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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結束後為什麼沒有審判日本天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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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包子 發表於 2014-11-7 15:1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具體來說的話,當時確實有「天皇起訴論」這一看法存在。天皇起訴論的首推者是澳大利亞。因為在戰爭中本土遭到了日本的多次空襲,澳大利亞對於佔領日本的態度是「從根本上,消滅包括天皇在內的日本全部戰犯」。然而這一提案首先遭到了其宗主國英國的反對。


英國在對日佔領上的態度是:盡量減少開支以及本國軍隊的駐紮。而產生這一態度的原因很簡單:在大戰結束之後,英國需要儘早騰出手來,以防備蘇聯在歐洲的擴張。從當時的局勢來看,德國法國一片焦土,義大利西班牙偃旗息鼓,而整個東歐已全部納入紅色軍隊的帳下。蘇聯如果沿著希特勒的路線向西擴張的話,恐怕拿下整個歐洲大陸都不是什麼難事。因此英國提出的方針,是儘早儘快解決日本佔領問題,而將本國戰略先著眼於西歐世界的重建。


而美國軍方也確實因為是否起訴天皇而對立過。麥克阿瑟與天皇是否有交易不得而知,但在會面之後,麥克阿瑟給美國陸軍部的彙報中,確實強調了日本天皇在穩定戰後佔領方面的「不可替代性」。無論是作為「傀儡政治」的模式,或是形成「日本人治日本」的形勢,都可以明顯降低被佔領下的日本的反抗情緒。換句話說,美國是由於認定昭和天皇可以作為其利益在日本的代言人,而選擇了保留天皇制度並免於對昭和天皇的起訴。


儘管澳大利亞於 1945 年 10 月將「徹底消滅日本政權」的提議提交給聯合國戰爭犯罪委員會(UNWCC),但這一提案被美英同時否決。


另一方面,蘇聯也幾乎在同一時間,在蘇共中央委員會中形成了「不起訴天皇」的決議,而具體的原因尚未解密。


所以在 1946 年 4 月 3 日,遠東委員會正式作出決議,「免除日本天皇作為戰犯的起訴」。


從今天的角度看當年美國保留天皇制度,並且不追究裕仁天皇的戰爭責任是否是合理的?


提供一些事實和不一樣的思路吧,這個決定可以理解,但合不合理還很難說。


保留天皇制這事情不是盟國一開始就計劃好然後提出來日本就接受的。盟國最早要求是無條件投降,而在原爆之後當時軍部(可以理解為陸軍)的幾位,阿南惟幾、梅津美治郎、豐田副武這三位在討論《波茨坦宣言》的時候就提出了自己條件,但大臣會議的時候雙方爭執不下,請聖斷,於是決定在維持國體的前提下接受宣言。


這樣就和宣言中關於無條件投降的聲明有抵觸,盟國方面也是分成兩派,一派是美國和英國,另一派是中華民國、蘇聯和澳大利亞;英美認為不一定需要拘泥於無條件投降,美國人的生命更優先,但中蘇澳都表示要堅持無條件投降。之後就是雙方折衷妥協,最終造成日本國政府和日本君主在盟軍最高司令官的限制下形式這種決定,同時完成了日本求降、不再死美國人,還順帶可以隨意的控制日本這幾個目的。這兩派的鬥爭還沒有結束,後面是否審判裕仁的時候還在爭論。


美國接受保留天皇制的主要原因,有人提到日本國民是對天皇的崇拜有這一點,這個觀點的代表人物是曾經的美國駐日大使 Joseph C. Grew,但這點並非主要因素,主要因素是昭和 20 年在硫磺島和沖繩島的戰鬥。這兩次戰役美軍的陣亡人數是六千多人和一萬兩千餘人,日軍的陣亡數是兩萬兩千餘人和近十萬人。有人會覺得美軍的傷亡並不多,只說數字的確不大,而且戰果還很不錯,但是美國當時的輿論環境並不是這樣,媒體和民眾不關心殺了多少日本軍人,他們關心的是為什麼死了這麼多美國人,能不能少死一些美國人,我的孩子為什麼還不回來……這類事情。


你說我孩子殺了多少日本人?抱歉,我根本不 care,你們政府和軍隊有方法保證我的孩子不去死么?有么?有么?有么?


也就是美國需要儘早結束戰爭。所以說當時美國軍隊和政府是比較頭疼的,當時日本那邊的情況雖說更糟糕,但日本軍部反而更瘋狂了,已經到了給婦女和兒童發竹槍,打算一命換一命的地步,照這樣打如果真登陸,美國當局和軍隊的處境會很困難。


另一個需要考慮的問題是遠東地區的格局,美國和蘇聯在希特勒千古之後兩家沒了共同敵人,就都在考慮這個問題,美國本打算是依靠蔣中正的政府,但蔣政府第一太過腐敗,這一點美國人都有些難以接受,第二確實能力不足,中國赤化又很明顯,這樣下去很可能整個遠東赤化(朝鮮有金日成思密達,而且日本也是有日共的,日共當然支持廢除天皇制),美國在打算讓日本成為遠東地區牽制蘇聯,排除蘇聯的影響,於是就需要讓日本儘早遠離蘇聯影響,使得日本落入儘早落入美國勢力手中。


關於裕仁遜位其實並不必要,美國在這一點上做得事情很充分,日本的明治維新並不是徹底的君主立憲,君主和貴族手中的權力還是很大,尤其是在控制軍隊上,戰後對日本的民主改造基本除了天皇制的外表還在之外,內部的東西已經全部被挖空替換成帶有維護美國利益的民主制度了,誰是君主並不重要,而裕仁的表現是非常配合美國的,如此看來似乎並無必要。


現在研究界爭論的主要問題是究竟要不要對裕仁進行審判(本來裕仁自己也是認為要被審判的),以及未對裕仁審判帶來的後果。


追究裕仁責任一事,目前來看似乎不會到大規模騷亂級別,戰後的洗腦和政宣這類事情是很廣泛而且可行的,而且日本國內當時有支持追責一事的人,比如日共,大正時代的民主化運動也是日本比較好的一面,但日共和美國的意識形態太不符合,現在有些日本極右翼還打著打擊日共(左翼)的旗號說一些很奇怪的與言論。加上裕仁本人又過於配合,再去追責就是真的多此一舉了。


當時的佔領當局做的東西還很多,戰犯審判解散軍隊這些都不提,首先是取締了日本國內的百餘個帶有軍國主義和極端民族主義色彩的團體和組織,實行農業改革,頒布新憲法,建立新的經濟制度,之後安定下來去進行教育改革(舊日本的教育乃日本極端民族主義和天皇崇拜的源泉),基本上市達到了最初的目的:既保留天皇制,還能隨心所欲的控制日本。


所以從美國角度來看保留天皇制是挺划算的,日本也確實成為遠東地區美國的重要盟友之一,至於日本的角度,我不知道怎麼說好,裕仁本人自然是萬幸。


美國的這些舉措實際上是美國政治思想的一種轉變,就是從新政的理想主義到傳統的現實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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