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觸了一些刑事案件,包括DUI(Drive Under Influences)也就是傳說中的酒駕。
聽了好多案例以後才發現,大家對美國的法律是多麼的匱乏。這也直接導致了在被警察攔截的時候,或者扣留的時候提供了大量讓警察可以用來給客戶定罪的證據,也增加了辯護的難度。
在這裡聲明:本文中我所講的並不是鼓勵大家犯罪,或者給罪犯開脫罪名。我的目的是,在我們保證社會安全的時候,確保我們在美國的合法權益。
本文的憲法根據:
4th Amendment; 5th Amendment; 19 Amendment; US Code Title 18; Stop and Identify Statutes; Wiretapping Law
你有權利知道你犯了什麼法:
當你被警察攔下來的時候,你完全可以問他為什麼攔你。如果他說你超速了,並且給你看他的 Speed gun,這時候沒話說,你就配合。但是如果他也說不出原因,就是想檢查的時候。你就有權利告訴他你拒絕任何詢問。你甚至不需要告訴他你的名字。因為一個人只有在被DETAIN 的情況下,警察才有權利詢問。否則都是違法的。所以說,當你被警察攔了,又不是因為犯規,那麼你只需要問他一句話」Officer, am I detained or free to go?「 美國憲法保證居民暢通,無攔阻的在美國境內走動。所以在美國,除了海關,邊防檢查站以外,任何的CHECK POINT 都是違法的。這也就是為什麼,很多CHECK POINT 只是威懾,並沒有實際的一輛輛的查。因為那是犯法的。
Probable Cause:
在美國這個是刑法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理念。 Probable Cause 的中文翻譯是相當理由。其實它就是說,警察攔你之前他必須有一定證據能證明你已經犯法了,或者很有可能將要犯法。否則他是無權攔你的。那麼警察如果沒有這個證據的話,他是完全不能攔你,也不能對你怎麼樣。不管他怎麼嚇你,不要怕。他們都是紙老虎。
關於搜查車:
如果警察告訴你只是例行檢查,或者要搜查汽車的話,你有權利不接受搜查。因為警察沒有法官簽名的搜查令。所以當警察要搜查的時候,你只需要告訴他,I do not consent to searches. 在沒有法官批准的搜查令的情況下,又沒經過你的同意,他們是無權搜查你的汽車,也無權因為你拒絕搜查而定你的罪。 但是呢,警察嘛,也不是第一天混江湖了。他會開始撒一些謊,來誘導你來同意他們的搜索。譬如他們會說法律讓你配合,或者你不配合,到時候你的量刑會重。憲法給了他們撒謊的權力,在英文這個叫做(Tactic Interrogation, / Police Deception) 。所以說,無論警察怎麼忽悠你,你只需說 I do not consent to search,然後就不用跟他多費口舌。因為,你從被攔截的那一刻開始,你有權利保持沉默,但是你所說的每一句話將會成為法庭上指證你的呈堂供詞。
當然了,你有政策,警察還是會有對策的。那就是在你告訴他 I do not consent to search以後,他們會帶來K-9 警犬來繞著你的車來聞味道。如果K-9叫了,不管你允許不允許,他都會去搜你的車,但是如果K-9 也沒有嗅出任何東西,他又沒有任何Probable Cause. 這時候問他,Am I detained, or free to go? 他就只有放你走了。
記住一點,你問警察問題的時候,他必須回答你。這是法律。但是他們經常會答非所問。譬如你問他 Am I detained, or free to go? 他們通常會答非所問。這時候你只需要告訴他, If I am not being detained, then I have the rights to go freely as I am in America and protected by the Constitution.
關於D.U.I/酒駕:
這個話題比較敏感,因為說出來,可能會被認為我在為酒駕的人開拓,對社會不負責任。但是我想闡明的觀點是,我們要從司法公正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因為在測試酒駕的程序中存在太多漏洞可以導致誤判。我們不放過壞人,但是我們也不能冤枉好人。之前就有一個例子,一個人吃了一斤葡萄,由於天氣熱,發酵快,最後被測出酒精超標。這種案子是不是很扯?
酒駕的話,警察測酒駕的步驟如下:
1)警察會拿一支筆放在你的前方,然後讓你的眼睛跟著筆的方向來移動。
2)警察會讓你從1數到100.
3)警察會讓你下車,在高速公路旁邊走直線。
4)警察會讓你金雞獨立,並且腦袋向後看,讓你站兩分鐘看你是否摔倒。
5)警察會讓你對著酒精測試器開始呼氣來測試酒精濃度。
但是!!但是!以上這5條你都有權利拒絕,並且不配合。因為在你正式被逮捕之前,你可以拒絕回答任何問題,也可以拒絕做任何測試。所以當這個時候,你只需要給律師打電話,然後配合警察,就讓他逮捕你。等到了警察局,這時候再做酒精測試。
你這時候估計會納悶,為什麼選擇被捕呢?
因為,只要你酒駕了,無論如何你都會被捕的。如果你選擇在被捕之前妥協了,你很容易會被誤判。因為:
1)如果你有散光,你是無法兩隻眼睛同時跟著筆的方向移動的。
2)當警察把你攔住的時候,大部分人會感覺到緊張。正常人遇到這種情況就會多想,腦子就不會專心的來數數,再加上英文上和警察溝通著還是有問題。這一切的因素加在一起,讓任何一個正常人從1數到100中間不犯錯是不可能的。
3)通常被警察攔的時候,他會讓你站在高速公路的慢車道旁邊。雖然是慢車道,但是你還是能感覺到車在旁邊颼颼的飛馳。這種恐懼加上面對警察的緊張。讓一個人走直線也不容易。
4)金雞獨立的原理和上面這幾條是一樣的。
5)酒精測試的機器不一定是被校對過得,所以是不值得信任的。特別是在執法現場。
為了你的權益,以及之後法庭辯護的方便,當你被以D.U.I 的名義攔截的時候,只需要告訴他說, I do not consent to searches, and I will refuse to take any te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