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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外長為何急迫要中國「更正」歷史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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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Tti 發表於 2014-8-29 16:0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最近俄羅斯外長拉夫羅夫對於「中俄待議領土」問題發表高論,引發國際間多種猜測。由於歷史學界的種種限制,這個問題一直被兩國官方忽略,直至最近才有歷史學者釐清來龍去脈,揭示了這段驚人的歷史事實,讓中國人對自身領土有了一次飛躍性認識提高。

  烏第河歷史上又名兀的河、烏地河、烏達河、烏特河。在1689年中俄兩國簽訂的《尼布楚條約》中規定:「惟界於興安嶺與烏第河之間諸川流及土地,應如何分划,今尚未決。此事須待兩國使臣各歸本國,詳細查明之後,或遣專使,或用文牘,始能定之。」因此烏第河與外興安嶺之間土地遂成為主權待議地。

  《璦琿條約》主要內容為: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即外東北60多萬平方公里領土劃歸俄國,璦琿對岸精奇里江(今俄國結雅河)上游東南一小塊地區(后稱江東六十四屯)保留中國方面的永久居住權和管轄權;烏蘇里江以東領土劃為中俄共管;黑龍江和烏蘇里江只允許中、俄兩國船隻航行。條約生效之日,於1689年簽訂的《尼布楚條約》確定的國界大幅更改。這個條約和1860年簽訂的中俄《北京條約》確定了俄國遠東現代疆界。

  從以上兩段關於中俄領土條約的描述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發現一個漏洞:《尼布楚條約》認定烏第河和興安領之間為「待議領土」,而後來的《璦琿條約》卻只把外興安嶺以南60多萬平方公里領土劃歸俄國,於是烏第河流域之南和外興安嶺之北中間的領土主權懸而未定,這片領土也沒有包括在任何其他中俄領土條約之中(見圖)。根據國際領土劃分慣例的「待議領土恆屬待議,直至完議」原則,這片領土的主權應當重新由中俄雙方商議解決。

  其實,在中國歷史教科書中也明確把烏第河流域定為「中俄待議領土」,而俄羅斯外長拉夫羅夫最近才得知這種信息,並聲稱將通知中國方面給予「更正」。顯然,中國與俄羅斯兩國官方一直都忽略了這個潛在領土糾紛問題。俄羅斯在這個地區的一座小城名為「丘米坎」,有人口約六千人左右,是一座美麗的漁港。在俄羅斯歷史教科書中,烏第河流域屬於「北滿洲」的中心地帶(見圖),是中華民族之一的滿族人民自古以來游牧打漁的故土。

  其實,這背後還有更多的未決領土「待議地區」,只是中國教科書中並沒有納入而已。1996年余在北京購得劉遠圖先生《早期中俄東段邊界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出版),第一次對《中俄尼布楚條約》所謂「烏第河待議地區」做系統了解,得知,烏第河未定國界範圍長期以來未得到人們的注意,大多數現代地圖將範圍界定在烏底河以南外興安嶺之間,事實上是外興安嶺(當時稱諾斯山)東側分為南北兩個支脈,當時將北支脈即延伸到今楚科齊半島東端的岬角為諾斯角。

  《尼布楚條約》明確將北喏斯山與南支之間北到北冰洋、東到白令海峽、包括勘察加半島和整個烏第河流域在內的廣闊疆域定為待議地區。1690年清將領巴海曾帶兵巡視外興安嶺和勒拿河以南地區,併到雅庫次克即俄東西伯利亞統治中心見戈羅文(《尼布楚條約》俄代表),面告其勒拿河與烏第河地區為大清國土,勿騷擾滋事。《尼布楚條約》簽訂后二三十年裡,俄國人在此地區小心翼翼,17世紀末18世紀初比利時人托馬撕繪製的韃靼地圖表明勒拿河與今外興安嶺南支間東至大海的地區列為未定地區。

  《中俄尼布楚條約》文本有三種,即拉丁文本、滿文本和俄文本,但由於中俄雙方不諳對方語言,故只有拉丁文本經過中俄代表簽字,此為該條約的標準文本(正本) ,其他兩種文本僅為交換文本。茲將三種文本有關烏第河未定界條款援引如下: 惟界於興安嶺與烏第河之間諸川流及土地如何分划,今尚未決,此事須待兩國使臣各歸本國,詳細查明之後,或遣專使,或用文牘,始能定之。(引自拉丁文本)惟烏第河以南、所定之興安嶺以北中間所有地方河溪暫行存放,俟各自回國查明后,或遣使或行文,再行議定。(引自滿文本) 俄國所屬烏第河和大清國所屬靠近阿穆爾河之山嶺之間所有入海河流及其間一切土地,因欽差全權大臣未得劃分此等土地之沙皇旨意,應暫行存放,俟兩國使臣歸國后,兩國皇帝願意劃分之時,或遣使臣,或行文書,再行議定。(引自俄文本)三種文本,三種說法。

