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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文:「叛徒」周永康最大的罪過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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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LATER 發表於 2015-1-23 09: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在最近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提到周永康案,「周永康大搞權錢、權色交易,嚴重損害黨和人民的事業,也帶壞了一批幹部。不僅要深刻反思周永康案的沉痛教訓,而且要徹底肅清周永康案造成的影響」。我非常贊同孟建柱的說法,特集中三篇談周永康案的舊文,供中央政法委反思周案用。

  第一篇:查處周永康和「依法治國」

  2014年7月30日

  聽聞周永康落馬,我居然沒有什麼興奮感。也許是因為這個遙遙領先的預言已經在網路、在酒桌上飄散了太久。前戲時間過長,等到高潮來臨時,觀眾已經麻木了。

  其實也談不上打破「刑不上常委」的潛規則。毛澤東時代,政治局常委級別以上的坐牢、冤死的大有人在。到鄧、江、胡時代,雖然的確沒有常委再遭刑責,但無人可以證明此間確有常委觸犯國法而未被刑責。況且周永康是一個退休的前常委,此次也只是說他「嚴重違紀」,由中紀委對其「立案審查」,距離「觸犯國法」還有一段路程。

  糾纏這個意義不大。倒是今天另一條新聞引起我的極大關注,使我對周永康的落馬產生新的看法。今天在習近平的主持下,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決定10月在北京召開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會議其中一項重要內容是「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

  憑我多年作時政報道的經驗,我認為這兩條新聞的同時出現絕非偶然,應該是故意安排好的。那麼,安排者的用意何在呢?依我看,就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幾個字上。其中恐怕蘊含兩層意思:第一,查處周永康,體現了中共依法治國的決心;第二,周永康一案暴露出太多「不依法治國」的弊端,以後要清理政法系統的「惡政」,捍衛「依法治國」的治國方針。

  眾所周知,周永康擔任中央政法委書記的5年,在「維穩壓倒一切」思路的指揮下,政法系統製造了無數冤假錯案,嚴重侵犯人權,中國的法治進程被迫停滯、倒退。這一點,是他無論怎麼抵賴都難辭其咎的。

  從某種意義上講,對於執政黨而言,這比貪腐要嚴重得多。論貪腐,不獨周永康家族,其他家族也許更嚴重;但若論對執政黨形象的損壞,則周永康的所作所為要排第一。公檢法執法違法、民眾有冤無處訴,導致民心大幅流失,這無異於在挖執政黨的根基。

  今年1月7日,習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說「要處理好維穩和維權的關係」,並且強調「黨委政法委要明確職能定位,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領導政法工作,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重要作用」。

  如果說十八大上中央政法委書記不進常委是對政法系統勢力膨脹的警惕,那麼習近平的此次講話則可視為對周永康時代政法維穩思路的反思與糾偏。

  但是,中國的歷史告訴人們對於上位者的話,要「聽其言觀其行」,光說得好不行,還得見行動。姑且把查處周永康當作「行動」的第一步,讓我們看看後續會有哪些動作。如果繼續清理過去十年政法系統的「壞帳」,仿效胡耀邦當年平反「冤假錯案」,那麼失去的民心會重歸,損壞的形象會修復。

  總之,我希望看到的是「依法治國」的具體落實。在這樣的治國方針下,無人因在馬路上拉個橫幅、在媒體上發表一篇文章、在報社門口喝幾口農藥而涉嫌「尋釁滋事」被刑拘,再不會出現領導人的一句話、一個條子就決定審判結果的荒唐事情。

  大幕拉開,主角登場。查處周永康與「依法治國」之間到底有無關聯以及有怎樣的關聯,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第二篇:周永康何以帶病登上高位?

  2014年12月10日

  刑一惡而萬民悅。《人民日報》如此評論周永康的被查處。但是很多網民則追問:這「一惡」是怎麼一步步登上權力中中樞的?是誰一路庇護並提拔了這「一惡」?紅二代、少將羅援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大發感慨:這些碩鼠蛀蟲居然爬到了中央高層,這是多麼觸目驚心啊!

  中共中央關於周永康的通告中列舉的6宗「罪」(須經法庭審判后才能定罪),條條都夠重判。但顯然,這些「罪」不是周永康當上政治局常委后才犯下的,其中應有不少是他任中石油總經理、國土部部長、四川書記以及公安部長期間結黨營私的產物。

  依常理,大樹是從小樹苗成長起來的,大貪官也是從小貪官一步一步成長起來的,不可能一夜之間膨脹而成。我們慣常看到的案例也是如此:被查處的貪官們基本都是 「帶病提拔」上來的,一路貪錢一路升職。谷俊山的例子很典型,他當小官時小貪,隨著官職的提升貪得錢也越多,當上總後勤部副部長后,連大金船也敢收。

  令人費解的是,那些個名目繁多的廉政規定對這些貪官似乎毫無作用。台上高調「反腐」、台下大肆撈錢的現象在中國官場司空見怪了。每當他們落馬入獄后,邊流淚邊寫懺悔書時總是不忘將貪錢的原因歸結於「放鬆了對自己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改造」。這已經成為貪官懺悔書的一種經典範式。

  貪官們從來不提的是,為什麼撈錢時那麼容易得手。不說的原因,大概有兩個:第一,他們不想暴露黨和政府的隱私,令黨和政府難堪。因此雖然他們知道那些個廉政規定都是紙老虎,也不去當眾戳破它;第二,他們不想出賣提拔自己的領導,這些領導收了他們的買官錢,昔日充當過他們的保護傘,現在為了自己的利益也會願意在適當的時候把他們「撈出來」。

  仍以谷俊山為例。據報道,查處他的過程異常艱難,好幾次差點夭折。原因無他,即是他的「恩人」徐才厚在力阻調查。徐才厚多次收受谷俊山的巨額賄賂,當然不願意拔出蘿蔔帶出泥。

  正是這種「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使得貪官和他們的「恩人」構成了「腐敗共同體」。在強悍的「腐敗共同體」面前,軟弱的「廉政規定」不堪一擊。此次倘若不是習近平反腐決心異常堅定,谷俊山和徐才厚不會落馬。

  具體到周永康的案子上,更具警示意義。他可不是陳希同陳良宇,止步於政治局,而是一路帶病當上了政治局常委,進入了黨國權力中樞,黨國重器操於其手!

