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g in a poke,裝在袋子里的豬?這不禁讓人聯想起東郭先生和那隻裝在袋子里的狼。其實,這是一個俚語,表示「未經過目(或仔細看)而購進的貨」。
Pig in a poke里的poke是對bag或sack的古稱。幾百年前,人們去集市時總是背著這種粗麻布或帆布製成的袋子。這樣的袋子很結實,和超市裡免費分發的塑料袋可是兩回事,你就是像用它背一頭豬回家都沒問題。
在14世紀的歐洲農產品集市上,一些狡猾的商人擅長在作交易時玩弄花招,如果你買東西時不仔細查看,最後裝在袋子里背回家的貨物就有可能令你大失所望。特別是在做大宗交易時,比如買一頭活蹦亂跳的小乳豬,毫無道德的奸商難保不會趁買主不注意時偷梁換柱,當你氣喘吁吁地把小豬背回家去,打開口袋看到的可能卻是一隻同樣重量的野貓。因此有句話叫don't buy a pig in a poke,就是14世紀對購物者的忠告,後來它的含義漸漸擴展,警告人們在接觸任何陌生的商品或觀念時,都千萬要小心謹慎,以防上當受騙。
此外,還有一個說法是「let the cat out of the bag」,聰明的你一定猜到是什麼意思了吧!
根據《牛津英語詞典》記載,poodling也是一個俚語,始見於19世紀30年代,表示「悠閑從容地旅遊或行走」,例如I spent most of my week poodling about, doing normal journeys like the weekly shopping and going to work.(我這個周大部分時間在四處走動,進行每周採購、還要上班。)
大約1834年,rodeo出現在美語里,表示「圍場,把已攏的牛群圍在一起的圈地」。直到1914年,才有了現代意義「牧人馬術表演」,即一種展示騎馬或套牛等技巧的公開表演賽(a contest or exhibition of riding and roping skills)。有時候,rodeo也被用來表示「摩托車花式表演」。
Rodeo作動詞用時,表示「參加競技」或「(為打烙印而)趕攏牛馬」,例如:美國音樂公司Mineral River出版了一本書,書名為「If I Were A Word, Then I'd Be A Song」里收錄了比爾
Halloween是10月31日,在凱爾特舊曆里相當於「除夕」。在美國、加拿大以及英倫諸島,孩子們穿著各種奇異有趣的服裝,帶面具或化濃妝,走家串戶接受款待,並搞些惡作劇來慶祝這個節日。Halloween又叫做諸聖節前夕,因為根據天主教教義,11月1日是諸聖節(All Saints Day, All Hallows Day or Hallomass),之後的11月2日則為萬靈節(All Souls Day),又稱追思亡者節。Hallow起源於halig(holy的古英語形式),而Halloween實際上是All Hallows Even的簡稱,據說那天死者的靈魂會來拜訪他們生前常去的地方。
Halloween的前夕,即10月30日,愛玩愛鬧的美國人早就按捺不住了。在美國的不少地方,人們早早就準備好各種玩具和遊戲,開始了他們的「惡作劇之夜」(a night for tricks and pranks),有些性急的小孩子也早早就敲響了鄰居家的大門,開始「乞討」食物。在美國東部某些地區,人們把這一天叫做Devil's Night或Mischief Night(在密歇根州的底特律一帶,Devil's Night還不幸地造成了可怕的縱火傳統。)在美國東部其他地區和中西部,人們還把10月30日叫作Trick Night,Corn Night,Tick-Tack Night或者Goosy Night。此外,在東北一帶,如新澤西,還有Cabbage Night的說法。
Eating a crow,難道有人喜歡吃烏鴉肉?據說烏鴉肉是很難吃的,因為烏鴉是飲食不清爽的食肉動物,可是照這個邏輯,素食主義者的肉應該很鮮美了?