  按國際關係慣例,經雙方代表審閱簽字的拉丁文本無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標準文本。界山外興安嶺(今俄羅斯境內斯塔諾夫山脈) 向東綿延至烏第河源後分為南北兩支,分別在烏第河南北兩側向東和東北伸向大海。拉丁文所言的興安嶺是泛指南北兩支,還是專指烏第河南側或北側的外興安嶺?廓清其原意是解決烏第河未定界範圍的關鍵所在。在尼布楚會議上,清政府代表曾提出以勒拿河為界。繼而讓步,提出以勒拿河以南、雅庫茨克的漁獵人稱作諾斯山的一條山脈為界,東北直至沒入大海深處的諾斯海岬。諾斯海岬即是楚科奇半島,清朝代表提出的界山諾斯山,系指烏第河北側的外興安嶺直至楚科奇半島。

  俄方代表出於奪取烏第河流域及其以北廣袤地區的需要,提出「自格爾必齊河循第一道石頭山的嶺脊, 從阿穆爾河下游一直延伸到海,凡發源於該山嶺、流入阿穆爾河之河流盡屬博格德汗殿下,而發源於該山嶺另一側,流向北方之河流盡屬沙皇陛下」。所謂「第一道石頭山」,即指烏第河南側的外興安嶺。烏第河流域南北各有一個外興安嶺分支,中俄雙方各執一詞。所以,中俄雙方談判妥協的結果便形成了拉丁文本中的「界於興安嶺與烏第河之間」的措詞,即未定界在烏第河南北兩側的外興安嶺之間。這一判斷還可通過《張誠日記》得以佐證。「關於這道山脈必須看到,它在格爾必奇河發源處形成兩支高峻的山嶺。其中一支差不多向正東延展,山脈的走向幾乎與鄂嫩河或名薩哈連河相平行的,這支山脈是俄人打算作為兩帝國的邊界之處。另一支山脈,即我們的人打算作為邊界的,則走向東北。這兩支山脈之間,還有一大片廣大的土地,由許多河流所灌溉,其中的主河名烏第河。雙方商定,有關兩條山脈之間土地的一款應不作決定,以俟他們能各向本國皇帝稟報並恭請諭旨。」

  筆者認為,史家所爭之烏第河「南」與「北」的問題,僅是清政府的內部文件中的表述,從中方交給俄方的俄譯滿文本譯回的漢語來看,當時俄國人頭腦中並無此概念和歧義。據俄尼古拉·班蒂什—卡緬斯基《中方交與俄方文本》的譯文,關於烏第河未定界的表述為:「但位於烏第河與上述作為國界的嶺之間所有流入大海的河流和土地,日前仍作為未定界之地。」並無「南」與「北」之字樣。由約瑟夫·塞比斯從葡萄牙文譯成英文的《耶穌會士徐日升關於中俄尼布楚談判的日記》中《徐日升神甫的日記》註釋第199 條和第200 條也可為筆者觀點提供佐證:註釋第199 條:諾茲(Noz) 山,在《張誠日記》中稱為Tschuktchoi (Jugjur)Noss ,為外興安嶺的東北山脈。據張誠說,俄國人曾遣人來問,兩段山脈中是以南段還是以北段為界。這些山都稱為「諾茲山」。中國欽差大臣們說是北段。在這兩個山脈之間有一塊平原(烏得河河谷) ,在那裡可捕得最好的黑貂和品種優良的魚。俄國代表說,他們認為他們的全權大臣對此是不會同意的。(荷爾德: 《詳志》,第4 卷,198 頁)註釋第200 條:據張誠說,9 月2 日(1689) 所發生的事情如下:起初俄國人沒有派人來,這使得中國欽差大臣很窘,併產生了顧慮,怕因為要求過分,致使談判前途發生危險。

  他們召開一個會議商討,在會上兩位耶穌會士對他們說,他們認為俄國人不會答應他們的要求。中國欽差大臣們要派兩位耶穌會士到俄營去,提議將所爭的兩山脈之間之地,即烏得河河谷,由兩國平分。中國人仍認為這些地方是屬於他們的國家的。在兩位耶穌會士出發去俄營之前,俄方的代錶帶著一份用拉丁文寫的抗議書來了。(荷爾德: 《詳志》,第4 卷,198 —199 頁)1728 年6 月4 日(俄歷) 互換的《中俄恰克圖條約》正式文本中第7 條有關烏第河之規定為:「烏第河等處,前經俄使費奧多爾·阿列克謝維奇和中國內大臣索額圖會同商議,將此地暫置未決;因你方的人經常越界到我方興國、圖古里克地區,如此次仍不劃定,實為危險。烏第河及該處其他河流既不能議,仍保留原狀;你們人再不得前去佔住。」這裡也無「南」與「北」的範圍所指。

