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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端時代的腦殘觀念:堅貞不屈才是烈士 (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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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色風景濃 發表於 2014-10-31 15:0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


朋友轉發條新聞給我,標題是:七旬翁為父討烈士稱號,民政局:未做到堅貞不屈。


新聞事件很簡單,北京平谷,一位白髮蒼蒼、步履蹣跚的七旬老翁,來到法庭。老人訴稱,他父親在解放戰爭時期為冀東軍區十四軍分區後勤部委託的王各庄分店代採購物資,在執行任務時,被敵偽搜捕並殺害。但是老人的父親,並沒有被認定為烈士。


新聞稱,早在1980年——距今已經34年了,老人就向政府提出這個訴求,此後政府開始調查認定。調查了32年,老人已經從年輕壯漢,成為古稀老翁,於是在2012年加速訴求頻率,向多個部門提出要求。諸部門召開了隆重的聯席會議,認為老人的父親夠不上烈士條件,駁回訴求。


老人想不通啊,就找到了法院。


於是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民政局出庭答覆稱:老人的父親,被捉住后遭受了嚴刑拷打,因為受不了酷刑折磨,就全都招了。


——民政局稱:受刑不過全講出來了,怎能稱得上堅貞不屈?據此,按現有證據老人父親即使是組織派出,也未能做到堅貞不屈,不符合《革命烈士褒揚條例》規定。


朋友讓我看這條新聞,是因為他感覺好像什麼地方不對大頭,人家為了你,連命都丟掉了。生命是最寶貴的,把最寶貴的獻給你,然後你還挑剔人家忍受不住酷刑,這個,是不是……嗯?


我唯有搖頭而已。只能說,極端時代對人性的苛刻,塑造出一種極度腦殘的觀念,這個觀念扭曲了我們對正常世界的基本認知。


民政局照章辦事,當然有他們的道理。但這個章程,卻是基奠於人的意志是強大無比,能夠輕易做到堅貞不屈的觀念之上的。


——可是,人性的本質,真的是這樣嗎?


(2)


有關寧死不招,堅貞不屈這個主題,是中國、朝鮮國影視的主題之一。


老早以前,有位60后前輩,給我講了個他當年看的朝鮮影片。內容超級簡單,就是一名朝鮮地下特工,被韓國逮到了。影片堪稱一部人類酷刑大集成,無數種虐待拷打的招術,噼哩啪啦地往男主角身上招呼。但男主角簡直比機器人還抗造,神經比鋼絲還結實,從影片的開頭打到結尾,主人公始終是一張萌萌的苦逼臉,讓韓國的行刑者抓狂。


韓國拷打者沒咒念了,就換了個法子,等男主角熟睡之後,幾個人就手拿小本本,蹲在男主角身邊,專門記錄男主角的夢話。男主角發現此事,就啪唧一口,咬斷了自己的舌頭。


影片的結尾,自己咬斷舌頭的男主角,被押赴法場。朋友說,他一輩子也忘不了電影里的場景,風雪彌天啊,狂風如刀,押送的士兵身穿超肥的大衣,瑟瑟縮縮而行。而男主角單衣短褲,赤腳行走於冰雪之中,滿臉愜意的享受——朋友說,當年他看這部片看得幾乎瘋掉,因為在他的感覺里,單衫赤腳的人在冰天雪地里應該沒那麼舒服,否則我們去南極看的應該不是企鵝,去北極看的也不是北極熊,而是一絲不掛的天體族!


朋友說,當年朝鮮的這部片,坑慘了不知多少腦殘,導致了現在中國電視電影里,還經常出現嚴刑拷打而寧死不招的畫面。現在的導演,多有浸淫於這種堅貞文化長大者。在他們的觀念中,人體的承受能力是沒有極限的,單衣赤足於冰天雪地,勝似閑庭信步。


但這類誇張情節,在西式片中卻極少出現——不是說這類片子一定沒有,而是少見如朝鮮影片那種表達人體承受力超過酷刑折磨的主題片。


(3)


追溯現代酷刑文化的起源,前蘇聯有重大疑點——公開的資料中,克格勃訓練特務時,經常假冒西方特務,將已方的特工人員逮捕,然後用盡酷刑折磨。通過這種訓練方式,淘汰意志薄弱的人,留下意志強硬者。


這種訓練方式聽起來很美,但根本不具可行性。因為能夠禁受得住嚴刑拷打的人,卻未必有間諜的天資。真正能夠八面玲瓏,親和力強而搞來情報的人選,大多是情商極高,心思細膩。而這類人更愛惜自己的生命,輕易不會虧待自己,一般都是在刑具還沒拿來,就趕緊招供。


這就為地下特工的人員選擇,帶來了兩難選擇:能夠堅貞不屈,禁受住拷打的人,最多只是三流,讓他送情報不用擔心泄密。搞情報多半砸鍋。可一流的間諜人選,偏偏意志力最薄弱、最靠不住。


