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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路:拼酒能在多大程度上體現魄力和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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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友在通信公司干項目,昨晚打電話時說,他們頭兒請某設備商的項目經理吃飯,每次一萬塊錢都下不來,而且不是大城市,是東北一個偏僻的三四線城市。先請吃喝,再請唱歌,然後洗浴。

  甲方喝酒很有意思,找服務員要一隻大海碗,兩瓶啤酒倒進去,別人不動,先自己喝,讓人掐秒錶,15秒喝完。表走到18秒,還沒喝完,這邊的頭兒急了,踢掐表的,掐表的不睬。等喝完,掐表的說:「真厲害!14.5秒!」滿座轟然鼓掌。然後每人一隻大海碗,兩瓶啤酒,一氣兒喝完。大多數人沒這個本事,喝得領子上、前襟上、褲襠上,全是啤酒。

  好友說,那幫人連古代的土匪都不如。土匪至少還講義氣,還有打家劫舍的本事,那幫人純粹是一群烏合之眾,業務上一塌糊塗,每天的生活就是上班混錢,下班喝酒。他們都是外地人,跑到三四線城市干項目,每天晚上都喝酒。先在飯店喝,飯店喝完到路邊攤吃著串喝,吃完串再換個攤兒就著青菜花生米喝。酒喝多了,第二天就不想吃飯。有個人每天拎一瓶雪碧去上班,白天從來不吃東西,到了晚上,去喝酒。

  喝酒於他們而言,是展現魄力的手段。你能15秒干兩瓶酒,你就有魄力。幹不了,你就慫。我有一回跟人吃飯,有認識的,有不認識的,桌上一人直男癌犯了,端起杯說:「大家都幹了,不幹不是男人!」我抿了一口,沒幹。「你是不是男人?」我沒鳥他。他走到我前邊,抓起杯子端到我面前:「是男人就幹了!」我還是沒鳥他。他只好悻悻回去了。

  有句話叫煙酒不分家,不是說邊喝邊抽,是說喝酒的時候旁邊放一盒煙。白酒第一杯,和煙盒躺著平齊;第二杯,和煙盒側著平齊;第三杯,和煙盒立著平齊。三杯下去,才算開席。口數也有講究:一口喝乾叫龍飲,兩口喝乾叫虎悶(第一聲),三口喝乾叫狗舔,四口喝乾叫鱉吸。

  我年輕的時候,也好喝酒。年輕說的是五歲以前,聽武松打虎,三碗不過崗,心潮澎湃。打老虎的本事沒有,喝酒的本事還沒有嗎。於是喝。聽我爸說,小時候我不愛喝葯,每次喝葯都得就著啤酒。藥片往嘴裡一扔,皺緊眉頭,啤酒一灌,下去了。《水滸傳》上,武松到快活林鬧事,只有五六分醉意,卻裝成十分。想來我那時候緊皺眉頭,也有七八分是裝的。沒辦法,小孩都天生自帶裝逼氣質,只是越長大,越能裝得隱晦一點,不會再「我爸給我買的變形金剛比你這還大」那麼直白。

  但通過喝酒來體現魄力,不也是同樣的逼格嗎?一個人沒有別的魅力來征服人,只好靠喝酒。曾問某人白酒量多少,答曰:一斤二斤漱漱口,三斤四斤還能走。

  我年輕的時候,也羨慕李白、陶淵明,喝得一壺好酒,寫得一手好詩。後來明白,他們詩能寫那麼好,跟喝酒一毛錢關係都沒有。論酒量,李白在他的時代連一萬名都排不到。人們之所以記住他,是因為他的詩好。

  《飲中八仙歌》里讚歎八個人,有人憑詩冠絕古今,有人憑書法名動天下,有人是丞相,有人是皇侄,有沒有單憑喝酒名列其中的呢?有。這個人可能是當時酒量最大的,但今天幾乎沒人知道他,他叫焦遂,排在最末。為什麼要排他一個呢?因為「飲中七仙」不好聽,要拉他墊背,拉他就是為了襯托前邊七人也能喝。雖然他們酒量加起來可能都敵不過焦遂,但七人是內定的,焦遂是走運入選的。

  這就是真實的生態。所以我不理解,有些人寧願損傷自己的身體,來換取這樣一種逼格有何意義。你喝趴下了,甚至喝掛了,別人也不會在乎,只有你媽你老婆心疼。

  有一年冬天,高中同學聚會,全班混得最落魄的那個人展現出了他驚人的酒量,走到每桌前,先自干一杯白酒,再挨個敬人,結果就是當場被拉到醫院洗胃,而幾乎沒人願意在醫院看著他,他的家人也自始至終沒有來。

  可以明了的事實是,往往一個人在別的方面很慫,才要靠拼身體來證明自己不慫,證明自己還能雄起,想通過這展現自己的自負。但這種證明是何等孱弱無力,而這種自負又何等愚蠢淺薄。

  不過,類似的事不止拼酒一樁,大大小小的事上都有反映。比如我這篇文章說了兩遍「我年輕的時候」,就帶著點兒要隱隱約約透露「老子也曾經屌過」的意思,而身經百戰的長者看到這裡早就嘴角露出一絲微笑了:太嫩,太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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