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公共產品的帕累托最優渴望

[複製鏈接]

6483

主題

6581

帖子

1萬

積分

六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11362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SHOWERDI 發表於 2014-12-5 09: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常識告訴我們,提供公共產品與服務,是一切政府徵稅的根據與理由。但是,唯有提供高性價比的公共產品,也就是能夠提供可以滿足每個國民帕累托最優原條件的公共產品,才是政府徵稅的真正根據與理由。

  帕累托最優意味著資源分配的這樣一種狀態:它既不會是任何人境況變壞,也不可能再使某些人的處境變好。帕累托改進則是指這樣一種變化,即在沒有使任何人境況變壞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個人的境況變得更好。簡言之,帕累托最優是指一種沒有進行帕累托改進餘地的狀態;帕累托改進是指達到帕累托最優的路徑和方法,是指在沒有使任何人境況變壞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個人的境況變得更好。

  因此,一旦一種資源分配的狀態達到最優時,便可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一是交換最優。就是說,即使再交易,個人也不可能從中得到更大的利益;二是生產最優。即是說,這個經濟體必須在自己的生產可能性邊界上,即生產力達到了最大限度;三是產品混合最優。即經濟體產出產品的組合必須反映消費者的偏好。

  這意味著,一個優良的財稅體制,一定是滿足帕累托最優原則的。它既不會使任何一個國民或納稅人的境況變壞,也不可能再使某些國民或納稅人的處境變好。而財稅體制的帕累托改進是指:在沒有使任何國民或納稅人境況變壞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個國民或納稅人的境況變得更好。而且,第一,政府與國民之間關於公共產品的交換最優。就是說,即使再交易,任何一個國民或納稅人也不可能從中得到更大的利益。第二,政府生產公共產品最優,即政府已經處在生產公共產品可能性的邊界上,即生產能力已經最大化。第三,公共產品的組合最優,即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組合符合全體國民的需求偏好。

  交換最優,即政府與國民之間的財稅權利與義務交換符合自由、公正的原則。具體說,是一種權利與義務的平等利害相交換。首先,政府與國民之間就公共產品交換價款契約的締結是自由平等的,是符合征納稅人意志的,不是強制的,不公正、不平等的。或者說,征多少稅,征什麼稅,在哪個環節徵稅,如何減免稅,以及如何用稅,向誰用稅,用多少稅,等等重大事項,都是經過納稅人同意的,不是政府單方約定的。其次,這些財稅契約也是法定的,有限度的,在財稅契約面前人人平等。不僅納稅人在財稅契約面前人人平等,而且徵稅人在財稅契約面前也人人平等(不能因為級別、區域等等的差異搞歧視。),最根本的是,征納稅人在財稅契約面前人人平等。最後,政府與國民之間就公共產品交換價款締結的契約內容是公正的,是符合公正平等原則的,是一種平等的利害相交換的行為。

  直言之,不僅納稅人之間、徵稅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分配應該且必須是一種平等的利害相交換,而且,征納稅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分配應該且必須是一種平等的利害相交換。進而言之,不僅納稅人之間、徵稅人之間的基本權利與義務分配應該且必須是遵從完全平等原則,非基本權利與義務分配應該且必須是遵從比例平等原則。而且,最重要的是,征納稅人之間的基本權利與義務分配應該且必須遵從完全平等原則,非基本權利與義務分配應該且必須遵從比例平等原則。

  產品最優意味著,政府能夠生產和提供之公共產品,不論是質量還是數量,都已經達到自身條件的限度。

  組合最優意味著,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結構合理,合意性強。不僅可以滿足每個國民或絕大多數國民的基本物質類公共需求,諸如生存、安全等,而且可以滿足每個國民或絕大多數國民的社會性公共需求,諸如愛、自由、尊嚴、權利等。同時,更能滿足每個國民或絕大多數國民的高級精神類公共需求,諸如認知、審美、自我實現等。

  事實上,國民對政府提供之公共產品的帕累托最優渴望,也就是對最優財稅體制的渴望,是對財稅終極目的——增進全社會和每個國民福祉總量——的渴望。而一個優良的,值得追求的財稅體制,也就是能夠滿足帕累托最優條件的財稅體制。因此,帕累托最優原則也就成為判定一個財稅體制優劣的終極標準。其實,帕累托最優原則,早在中國先秦時期就被思想家們提出,孟子說:「殺一無罪非仁也」,還說:「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荀子則說:「行一不義,殺一無辜,而得天下,仁者不為也」。

  問題或在於,帕累托最優原則,僅僅適用於處理各個行為主體之間利益尚未發生根本性衝突、可以兩全的境況,一旦各個行為主體之間利益發生了根本性衝突、不可以兩全,則需要最大利益淨餘額原則,即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原則。遺憾的是,許多對帕累托最優理論的置疑,都沒有注意這一前提。具體說,如果征納稅人之間、納稅人之間、徵稅人之間的利益尚未發生根本性衝突、可以兩全,就應奉行「不傷一人地增進所有人利益」的帕累托最優原則;如果征納稅人之間、納稅人之間、徵稅人之間的利益發生了根本性衝突、不可以兩全,則需要奉行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原則。而且,在此情境下的每一次對最大多數人最大利益原則的遵從,都意味著一種帕累托改進,都是在接近帕累托最優狀態。

  事實上,正是帕累托為人類貢獻了帕累托最優標準,才使人類擁有了一個判定一種制度,包括財稅體制優劣的終極標準,也因此成為人類一切制度優化的北極星。道理在於,就總體而言,人類各種衝突的行為總是小於少於不衝突的行為,否則,人類共同體早就崩潰了。所以,更加顯得帕累托最優原則的重要性。

  因此,在人類文明的星空中,註定有一個星座屬於帕累托。帕內托最優原則是一切制度優劣判定的終極圭臬,是文明的北極星。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3 20:23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