當克勃克的前身「契卡」發現這個問題后,他們琢磨出來個天才的組織架構,輕易化解了這個難題。


這個方式就是經典的三人一線模式,首先派出個意志力薄弱的情報高手A出動。但A並不負責搞情報,他的任務是建立組織架構,自己長期潛伏。所以A要發展一個新成員B。


B也不直接介入活動,他的任務是再發展個下線C。A和B都是領導,都不干事,搞情報或是策動亂局的活,由苦命的C來干。


於是,間諜組織架構,是這樣子的:A——B——C


由於組織聯繫是絕對的單線,最底層的活動者C,只知道他的上線是B,不知道A的存在。而A實際上就呆在C的身邊,看著C 一個人吭哧癟肚的賣力。無論C遇到什麼困難,A就是一聲不吭,絕不出手相助。


一旦C暴露,第一個發現的絕對是A(很多時候,C其實就是被A給揭發出賣的。這樣做,A以C為投名狀,就會因為立功而升上高層,接觸到更多高端的情報)。這時A就立即通知B迅速逃逸。


這樣,C被捕了,但他最多只能招認出B,不知有A。而在他被捕的第一時間,B早已逃之夭夭。縱然是C拚老命招認,但由於對組織系統所知有限,根本無損於地下間諜網。


於是A仍然如故的在他的老位置上,再發展個下線D,再由D發展下線E,E也是只知D不知A,A——D——E。就算是E也落網,可A仍然未損分毫。


這是頂極完美的情報組織結構,最高明的間諜是從來不進行間諜活動,所以才會長期潛伏。除非是在極意外的情形下,比如說A的上線被捕,又或是A因為其它事被抓,這種情況下A因為恐懼酷刑,就會合盤托出。


——針對於如此缺德的情報組織,酷刑折磨毫無意義。底線的人員被捉,他們根本不知道上線架構,打死他他也招不出來。上線的人一旦被捉,根本不需要你動刑,他自己就急不可耐的招了。


間諜網的這種奇異組織架構,就是建立在這樣的哲學體系之上——沒有人能夠承受酷刑折磨!所有人都會招供!


與其相信同夥的「堅貞不屈」,寧不如以精美的組織架構,來保護自己。


(4)


軍統特務頭子陳恭澍在他的《軍統第一殺手回憶錄》中,披露了刑訊的潛規則——按他的說法,所有被捕人員,無一例外的都會招認。這跟一個人的意志力是否強大沒關係,而是你落於人手,無數人用各種手段尋找你的弱點。只要是人,就不可能沒有弱點,找到弱點切入,心理再強大的人,也會迅速崩潰而招供。


據陳恭澍自述,當年他負責的上海軍統特工站,被日本人連窩端了,所有被捕人員,無論你招還是不招,統統都要受刑。受刑跟你是否招認沒關係,就是人家樂意,心情好或是心情不好,就上刑具走程序折磨你玩——但有一位老兄,卻打破了這個鐵律,硬是沒有招供,還沒有受刑。


這位老兄被捕初,對方就馬上準備刑具。可是被捕的老兄有膽有略,大嘴一張滔滔不絕,舌燦蓮花雲山霧罩,竟然說得對方羞愧無地,感覺自己要是用了刑具,就很無恥很小人。於是就將老兄送回牢房。


等老兄平安無事回去,對方醒過神來,意識到自己被玩了,遂羞惱成怒再次提審老兄。可這次老兄依然如故,又是滔滔不絕一番瞎白話,說得對方連連點頭,認為自己以小人之心度老兄之腹,太過於卑鄙,很不好意思的再把老兄送回牢房。


老兄回去,對方再次回過味來,第三次提審老兄。可是老兄已經摸透了對方的脾胃,仍然是故會重施,拿話套住對方,讓對方再把自己平安送回來……


陳恭澍說:搞到最後,這位老兄在牢里成了獄友矚目的英雄,因為大家進來后無一例外全都遭受了酷刑折磨,偏偏這老兄技高一籌,就是有招讓對方下不了手。所以每次老兄被提審,眾人全都手抓鐵欄,緊張的等待著,看到老兄再一次平安無事返回,眾人頓時瘋狂鼓掌。


這才是地下特工的英雄標范,能否抗住酷刑折磨不重要,能夠讓兇殘的對方,無法對你下手,才是真正的英雄。


但這樣的英雄,只是個偶然個案,至少在陳恭澍的回憶中,除這偶然個案的老兄外,餘人統統亂招一氣。不招不行,古人說五木之下,何求不得——意思說酷刑之下,能讓你承認沒有的事情。因為酷刑的發明者,已經充足考慮過你的堅韌程度,並確定你這蛋白質的脆弱軀殼,鐵定硬不過鋼鐵刑具。


