐妹的名譽,不要讓更多人知道,同時堅固她的信心,讓她不要跌倒。

談過之後,我決定聽從老師的建議,之後告訴A姐妹不要再讓別人曉得這件事,並告之原因。

又過一段時間,老師有再問過我最新什麼情況,我說姐妹有一些受傷。他表示很遺憾,並強調不要再讓遠志明跟你的姐妹有通話,這樣對姐妹不好。


我當時知道遠志明事後還有在給A姐妹電話,所以後來我也有跟A姐妹詢問電話內容及語氣,及她的感受之類,並決定如果遠牧師繼續打給A姐妹,我有義務出面制止。所幸此事沒有後續。

神的恩典夠我們用。

寫於2015-02-05

證言(四)

當時聽見此事的Z弟兄的陳述:

我是一名基督徒弟兄,在巴黎的華人教會服事。

2013年,9月11日晚上,A姐妹突然在QQ上問我第二天有沒有空陪她一起去見遠志明。我問她怎麼了,她說她今天已經見過他了,覺得遠志明太熱情了和他在一起好尷尬。我當時還開玩笑說是不是他看上你了,姐妹說怎麼會。因為第二天我早上有課,就說如果她找不到可以全天陪著她一起的人,我就中午下課了以後趕過來。過了一會她就跟我說她找到了教會裡一位姐妹可以第二天陪她去,我說那就行。之後一段時間也就一直沒有再說起過這件事情。

10月27日,主日聚會之前,我們在去教會的路上剛好碰面,一起去教會的途中我突然想起之前遠志明來我們城市的事情,就問她那件事情怎麼樣了,實習的事情有沒有談成功,沒想到她說別提了,被我猜中了什麼的,我愣了一下馬上反應了過來,問她遠志明是不是有暗示她什麼,她說:「他都抱住我了啊。」我吃了一驚,問她怎麼抱住她的,她說是遠志明讓她送自己回酒店房間,然後抱住了她。我問她後來怎麼了,她說她推開遠志明走掉了。我當時意識到她可能不願意多說什麼,就沒有繼續問下去,但是心中的震驚無法用言語形容。我能找到當天的日期是因為晚上回家之後,這位姐妹在QQ上跟我說,希望我別因為她跟我說的這件事而有負擔,不然她會內疚。

後來我們關於此事的經過也有過一些零散的交流,讓我也意識到遠志明在此事上,從確定目標到引誘女生都是十分嫻熟的,一定不是初犯;隨後柴玲向眾教會的公開信,更加確認了我的想法。

主內Z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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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求索 發表於 2015-4-7 22:47 | 只看該作者
遠的流氓本質被進一步揭露, 竟然還有那麼多基督徒替他辯護。 基督教哪裡有公義可言, 就是藏污納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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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 發表於 2015-4-7 22:47
遠的流氓本質被進一步揭露, 竟然還有那麼多基督徒替他辯護。 基督教哪裡有公義可言, 就是藏污納垢! ...

只有遠一個嗎?還有個倪拓身也是個強姦犯,現在基督教都不認帳了。他們的慣用手法就是誰要說這樣的事,就說是撒但在攻擊神的僕人。再不就是說,要說造就人的話,把這負面消息給滅掉。從這樣的手法去看,那已不是公義不公義的問題了而是邪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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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求索 發表於 2015-4-8 12:54 | 只看該作者
拎不清 發表於 2015-4-8 07:19
只有遠一個嗎?還有個倪拓身也是個強姦犯,現在基督教都不認帳了。他們的慣用手法就是誰要說這樣的事,就 ...

你看你看這幫人的素質就很清楚了, 很多事半路出家的民運分子。 把海外民運搞得四分五裂,名存實亡,混不下去了, 才來投奔耶穌。依然是拉幫結派,黨同伐異。他們要是有正義,那耶穌就是撒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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