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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愛向誰「討飯」致被李訥笑作乞丐?(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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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LATER 發表於 2014-10-24 15:1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遠征曾說過:「我家住在毛伯伯家旁邊,我媽媽的湖南菜做得好,有時毛伯伯饞了,會讓人拿一個碗來要一碗臘八豆,有時又來要一碗泡椒……每次媽媽都欣然贈送。這和民間左鄰右舍互贈吃食的習俗是一樣的。二娃爸爸自己做的湖南風味的拿手好菜如豆腐乳之類,也常常被毛伯伯討去吃。」李訥曾跟遠征開玩笑說:「我爸爸快成乞丐了,老到你們家討飯。」

  

  
   我們這一代孩子從小過著供給制生活,在1953年以前,我們一直都穿著公家發的一樣的衣服,吃著一樣的飯菜,小學的前兩年,甚至師生同桌吃飯。回到家裡,則根據孩子們的不同年齡,分別在機關里的大、中、小灶飯廳吃飯。

  毛伯伯雖然有廚師做飯,有人騎車買菜,但他嚴格要求按標準吃飯,嚴格要求記伙食賬,有時還親自查賬。毛伯伯招待親戚吃飯,也是從自己稿費中開支,從不準用公款請客。

  每到周末,嬌嬌、李訥、遠新和他們的表哥博文從學校回來,全家一起吃晚飯。毛伯伯因為喜歡孩子,也常常叫上燕燕和二娃一起吃。

  這頓飯往往是一周中最熱鬧的時刻,毛伯伯詢問孩子們在學校的生活、學習,有時也教他們背詩,有時也講小故事,話題海闊天空,言笑百無禁忌,氣氛十分活躍。這是毛伯伯在日夜緊張工作之餘,精神最放鬆、心情最愉快的時刻。身邊工作人員們發現,孩子們不但不是「小淘氣」、「小搗蛋」,反而往往能起大人們起不到的作用。他們是毛主席的「開心果」。可是,吃晚飯的時間,卻總是沒準兒的,有時8點,有時10點。孩子們肚子早都咕嚕咕嚕叫了……還是要等到毛伯伯工作告一段落,宣布開飯,這時孩子們才能喜出望外地坐到桌邊來……

  讀者可能會認為,毛主席家的飯菜一定儘是雞鴨魚肉,美味佳肴,一定常常能吃上紅燒肉,那可就是誤解了。其實,毛伯伯家的飯菜,從數量上是夠吃而不浪費,菜譜以家常菜為主,特色是湖南風味,辣而咸,口味較重,辣椒是每頓飯必不可少的。毛伯伯愛吃米飯,大多是糙米飯,也常吃大米加小米的二米飯,愛吃莧菜、苦瓜等蔬菜。

  遠征曾說過:「我家住在毛伯伯家旁邊,我媽媽的湖南菜做得好,有時毛伯伯饞了,會讓人拿一個碗來要一碗臘八豆,有時又來要一碗泡椒……每次媽媽都欣然贈送。這和民間左鄰右舍互贈吃食的習俗是一樣的。二娃爸爸自己做的湖南風味的拿手好菜如豆腐乳之類,也常常被毛伯伯討去吃。」李訥曾跟遠征開玩笑說:「我爸爸快成乞丐了,老到你們家討飯。」後來遠征媽媽還教毛伯伯的炊事員做豆豉,幫助他掌握湘菜的烹調技藝。

  那時,蔬菜種類很少,只有夏天才能買到苦瓜,有一次吃飯,二娃夾起一筷子辣椒炒苦瓜,嘗了一口,就直皺眉頭,「喲,又苦又辣……」毛伯伯問道:「二娃,你會寫『辣』字嗎?」「會,一個『辛』字右邊一個……」,二娃用手指在桌上寫了一個『辣』字,毛伯伯又問大家:「你們誰知道『辛苦』這個詞的意思?」「知道,辛苦就是累。」「爬香山辛苦……」 「農民伯伯很辛苦……」大家七嘴八舌。「粒粒皆辛苦,」李訥想起了跟爸爸學過的《憫農》詩。毛伯伯點了點頭,「對,辣就是辛,我們今天吃的菜就是一個『辛苦』菜,又辣又苦,」頓了一下,又說,「做一個人,吃一點苦,是有好處的,不要老想吃蜜糖……」

  有時孩子們跟毛伯伯到郊外去,在地里發現了馬齒莧或野莧菜,毛伯伯就叫孩子們挖回來,於是餐桌上便加了一盤野菜。那馬齒莧滑溜溜的,還有點酸呢,可毛伯伯和大家吃得很香。

  毛伯伯家常吃雜糧,在米里放上各種雜豆,有時放點紅薯,一起煮成飯,不過可沒有放過什麼果脯之類的,有時放點家鄉親友送的蓮子,就是好東西了。毛伯伯指著摻著雜糧的飯說:「這,叫做『八寶飯』,多吃一點,營養豐富。」說著,呼嚕呼嚕吃得很香。

  毛伯伯家的前後院,每年都種一些蔬菜,西紅柿長得挺好。到三年困難時期,院子里再也找不到一株花,全種上了菜,毛伯伯帶頭減了自己的工資,高級幹部也都隨之自動減了1~2級工資,毛伯伯家飯桌上很少看見肉和蛋了,粗糧比例增加了,每到寒暑假,毛伯伯都讓李訥到設在東八所的機關幹部用餐的大食堂去排隊買飯吃。

  毛伯伯那麼愛孩子,當然也愛自己的兒女,但並不嬌慣他們,對他們要求很嚴,不准他們倚仗權勢搞特殊化。1949年4月,育英小學從西柏坡附近的下東峪搬到北京西郊萬壽路,校舍安排在傅作義的一所舊兵營里,周圍是農村和莊稼地。那時我們每天三頓飯都要從南院排隊到北院去吃,中間要越過一條深深的戰壕,營房周圍和戰壕邊上有許多戰時留下的扎人的鐵絲網,那時,從學校進城有十多里路,卻沒有一趟公共汽車,加上家長們忙於籌備建國大計,孩子們很少回家。新中國成立以後,各方面工作逐漸步入正軌,學校規定兩周放一次假,各機關開始派車接孩子,李訥和遠新也和中南海其他孩子一起乘大轎車回家。後來通了公共汽車,主席身邊的工作人員發現了孩子們的「開心果」作用,於是徵得毛主席同意,在育英學校不準接孩子的那個周末,搞了一點小小的特殊,把李訥、遠新和二娃都接回來,但是毛主席規定,只准孫勇帶他們3人乘公共汽車回家,不準用公家的小汽車接送。他們回來后,很認真地承擔了陪毛伯伯休息的任務,常常「奉命」去拉毛伯伯看電影,出席舞會,或到郊外去走走……1953年李訥考上了師大女附中,孫勇就改騎自行車到育英去,再找個三輪車把遠新和二娃接回家。李訥和姐姐到女附中上學,一人一輛飛鴿牌自行車來來去去。後來孩子們都上了大學,李訥上了北大,周末仍是騎車回家。三年困難時期,糧食減了定量,吃不飽飯,騎不動車,李訥周末就擠乘馱著大煤氣包的公共汽車到西直門,再倒車回家。在北大,李訥常穿著學生藍的衣褲,顏色洗得都發白了,褲子上還常有補丁。至今,在我們同學聚會時,李敏、李訥也永遠是衣著最樸素的。毛伯伯對子女的嚴格要求,潛移默化地影響了我們這一代人。公私分明,不佔公家便宜,厭惡特殊化,更憎惡以權謀私,這些,成為我們終身信守的做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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