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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鵬、紀沛然:唱衰香港的聲音過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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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國民 發表於 2014-11-21 10: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4-11-21 02:35:00 環球時報 樊鵬
  受香港「佔中」事件影響,一股唱衰香港的「棄港論」甚囂塵上,認為隨著中國大陸的崛起,香港之於大陸發展的歷史地位必然下降,甚至提出香港會跌出中國一線城市序列。事實上,這種論調既不理性,也不客觀。無論我們接受與否,香港的獨特地位都不會消失,甚至在可見的未來仍然無可取代。

  香港施行的是「一國兩制」制度下的資本主義制度,但香港的重要性並不在於此,而是在於它獨特的「普通法」司法體系,以及對中國大陸無可取代的中西律法與制度的「銜接」能力。改革開放以來,香港對中國發展的核心競爭力,乃是在一個成長中的中華法系大家庭、而今全球經濟總量第二的經濟體家門口,放置了一個西方普通法的「接駁站」,這是推動中國與世界加速交流、吸引外部投資以及消化吸收外部制度文明的重要因素。

  香港沿襲了英美普通法系傳統的司法制度,是其相對於內地城市最顯著的比較優勢之一,是其保持貿易自由和金融自由的堅實基礎,也為產權包括知識產權提供了可靠保障。再結合簡單的稅制和良好的基礎設施等優點,使香港成為了國際商界最偏好的公司設立地之一。

  誠然,隨著內地城市的不斷發展,其在諸多方面與香港的差距越來越小,但由《基本法》確立的一國兩制制度下,香港所保留的普通法法系相對於內地所採取的大陸法系的銜接功能不會改變。直到今天,儘管大陸已十分開放,政策環境良好,但是對於外部尤其是歐美投資者來說,大陸的法律仍然讓他們比較陌生,無論從風險控制還是交易成本,選擇在香港註冊公司,進而進軍中國大陸,成為不二選擇。

  香港的法律「接駁站」和特殊政策地位,也使它成為理想的商貿糾紛解決地,越來越多的企業將會選擇在香港發起訴訟或提請仲裁。這就使得內地的企業能更好地通過香港與世界接軌。也就是說,無論是內地企業走向世界,還是國際企業進入中國,香港作為法律事務銜接的「橋樑」和「接駁站」作用,短期內不可替代。

  香港既是中國與西方世界法務系統的「接駁站」,也是制度文明的「接駁站」。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廣泛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先進的治理形式。香港高效的城市管理、先進的大廈公契體系等現代城市治理經驗,堪稱世界級模範,尤其值得正在經歷城市化進程中的中國其他地區借鑒。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和落實「依法治國」,香港擅長以各類法定機構實施行政治理、管理華人社會的做法,大陸方面也有廣大借鑒空間。

  今天,一面是以「佔中」為代表的香港現階段不穩定因素,一面是中國的超速崛起,在現有格局中,如果香港持續不穩定,實際上是廢除了中國崛起道路上的一個重要「接駁站」,甚至「牽一髮而動全身」。因此,要保持國家良好的發展格局,務必控制情緒,秉持客觀認知,通過理性務實改革突破香港困局,服務中國崛起大局。(作者分別是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城市大學金融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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