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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員工懷孕不是「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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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LATER 發表於 2015-3-8 10:3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從7000元到2300元,自從懷孕后,王女士的工資接連三次跳水,最後被公司辭退。3月5日上午,鄭州市中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勞動合同糾紛,判決王女士的「老東家」支付相應的工資差額及賠償金。據鄭州市中院統計,2014年,全市共受理涉婦女權益的各類民事案件10192件,其中,婚姻家庭 3357件、人身權利3019件、涉勞動權益2862件。(據3月6日大河報)

  不管是從我們的傳統道德、社會的公序良俗還是國家法律來說,婦女懷孕生孩子都是一件非常光榮自豪的事情,因為女性懷孕生產是我們每一個人生命的延續,也是我們國家和社會的未來和希望。正因如此,婦女合法的懷孕生產不僅值得社會尊重,更是受法律保護的。但奇怪的是在一些企業中婦女懷孕生產倒像是犯下了彌天大罪一樣,因為懷孕工資就來一個三級跳水,這不僅是懲罰,更像是在故意逼其離職。婦女懷孕到底得罪誰了?

  實事求是的說,女員工懷孕或生產在一定程度上是會影響到工作的質量和水平。但這種影響,或企業為此蒙受的損失,正可以看成一個企業為社會承擔的一種義不容辭,而又微不足道的責任,而且這種責任是一種道義,更是法定的。企業故意動用手段,千方百計降低女員工薪酬,甚至將其辭退,不僅是在故意推卸社會責任,有違最基本的企業道德,更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徑。因此,對這種企業必須依法予以嚴肅懲處。

  一些企業之所以敢肆無忌憚的侵犯女職工的合法權益,踐踏法律,與其說是因為我們社會的女性員工軟弱好欺,甚至忍氣吞聲,一般不會(或不敢)訴訟法律外,更是我們的監管部門態度曖昧,甚至法律部門也總是「和稀泥」的原因。就是這位工資遭遇「三級跳水」的女職工,訴訟法律了,問題曝出了,但結果還就是補償一點賠償金了事。告了就補償,不告就耍賴,這種違法行為的違法風險基本為0.。環境如此寬鬆,難怪一些企業見利忘義,把道德和責任完全拋在了腦後?

  因此,要遏制和杜絕這種行為,就必須加大違法風險,決不能讓那些欺負女職工,把女職工正常懷孕生產也當成「罪過」的企業,支付差額和賠償金就完事了。應該看到,支付差額和賠償金僅僅是應盡的義務,而更應該被追究責任和受到懲處,只有把這裡的風險無限放大,變成企業的「雷池」,那些無良企業才會老老實實、規矩起來。讓女員工能安心的懷孕,放心的生產,這是我們的責任,更是社會對所有母親的一種起碼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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