  筆者同意「朱格朱爾嶺即康熙舊界所循之山嶺」這一觀點。「雅布羅諾威嶺過赤塔城之西至尼布楚河發源處轉而東北迤,過烏留穆至此(指上文的「烏留穆斯奇」) 又名朱格朱爾嶺,分為兩支,其北支傍海岸北迤,為斯塔諾尾嶺,盡於北海(盡海之處為東岬,臨白令海峽) ,其南支南迤,亦名朱格朱爾嶺,即康熙舊界所循之山嶺」(《中俄界記》,58 —59 頁) 。楊賓在《柳邊紀略》卷一雲:「威伊克阿林,極東北大山也,上無樹木,惟生青苔,厚常三四尺。康熙庚午,與阿羅斯分界,天子命鑲藍旗固山額真巴海等分三道往視:一從亨烏喇入,一從格林必拉入,一從北海繞入,所見皆同(時方六月,大東海尚凍) 。遂立碑山上,碑刻滿洲、阿羅斯、喀爾喀文。」

  康熙庚午為康熙二十九年,即公元1690 年,這是中俄簽訂《尼布楚條約》的第二年。威伊克阿林界碑自楊賓著錄以來,直至咸豐年間才引起人們的重視。咸豐八年(1858年) ,何秋濤集多年心血著成《北徼彙編》,該書由咸豐皇帝賜名《朔方備乘》問世,其中《北徼界碑考》一篇,引征楊賓《柳邊紀略》,肯定了威伊克阿材界碑的存在。何秋濤雲:「威伊克山之名,疑當在外興安嶺極東北隅近北海處。」「楊賓康熙時人,親至黑龍江,所記必有所本。」而一統志、盛京通志皆不詳載。惟楊賓《柳邊紀略》言有威伊克阿林楊賓碑。楊賓所記必有所本。亨烏喇即亨滾河,新圖作阿穆混河。格林必拉河即格林河,新圖作戈林河者,上游均可入雅瑪嶺一帶。北海當即混同江口北之烏里班、圖古爾等海灣。蓋先遣人三道入山,察視分界形勢,然後立碑。其威伊克阿林,以地望准之當在奇溫嶺一帶。

  雍正五年(1727) 中俄簽訂的《恰克圖條約》俄文本漢譯本第7 條:「中國大臣對俄使伊里禮伯爵薩瓦·伏拉迪斯拉維奇說:既經你們女皇委派來全權辦理一切事務,我等願就此定議,因你方的人經常越界到我方興滾、圖古里克地區,如此次仍不劃定,實為危險,居位此地之兩國人必定生事,引起不和,有礙團結,故此次應予劃定。」可見圖古爾河和其南的興滾河地區是大清帝國理所當然的界內之地,二者之間的奇溫嶺和滅瓦禪嶺絕不是巴海所至並立碑的威伊克阿林。

  以參加過尼布楚會議的都統郎談命名的《吉林九河圖》(史稱郎談圖) 提示了威伊克阿林的確切位置。該圖是清政府代表與俄使談判的依據。在郎談圖上,界山外興安嶺至烏第河源分為二支,分別在烏第河南北兩側伸向大海。北支向東北延伸至海,標示為「諾斯阿林」,即清政府所強調的諾斯山,南支至索倫河源后又分為二,在索倫河南北伸向大海(烏第灣) 。諾斯山以南、索倫河以北且與索倫河平行的外興安嶺支脈之間,就是清政府理解的尼布楚條約所確定的烏第河未定界範圍。

  清帝國的行使有效轄權至索倫河流域。索倫河北側的外興安嶺上從西向東依次有楊阿林、德爾塞阿林、葉爾基列阿林三座高峰。但其至海仍較遠。而葉爾基列阿林的東北面直至大海的一段外興安嶺,郎談未注名稱。察看今日之俄羅斯濱海邊區地圖,得知在索倫河西北處這一山嶺名為德爾斯基嶺,峰高2279 米,走向與索倫河平行,東瀕大海,恰與郎談圖所繪示的索倫河北側山脈相適。此乃楊賓所謂「威伊克阿林,極東北大山也」。雍正十二年(1734 年) ,清政府得到費雅喀人聚居地之鄉長端色報告:「恆袞河源與俄羅斯接壤,原將軍巴海曾於該處立牌樓為界,不準侵越。七八年前,此牌樓倒塌,近兩年來俄羅斯人仍舊越界打牲,或搶劫落於我方人員所設圍內之貂鼠。倘能重修此牌樓為標記,從而仍舊禁止俄羅斯人越界,則於我等頗有裨益。」由此文可判斷「巴海牌樓」的確切存在,遺憾地是僅存在了37 年左右。

  下圖:中國歷史教科書中的「待議領土」插圖。

  

  下圖:中國學界公認的「待議領土」地圖。

  

  下圖:按照《尼布楚條約》「以勒拿河為界」和「以威伊克山脈為界」的兩種分界方法。

  

  圖四:烏第河地區的通古斯部落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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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liu 發表於 2014-8-30 12:0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herry.liu 於 2014-8-30 12:07 編輯

好文!

俄國與日本有嚴重北方四島矛盾;俄與歐盟的矛盾也很深;俄與美國的矛盾深不可解。 俄國到處都是敵人,中國如果外交高明,加上軍事與經濟的雙重壓力,不難收回俄佔東北領土,包括蒙古與庫頁島。

當然, 目前第一件大事情是 - 台灣回歸。
Sh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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