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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欺負人了:為華人新移民母女鳴不平:真想罵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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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快樂 發表於 2014-9-20 04:5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來源: 數學第一劍

在加拿大有不有言論自由?有;但是,有限度。你說話不能有種族傾向,更不能攻擊她的司法制度。今天,我要觸觸底線,對加拿大的個別法官表示不滿,為一對母女鳴不平。我的博文也許根本就不會被要人們看到,但是,即使這是我的最後一篇博文,我還是要說,因為這太欺負新移民了。

這家移民來此剛一年多,父親還在中國工作;一個絲毫不懂英文的母親帶著一個十四歲的女兒和一個八歲的兒子在多倫多艱難地生活。女兒剛考上了TOPS—多倫多高中里最難的科學項目,正是為了照顧兩個孩子的上學,讓她們在住處的選擇上毫無餘地。

她們住在多倫多北約克的一家公寓樓。奇聞般地,有一天,樓上那個單位的水管子突然爆裂,把她家全給淹了!所有的衣服、用具全部泡在水裡,很多東西都無法再用了。大樓管理方用三台鼓風機吹了三天,才把濕地吹乾;她們被迫住進了旅館,費用還得自己掏。

大樓管理方所做的,也就僅僅是出動了三台鼓風機而已,就連一句對不起都沒有。她們提出要大樓賠償損失,得到的答覆只有一句話:不,我們沒有任何責任。於是只得上法庭。大樓方請了某個大牌律師,而她們沒有錢請律師—請律師的費用遠遠損失的費用;請名律師的費用的幾分之一就足夠賠償的了,可大樓方就是不賠。

由於母親不懂英文,寫起訴書、準備證據、法庭所要求的各種材料,這所有的事情都落在了一個八年級學生的身上。而她還得上夏校、做義工;值得一提的是,才八年級,她早已經自學完了高中的全部數、理、化課程!她們足足準備了幾英吋厚的證據材料,為此女兒被累得病倒了。

好不容易等到開庭,她們還滿以為自己會贏!誰知道,那法官根本就沒有看一眼她們按要求、辛辛苦苦準備的材料,只是任憑對方的律師在那裡滿嘴胡說八道!她們聽見對方的瞎說,卻無法用英語反駁—因為英語不好。法官的判決完全是按照對方的意願進行的:毫無責任,一分不賠。母女欲哭無淚,因為淚水只得吞進肚子里。

她們感嘆,這裡的法庭比中國還黑,在中國至少還有人情在。女兒懷疑,對方律師肯定跟法官認識—律師是幹什麼的?不就是整天在法官面前耍弄喉舌的嗎?說不定,他們早已串通好了呢!



尊敬的大法官,您給一個八年級學生、一個年僅十四歲的孩子留下了什麼印象?這就是您要告訴移民們,加拿大的高貴的法律制度?

我來此十幾年,只上過一次交通告票的法庭,還配有中文翻譯。輪到我時,法官並沒有問我任何事情,開口就說,扣分減半,罰款減半,你認不認?我稍一遲疑,認了吧!對我們這些平民,法律是玩不起的,那是律師們的生計。要想過一個平靜的生活,還是遠離法律為妙:小心不犯法,也別跟法庭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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