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如何看待不動產登記的反腐功能?

[複製鏈接]

7176

主題

7333

帖子

1萬

積分

六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12495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鳥兒不早起 發表於 2014-12-11 09:4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據媒體報道,記者從參與制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專家處獲悉,條例最快將在本周或下周頒布,也就是10天之內。而在中央層面提速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同時,北京等27個省份已啟動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

  眾所周知,國務院原本要求條例能在今年6月底出台,由於種種原因,一直拖到現在尚未正式出台。期間,還傳出過短時間內難以出台的信息。而從現在的情況來看,正式與公眾負面的時間已經越來越近了。

  對不動產登記條例的出台,社會各方面如此關注、如此重視,也是有原因的。一個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認為它具有很強的反腐功能,能夠成為反腐敗的一把利囂。

  我們說,由於不動產登記能夠比較全面、準確、真實地反映一個人、一個家庭的資產狀況,從而可以結合資產所有人的個人及家庭收入狀況,對這些資產的形成過程是否存在腐敗、違法亂紀等方面的問題,有一個比較直觀的判斷。因此,不動產登記在很大程度上確實具有比較強的反腐功能。為什麼不動產登記條例的制定會遭遇到那麼多的阻力,與不動產登記的反腐功能也是分不開的。

  需要把握好的是,雖然不動產登記具有很強的反腐功能,甚至可以說目前隱藏在行政權力背後的很多腐敗問題,都有可能會在不動產登記制度出台以後得以暴露。一些擔心問題暴露的人,也正在抓緊時間拋售不動產。但是,反腐卻不是不動產登記的基本功能,而是派生功能或遞延功能。

  要知道,腐敗與不動產之間並沒有必然聯繫。不動產所以會成為腐敗的一種表現形式,主要是因為權力和利益滲透到了不動產當中,使其轉化成了腐敗的工具。這一點,與貨幣不是腐敗工具一樣。如果不動產在形成和變化過程中不會受到權力與利益的影響,自然,不動產與腐敗也就沒有關係了。

  而對不動產登記來說,真正的目的就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基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體系,建立反腐敗的防火牆。譬如房產登記,其功能就是更好地反映房地產市場的運行狀況、存量房的分佈狀況、市場的供求關係等。也只有對市場的不動產狀況有一個比較準確、真實的反映,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制定才不會出現失誤。此輪房地產市場調控為什麼效果不佳,為什麼調控了5、6年仍然找不到一個很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因為對整個市場以及居民手中的不動產情況了解不全面,對供求關係把握不準。又如開徵遺產與贈予稅,如果沒有不動產登記做基礎,這項稅收就無從下手。即便勉強開徵,也不可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再從近年來發生的各種金融詐騙案件來看,很重要的一個原因,也是與不動產登記工作沒有啟動有關。因為,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銀行不能全面掌握不動產的登記狀況,才做出了一物多押、虛假抵押、重複抵押等行為,從而給銀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如果不動產登記制度建立了,相關的不動產情況能夠通過不動產登記信息平台十分方便地查閱,不法分子要想詐騙,難度也就要大得多。

  而不動產登記才將非法資產、腐敗資產等予以暴露的同時,對個人財產的保護,也是十分重要的功能之一。因為,按照《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尤其是《憲法》的相關原則,個人財產是受法律保護的。有了不動產登記制度,哪些個人財產應受到法律保護,哪些財產不應當受法律保護,也就一清二楚了。

  需要引起重視和關注的是,由於不動產登記尚未正式啟動,即便條例正式公布了,要想讓這項工作真正發揮作用,真正成為市場經濟的法律基礎,還需要做大量工作。這其中,能否全面、準確、真實地反映不動產的實際狀況,是否會在各種干擾下使登記工作不全面、不準確、不真實,也是值得關注的問題。因為,此項工作的阻力實在太大,工作量也非常巨大,要做到位,確實非常不容易。

  但是,不管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難度有多大,都必須啟動,都需要向縱深推進。反腐作為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也需要不動產登記來護航,來逐步消除腐敗與不動產之間的關係,並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打下更好的基礎。

  總之,不動產登記具有反腐功能,但決不要將其當作基本功能或主要功能。不動產登記的主要目的,還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基礎,健全社會主義市場體系。至於它會不會對房地產市場產生新的衝擊和影響,筆者認為,眼前會,長遠不會。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6 18:22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