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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父女94次申請政府信息公開 被裁定「濫用訴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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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牽 發表於 2015-3-5 12: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江蘇南通市一對父女在1年時間內曾至少94次向中共行政機構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並向法院提出8次相關訴訟,最終卻被法院裁定「濫用訴權」,駁回起訴。


據大陸媒體消息,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期間,江蘇南通市的陸紅霞,曾分別向中共南通市公安局、國土局和發改委申請公開「被拘留人員伙食費標準」、「接處警記錄」以及工程項目批文等政府信息。

陸紅霞父親陸富國曾在2013年8月至12月期間分別向中共南通市城建局、國土局、發改委和審計局申請公開關於「城北大道工程」的施工許可證、征地批文、立項批文、審計報告等政府信息。

報導稱,2013年至2015年1月期間,陸紅霞與父親陸富國、伯母張蘭三人以「生活需要」為由,分別向政府機構提起至少94次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中共南通市政府公車的數量、牌照號碼、城北大道工程前期征地拆遷費用1.5億元資金來源等信息。

在收到中共政府機構答覆后,陸紅霞陸富國父女又分別向複議機關提出39次行政複議。在行政複議程序后,陸紅霞和父親分別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覆「沒有發文機關標誌、標題不完整、發文字型大小形式錯誤,未註明救濟途徑,屬程序違法」等理由,向中共南通市中級法院、如東縣法院、港閘區法院提起政府信息公開之訴共計36次。

報導還稱,現年38歲的陸紅霞表示,她與父親陸富國都認為政府征地存在拆遷手續不全、暗箱操作、補償過低、強逼簽空白協議、宅基地沒有補償等現象,「這些都跟我的切身利益相關」,因為政府行政機構答覆並不令人滿意,所以才提起訴訟。

2015年2月27日,中共南通市港閘區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以陸紅霞、陸富國父女「濫用訴權」為由,駁回起訴。

對於中共南通市港閘區法院的裁定,引髮網友熱議。有網友直言:「沒看出申請的項目有什麼可保密的,都屬於公共項目的,老百姓有知情權,不管是什麼理由,我們納稅人就想看看不行么?為什麼要保密?」

網友宰執:「我覺得法院濫用權力。政府把錢花哪裡了,納稅人有權知道。」

網友沽酒笑春風:「他依法申請公開,你就公開給她看,他看了自然不繼續要求了。還是有些東西見不得人呢?」
一網易網友:「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網友lxw75228:「政府里見不得人的太多了,沒法公開!」

網友geopeeker:「公開了就不是中國特色了。真正濫用權力的恰恰是法院!」

網友閑雲出岫:「本案沒有『濫用訴權』。原告及其親屬因不同訴求多次告訴,不構成在本案中『濫用訴權』的證據。」

網友idab:「主人要看賬,為什麼僕人不讓看?」

一上海網友:「看到的只是法官爛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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