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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殺人獲死刑 中國留學生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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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三白 發表於 2015-2-26 02: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在日殺人獲死刑 中國留學生提起上訴(圖)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因搶劫殺人罪在日本被判死刑的31歲中國留學生林振華,因不服判決,於2月25日向日本法院提起上訴。
  據新華國際援引日本共同社消息,律師引用林振華的話說,林無法接受日本法院的判決。這名律師此前曾批評法院判決,稱法官沒有充分考慮林振華當時作為一名外國學生所面臨的困難。
  日本名古屋地方法院2月20日就2009年發生的「愛知母子遇害案」進行宣判,以搶劫殺人罪判處被告原三重大學中國留學生林振華死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5月1日晚,被告林振華闖入被害人山田保喜子家中盜搶財物,拿扳手、廚刀等兇器先後殺害山田及其次子,刺傷其三子,搶得約2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1.4萬元)現金等財物后逃逸。
  2012年12月,日本警方在調查一起汽車盜竊案時發現,被捕的作案人林振華的DNA與「愛知母子遇害案」現場留下的證據一致,遂以涉嫌搶劫殺人將其逮捕。
  案件審理中,辯方認為被告最初只想偷盜財物,沒有搶劫意圖,主張避免極刑,但被法院駁回。名古屋地方法院院長松田俊哉稱,「罪犯在這起案件中犯罪意圖強烈,十分冷酷,沒有可避免極刑的特殊情況」。
    此前報道 中國留學生在日本搶劫殺人被判死刑
  中國網2月21日訊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名古屋地方法院20日宣判,對被控在愛知縣殺死和傷害母子3人的中國籍無業人員林振華判處死刑。這個來日本求學的中國留學生是從何處開始走上歧途的呢?在拘留所寫的筆記里,他用日語寫下了因經濟困窘而偷東西,最終發生搶劫殺人事件的一系列經歷。
  林振華是山東人,獨生子女。筆記顯示,其父母都是性格平和的公務員。他在筆記中回顧少年時期稱成績經常排在前五名,是班裡的帶頭人。不過,他在報考名校時失誤,差幾分沒能考上。
  在父親的建議下,2003年林振華來到日本,在京都的日本語學校勤奮學習,用了一年多時間就通過了日語能力考試1級。他描述理想稱希望今後辦個旅行社,成為日中交流的橋樑。
  不過,他在經濟上很拮据,還吃過便利店廢棄的便當。但考慮到生活簡樸的雙親,其自尊心又不允許向父母求援。進入三重大學之後,他的身體垮了,生活更加困窘。據稱,由於飢餓,偷東西都沒了罪惡感。
  日本除夕夜,林振華因在超市偷竊河豚生魚片等高級食材被抓,檢方告知在簡易起訴后預計會判罰款。這一天是發生殺人事件的4天前。因為想弄到錢付罰款,他闖入一戶住宅殺死和殺傷了母子3人。儘管那個讓人悔恨不已的犯罪之夜的記憶使得林振華飽受煎熬,但沒有勇氣自首或自殺。
  在名古屋地方法院的公審中,林振華稱當初要是依靠一下父母就好了,自己的想法過於天真導致了殺人案。在2月3日的公審中,他背對著旁聽席上的父母,用中文低聲向雙親表示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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