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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股市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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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ERDI 發表於 2014-10-9 15: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不久前,阿里巴巴在美國的成功上市讓國內不少的業內人士痛心疾首,不少輿論指責A股市場為什麼不能留住阿里巴巴。在一些業內人士看來,既然阿里巴巴能夠在美國上市,就應該能夠在A股市場上市,完全沒有考慮中美股市之間所存在的差距。

  作為管理層來說,當然知道中美股市之間是存在差距的。所以面對阿里們的流失,管理層還是能夠正視現實,並正積極地創造條件,爭取在未來的日子裡能夠將阿里們留在國內市場。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安排就是「支持尚未盈利的網際網路和高新技術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一年後到創業板上市」。

  證監會的上述安排毫無疑問是有利於將一些網際網路和高新技術企業留在國內上市的。但是否有了這一安排就可以縮短中美股市的差距,讓阿里們可以在國內上市了呢?事情恐怕並非如此簡單。美國股市之所以能夠接納阿里巴巴上市,這不僅是由其IPO制度決定的,同樣也是由整個市場環境決定的,這其中就包括其嚴厲的市場監管措施。而A股市場在這方面與美國股市不可同日而語,A股市場的落後是全方位的。

  中美股市的差距到底有多大?有兩個數據可以清楚地說明這個問題。這兩個數據即是30萬元人民幣VS3500萬美元。作進一步的簡化與換算,中美股市的差距比為1:716。這一差距遠遠超過了中美股市成立的時間比。

  這兩個數據代表了什麼?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中美股市在監管上的差距。說得更具體一些,就是兩個市場對待舉報人在獎勵上的差距。而舉報人制度無疑是非常重要的監管制度之一。一個市場如果能重獎舉報人,其監管措施自然也會嚴格,就會嚴厲懲治市場上的違法違規行為。相反如果只是敷衍舉報人,這其實就是放縱違法違規者,這樣的市場也必然是一個違法違規行為猖獗的市場。

  具體到兩個數據中來,30萬元人民幣是今年6月27日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舉報工作暫行規定》給予A股市場舉報人的最高獎勵。根據其中的第十五條規定,舉報事實清楚、線索明確,經調查屬實,已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且罰沒款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按罰沒款金額的1%對舉報人進行獎勵;已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後作出生效的有罪判決的,酌情給予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10萬元。對於舉報在全國有重大影響,或涉案數額巨大的案件線索,經調查屬實的,獎勵金額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因此,作為A股市場的舉報者,可以得到的最高獎勵也就是30萬元,而通常的獎勵都不超過10萬元。

  3500萬美元,換算成人民幣為21490萬元,這是不久前美國證監會向一位海外線人頒布的獎勵金額。當地時間9月22日,美國證監會宣布,將向一名生活在海外的線人頒發超過3000萬美元的獎金。而據當事律師透露,該筆獎勵的確切數目可能是3500萬美元。這也是美國證監會自2011年設立舉報人獎勵制度以來頒發的最大一筆賞金。而在去年10月,美國證監會曾給予一位舉報者高達1400萬美元獎金。實際上,根據《多德-弗蘭克法案》的規定,對舉報人的獎勵是沒有上限規定的,只是規定如果舉報者提供的信息最終導致美國證監會對肇事者處罰100萬美元以上,那麼舉報者將可得到罰款的10%至30%的獎勵。也正因如此,中美股市的差距甚至比30萬元人民幣VS3500萬美元還要大得多。這也表明美國股市的監管要比A股市場嚴厲得多。

  正是基於中美股市差距的距大,所以對於中美股市我們要有全面的認識,不能只看到美國股市成功接納阿里們上市的一面,同時更要看到美國股市監管嚴厲的一面。否則,只憑一孔之見來發展A股市場,中國股市必然偏離健康發展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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