前段時間,有官員抱怨說,現在的貪污犯,擱以前全都是叛徒。剛剛抓起來還沒等細問,他自己就噼哩啪啦全招了——這種認知,就是因為腦殘電影看多了,以為一個卑微個體很容易對抗群體的暴力,其實不是這樣。


(5)


總而言之,堅貞不屈的人,不是沒有,但在人群中所佔比例並不高,不能視為普遍性的質素。一個人能夠做到堅貞不屈,那是非常了不起。但做不到,則是人之常理。


人類社會有個規律:一個人或一個組織,與其它個體之間的心理距離是個定數,所以苛求人者,待已必寬。苛求已者,必寬於待人——如前所述,苛刻的要求往往是最軟弱的人向別人提出,知道自己的軟,就把自己寄托在別人的硬上。以地下情報網系統來說,徜底層的人員個個都是堅貞不屈,自己豈不是安然無虞高枕無憂?


要求於自己的堅貞,是高貴的品性。要求於別人堅貞,未免責人過苛。


只要是人身依附類型的文化系統,必有苛責於人的貪婪索求。如古中國專制千餘年,越是對底層人責之以苛,頂層就越是放縱無度荒淫無恥。


講究契約精神的西方文化,知道自己脆弱,就不好意思苛求於別人,相對來說堅貞文化很難立足。


所以,在西方文化中,我們會看到與中國完全不同的對士兵要求,西方士兵被捕,不會因為他招供就被責難。因為他只是個士兵,是個普通人,他冒生命危險參加戰爭,已經盡到義務做出犧牲。而當他被對方捕獲,置於敵手,此時他已經由保家衛國的強者,成為了需要整個國家來拯救的弱者。而國家救不了他,卻要求他「堅貞不屈」,他未必肯答應。


西方的人性觀點,認可士兵在孤絕環境下的自我保護。保家衛國不是罪,不應該剝奪被俘者的自救權利。


既或不然,以一個軍人的榮譽感,也不是表現在神經和肉體的堅硬上。軍人的榮譽,表現在維護弱者的生命安全,為了普通民眾甘願冒生命之險。從他走上槍林彈雨的戰場那一刻,他就已經成為了英雄!


他付出的是自己的自由和生命,為的是保護別人的自由和生命。當他被俘,生命猶在而自由喪失之時,不能再苛求於他放棄生命的保護能力。


如果一個國家或組織,以隨機理由要求於一個被俘者去死,這就意味著這個國家或組織可以要求任何人去死——國家或組織,是為了保護生命而存在,一旦視生命為無物,一定是什麼地方出了問題。


做為被俘者的基本道德——只要他不是心存險惡,故意投敵,引敵入境殺戮自己國家的百姓,只要不是如此罪大惡極,其對酷刑的無力忍受,只能視為人性的軟弱。


所以國際上有日內瓦公約,視被俘者為需要保護的弱勢。這種認知,不僅敵方需要有,已方更需要有。


(6)


返回到北京平谷的事情,7旬老翁,這個年齡猶自為當年的事情奔波,就是因為老人心裡有這麼個認知——他的父親,為你們付出了最寶貴的生命,難道說一聲感激,承認他曾為你們付出過,就這麼難嗎?


撫恤金能有多少?何況老人已經70高齡,就算給了又能領幾天?


老人爭的,不過是個理而已!


說到老人父親忍受不住酷刑招供,這就更令人肅然起敬。再沒有人比老人父親自己,更知道自己的軟弱。可如此軟弱的他,卻為了你冒如此風險,這是何等的勇氣?脆弱者的勇氣,更彌足珍貴。


——說過了,這事也不能怪當地民政部門,他們完全是按照章程辦事。章程上不止要求於軟弱者要勇敢,更要求意志薄弱者必須堅強。前者求之於人的衝動,激勵一下就能夠做到的。後者求之於人的冷靜,這就不容易了。


就因為承受不住酷刑折磨,一條生命的付出,就全都不作數了?


我將這種苛刻的要求,視之為極端時代的腦殘觀念,只是因為在日常生活之中,別人替我們讓個座,我們都要說聲謝謝,替我們端杯水,同樣要說謝謝。必須珍視別人的付出,哪怕只付出一點點,也是你的無償所得。任何組織,都是為了保護人的權利與生命而建立起來的。組織決不擁有比個人更多的道德,與個體的人,都是平等的。個人的付出,無論是生命,是自由,還是舉手之勞,都意味著另一方的獲得。你之所獲並非是你居有何種天然道義,而是對方擁有一顆高貴的心。唯其這顆心高貴,才會選擇自我犧牲。


在無條件的付出面前,獲得者懷有感恩之心,是常情常理。徜追索無限,索求無度,那就會失去對至高無尚生命的尊重,失去對別人付出的感恩。那樣的世界,因為過於苛刻而寒冷,決不是我們所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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