其實,eat crow是一個美國俚語,表示「被迫收回自己說的話,被迫認錯」,是一件「屈辱、丟臉」的事。比如說,你確信你的鄰居在地下室里違規飼養眼鏡蛇,於是叫來警察對鄰居家裡進行突擊搜查,結果警察把屋子翻了個底朝天,只找到兩隻長尾小鸚鵡和一隻碩鼠。想必那時顏面掃地的你只能啞巴吃黃連,乖乖地賠禮道歉――have some serious crow to eat。
Keeping up with the Joneses是一個典型的美式習語,表示「和你的富裕鄰居保持同等的生活方式或質量」,這其實是一句諷刺的話,指「和左鄰右舍比排場比闊氣」。
Joneses表示「與自己社會地位相等的人,鄰居」,因為Jones是英語中一個很常見的姓,所以它的複數形式就被用來指代那些生活在你周圍、也許只有一牆之隔的人們。如果你去他那裡串門,你也許會發現他們家的彩電比你家的大,他們家的地毯踩上去更柔軟,甚至他們家陽台上的花草都比你家的茂盛。好吧,你微笑著和他握手告別,回到自己的小家,握緊雙拳大喊一聲吧:「I must keep up with the Joneses!」。
語源學家Barry Popik發現,類似的說法keeping up with the Smiths and the Joneses 早在1894年就出現在書本中,到了19世紀晚期簡化為keeping up with the Joneses,成為一個固定習語。1913年,專欄畫家亞瑟
Pink tea聽起來很浪漫--粉紅色的茶,但事實上這個片語和粉紅色沒有任何關係。Pink tea是過去很流行的一種高雅茶會,屬於正式的社交活動,不是隨便什麼人都可以參加的。Pink tea是19世紀晚期由美國人發明的,當時的pink表示「時尚的,高級的,人選限制嚴格的」(fashionable and exclusive)。Pink的這層含義源於它16世紀時就有的古老本義「頂峰或最佳範例」――這也許和高加索白人健康紅潤(pinkish)的臉色有關,因為in the pink可以表示in good health。到了17世紀,pink同時具有了「精英之一」和「優美高雅的」雙重含義。
17th Nov.
Ghost in the machine
我們中國人用「及時雨」或「半路殺出個程咬金」來形容那些在關鍵時刻出來解圍的人物,在英語中這樣的關鍵人物叫做deus ex machina 。但是這個拉丁語太複雜了,所以我們來看看另一個簡單好記的同義詞:Ghost in the machine。
Ghost in the machine源於拉丁語deus ex machina(God from the machine)。deus ex machina是希臘或羅馬戲劇中的解圍之神,可能當時的劇作家們寫作時常常會遇到情節前後抵觸、故事走進瓶頸的情況,就想出這樣一個神,能夠突然從天而降,使所有不合理的事情變得合理。在戲劇演出中,deus ex machina總是被舞台機關送到台上,專門消除劇情衝突或使主人公擺脫困境。後來,deus ex machina就泛指解圍的人或事件了。
不過,rubber的這種含義和富有彈力的橡膠或橡皮可沒什麼關係。據《英語成語寓言大辭典》(Brewer's Dictionary of Phrase and Fable)大膽猜測,rubber可能和打保齡球時兩個球滾到一起產生的摩擦(rub)有關係,這種摩擦通常屬於重大失誤。另一種可能是rubber在這裡產生了比喻義,即像一塊橡皮一樣輕輕擦去前幾局的勝負,忘記過去,讓最後一局決定參賽者的命運。而最後一局如果失敗,則會完全「抹去(rub out)」失敗一方最後的希望。
如果被人問起英文程度,我們中國人不論水平高低,總喜歡說一句just so so,其實英文里還有一個片語fair to middling,也可以表示「馬馬虎虎,還過得去」。
在fair to middling中,fair表示從good到poor的範圍內的"midway",不算太好也不很差;而middling表示「中等的」。其實很多英語國家的人也不太了解middling,這個詞15世紀時首次出現在英語中,表示「質量中等的,中級品」,比如小麥的質量就曾分為fine,middling和poor三個級別,其中middling表示「麥敷,粗麥粉」。相關的片語還有flour middlings(中粗粒精(面)粉)和rye middlings(粗黑麥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