  小官犯錯影響有限,國家領導人犯錯影響巨大。因此我們看到此次中央通告中說周永康「極大損害黨的形象,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重大損失,影響極其惡劣」。  

  既然給黨國事業造成了如此重大損失,周永康領受重罰是必須的。但是提拔他的那些人,他們將這麼一個「大壞蛋」推到黨和國家領導人高位上,總得負點連帶責任吧,否則怎麼說的過去!

  既然周永康之惡重於谷俊山,中央更應該排除萬難一查到底,拔出周永康背後的「泥」。谷俊山背後是徐才厚,周永康背後是誰呢?

  如果周案最後也停留在周個人的懺悔書上,僅僅是「放鬆了對自己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改造」,那麼觀戲日久的民眾一定會失望的。

  周永康一案再次證明一個事實:最大的腐敗是用人腐敗,最大的腐敗在最高層。道理很簡單:權力支配資源的體制下,誰擁有更高的權力,誰就可以支配更多的資源,也就能進行更大的權錢、權色交易。

  最後順便說點題外話:賣國賊也是出在最高層。此次中央通告中說周永康「泄露黨和國家機密」。以後若再有二百五罵我「漢奸」,我就拿周永康的例子去批駁他們!(首發東網)

  

  第三篇:「叛徒」周永康

  2014年12月13日

  看到周永康被人民日報斥為「叛徒」、徐才厚被解放軍報貶為「國妖」,我和我身邊的小夥伴們無一不感到突兀,不是因為同情這兩位被打翻在地的「大老虎」,而是因為很多年都不見這種用詞了,彷彿革命時代重來。

  46 年前(1968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一致通過並批准中央專案組《關於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罪行的審查報告》。報告說,「大量的物證,人證,旁證,充份證實黨內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劉少奇,是一個埋葬在黨內的叛徒,內奸,工賊,是罪惡累累的帝國主義,現代修正主義和國民黨反動派的走狗」。

  41 年前(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一致通過並批准中央專案組《關於林彪反黨集團反革命罪行的審查報告》。報告說,「這些材料提供了林彪反黨集團密謀發動反革命政變,妄圖謀害偉大領袖毛主席,顛覆無產階級專政,復辟資本主義的確鑿證據。它足以證明,林彪是長期隱藏在黨內的資產階級野心家、陰謀家、反革命兩面派,林彪反黨集團是一個叛黨叛國的反革命陰謀集團」。

  隨著時間的推移,今天的人們大致了解了上述兩起事件的本來面目:劉少奇和林彪不是死於他們的「叛黨叛國」,而是因為對毛澤東的「不忠」,這是他們作為接班人而被廢黜最後死於非命的主要原因。

  所謂的「叛徒、內奸和工賊」,所謂的「叛黨叛國的反革命陰謀集團」,都是為了搞垮搞臭劉少奇和林彪而強加其身的罪名。當時的人民群眾因為對毛的「愚忠」,因為信息的閉塞,大多是相信這種說法的。後來逐漸了解原委后,還有幾人相信這套鬼話?時代的荒唐罷了!

  今天再延用這套把戲,實在是很不高明的做法。人們固然反感周永康、徐才厚,也同樣不會喜歡「叛徒」、「國妖」這樣的革命時代用語。這不僅令人聯想起中國的文化大革命,更容易讓人對比朝鮮的權斗,金正恩的姑父張成澤被處決前就被朝鮮官方媒體斥為「千古逆賊」。

  且不說從那個年代走過的人從內心反感這套把戲,成長於網際網路時代的1990、2000后,他們的語言體系更容不下這樣的古董。

  既然中共已經宣布要「依法治國」,那麼在周永康和徐才厚等人身上,就依法治他們的罪吧,何必多此一舉地啟用陳腐的政治批判口號而令人反感呢?!

  當然,我在一定程度上也能體諒某些主事者的用心:周永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泄露黨和國家機密」。不用「叛徒」一詞難以定其性!用上「叛徒」一詞,下面的審訊定罪就好辦了。

  既然中央已經開了一個頭,包括我在內的許多網友都很好奇:周永康到底怎麼「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他泄露了黨和國家哪些機密?

  按照現代政黨「公開透明」的標準,執政65年的中共不應該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因此,對於周永康的上述「違紀行為」,中共有義務向世人公布,而不是打著機密的幌子秘密審判。

  也有細心網友看完中央通告之後給我留言說:從公布的周老虎所涉之罪來看,是把他對法治的破壞切割了的。這一點上與對薄(薄熙來)的處理同出一轍。

  這位網友道出了許多人的心聲。周永康擔任政治局常委主管政法系統的那些年,中國的法治遭到極大破壞,按照江平老先生的說法是「法治大倒退」。周永康雖不是總書記,但是「政法王」,參與決策制定和執行。法治倒退,他焉能無過?

  在我看來,追究周永康破壞法治的責任,比追究他違反黨紀還要重要和迫切。前者攸關國家命運,後者僅攸關黨的健康而已。且在「依法治國」高調唱起的當下,依法治周永康破壞法治的罪,斯當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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