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蕭銳:監獄亂象有多觸目驚心

[複製鏈接]

6609

主題

6901

帖子

1萬

積分

六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1193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COSLATER 發表於 2015-2-7 09:3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減刑生意、毒品流通、死亡陰影,這不是影視劇情,也不是陳年往事,而就是當下,匪夷所思的監獄生活。據澎湃新聞報道,瀋陽第二監獄發生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媒體介入採訪后發現,在高牆之內有著種種令人瞠目結舌的混亂景象:服刑人員隨意飼養寵物,幹警受賄從事減刑、保外交易,監獄內賭博、毒品盛行,禁閉等懲罰手段被濫用,已知就有多名服刑人員在禁閉期間死亡。

  減刑生意、毒品流通、死亡陰影,這不是影視劇情,也不是陳年往事,而就是當下,匪夷所思的監獄生活。據澎湃新聞報道,瀋陽第二監獄發生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媒體介入採訪后發現,在高牆之內有著種種令人瞠目結舌的混亂景象:服刑人員隨意飼養寵物,幹警受賄從事減刑、保外交易,監獄內賭博、毒品盛行,禁閉等懲罰手段被濫用,已知就有多名服刑人員在禁閉期間死亡。

  高牆外的人們,對一牆之隔內的了解程度,少之又少,大眾媒體關於監獄內部情況的報道,除了監獄系統內部例行的文宣內容之外,也一直不多見。這固然與監獄作為一個神秘的國家刑罰執行機關,其本身的特殊職能有關,但也與社會本身的法治化程度,以及法律對公民權利(包括服刑人員的合法權益)保障程度有關。

  1 月29日,司法部召開全面加強監獄戒毒所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啟動全國範圍內監獄戒毒場所大整頓,此次整頓的重點包括了手機、現金、毒品等違禁品,這與媒體近期曝光的監獄範圍內相關亂象有對應關聯。對監獄這樣的國家刑罰執行機關做大張旗鼓的整頓與紀律重申,不難窺見相關問題在系統內部的嚴峻程度。

  澎湃新聞報道的這一起瀋陽二監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事件,發生在2013年7月,並不是年代久遠、法治不彰的過去式,而是最新近的時事。此前國家法律部門、社會媒體密集關注的一系列冤假錯案糾正,尚且還可用距今十幾年、乃至幾十年的所謂「歷史原因」去做部分解釋,那麼當下正在發生的監獄管理個案,當再無法歸咎於歷史的尷尬時刻,也迫使有關部門更誠懇地直面現實存在的問題。

  在押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自縊、窒息死亡」的結論與屍檢時發現的顱骨4.5cm骨折形成巨大的反差,沒有視頻監控資料、自縊工具、死亡現場照片等物證被封存(甚至法醫都無法調看),死訊到來前三天,依然輕鬆淡定地提醒家人「幫他的車年檢」……這起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個中疑點,不能不讓人對涉事監獄內部的管理狀況打上一個問號。尤其令人不解的可能還在於,死者劉宇生前有八萬元的「減刑活動經費」去向不明,而獄警收取好處、辦理減刑保外在瀋陽二監還有先例可循。

  媒體循著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個案介入調查,涉事監獄的管理亂象逐漸浮出水面,在此期間值得追問的,不僅是具體一座監獄本身的日常管理流程。按照《監獄法》的相關設計,人民檢察院在各監獄都派駐有刑罰執行的監督機構,2015年1月31日,最高檢將沿用30多年的監所檢察機構更名為刑事執行檢察廳。這還不包括監獄系統本身的監督機制設計,結合前段時間高官減刑、假釋問題被清理整頓的新聞,檢察機關對監獄等刑罰執行場所的法定監督職能,是否足夠到位,或者說為何無法及時、有效地預防問題、發現問題,依然值得追問。

  法治秩序之下,每個社會成員都必須是法律的遵守者,這其中執法者群體的法定義務相對更多,不僅在於執法者本身的守法義務,更在於執法者也是法律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所必須要嚴格監督與防範的重要群體。執法者手握重器,尤其是在監獄這樣高牆隔絕的環境中,如何以符合法治精神與法律程序的方式進行監獄管理,變得異常重要。服刑人員,除了被有法定時限的政治權利剝奪期間之外,在遵守監獄管理規範的前提下,其基本的人格尊嚴、人身權利不應被忽略。

  日益洶湧的監獄亂象之外,不免讓人想到此前一度密集出現的看守所在押人員匪夷所思的各種死法。封閉監管環境不能是、也不應當成為法治秩序的例外。執法者犯法,執法機關放任非法治的秩序在其轄區成為「潛規則」,都應當被調查、被糾正、被嚴懲。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25 12:13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