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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女教師與男生3P被捕,讓人咋舌(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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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kang001 發表於 2014-11-3 11:2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姚鴻恩


  


  


  在美國的中小學,男教師性侵女生的案件極少發生。但是,女教師性侵男生的案件則時有報道。最近的案子,是路易斯安那州肯納市的3P。10月初,警方逮捕了一所高中的兩個英語課女教師,32歲的迪佛雷納(Shelley Dufresne)和24歲的瑞斯佩思(Rachel Respess)。警察說,在學校的橄欖球賽后,她們與那個男生會面,然後一起到瑞斯佩思家,與那學生玩3P(had a threesome with the student)。

  學校有學生對警察說,她們和那男生有過多次性行為,並且還自拍錄像。

  據福克斯新聞報道,這兩個女教師面臨「跟一個學生發生性關係的重罪指控」(felony charges for an alleged sexual relationship with a student)。

  那男生與兩位女教師多次3P,看來是自願的。兩個女人對付一個男生,也許可以「霸王硬上弓」,但男生若想抗拒的話,完全可以「不動聲色」,「以柔克剛」,那樣的話,就不可能「魔鬼進入地獄」。

  兩個女教師若弄條狗,倒是可以成功的。因為狗鞭子實際上有根骨頭,可以隨時派用場的。所以民間有句話「女不養狗」。還有一句叫「男不養貓」,但那不是暗示男的會「飢不擇食」,而是指貓會「過分盡職」,當男的那話兒露出來時候,比如裸睡時,那話兒夢中有點動靜,貓會當作老鼠,猛撲上去,一口咬住。

  簡而言之,男人沒有那根骨頭。若「海綿弟弟」變成「變形金剛」,就說明那男生是有意願的。

  既然男女都有意願,為何兩個女教師會面臨重罪指控呢?關鍵是一個界限:年齡。一年前這個男生在開始跟兩個女教師有染時,才16歲,現在才17歲,屬於未成年人。而未成年人,必須嚴加保護。不管男生意願如何,唯女教師是問。北京「小霸王」若在美國的學校里,借年齡保護盾,倒是可以安然無事的,

  美國差不多每年都有女教師東窗事發,因案情輕重、認罪程度以及各地法規差異,刑期有長有短。

  如:2006年3月,特拉華州一個6年級小學教師、34歲的霍爾特(Rachel Holt)被捕。她跟一個男學生在她的公寓共發生了27次性關係。2007年3月,她被判處10年徒刑。

  2013年4月被捕的凱勒(Courtney Keller)則只判了9個月。她是華盛頓州的一個高中教師,29歲,已婚,有個4歲孩子。2011年,她開始跟一個16歲的男生發生關係。到那男生18歲時,她提出要離開她丈夫來跟那男生住一起,使得他驚慌失措,因而關係終止。事發后,學區給了那男生家裡30萬美元,以避免家長起訴校方失職。

  有的女教師好像是動真情的。典型的例子是勒都諾(Mary Kay Fualaau)與其學生的畸形戀。勒都諾生於1962年1月,讀大學時結婚,育有四個孩子。1996年,她在華盛頓州一個小學任教時,跟她的學生法洛(Vili Fualaau)成為朋友,而後發生關係。那時,她34歲,而法洛才12歲。1997年3月,挺著肚子的勒都諾被捕,隨後認罪。在等待最後判決期間,她生了她和法洛的孩子,一個女嬰。她被判入獄6個月,緩刑3個月,並終生不能與法洛接觸。1998年2月3日,她刑滿釋放后兩個星期,被發現跟法洛車震。因違背判決規定,她被判處重新坐牢,刑期到2004年。

  2004年,她被釋放后,要求法院去除不可與法洛接觸的禁令,因為法洛已經18歲了。法院同意了。2005年,43歲的她與19歲的法洛正式結婚。

  然而,多數性侵女教師尋求的是「不以結婚為目的戀愛」。前面說到的那個3P,顯然屬於女流氓性質。當然,罪名是基於那男生是未成年人。所以,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美國學校嚴禁老師與學生發生任何情愛關係,一旦案發,即視作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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