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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用蘋果打電話臉燙出紅印 診斷為電輻燙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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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14-8-21 13: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來源]:光明網         2014-08-21
  「打個電話,我的臉居然被發熱的蘋果手機燙傷了。」株洲市民蘇靜說,自己用iPhone5S打電話時,手機發熱使得臉被燙出一個紅印,經醫院診斷為「電輻燙傷」。蘇靜找到蘋果售後維權,售後工作人員稱這不屬於售後負責範圍。蘇靜又打電話給蘋果公司客服,對方稱要召回手機再進行處理。如今,近一個月過去了,蘇靜臉上的紅印仍沒有消失,事情也沒有人給予答覆。
  講述打電話后臉上留紅印,醫生稱是電輻燙傷
  蘇靜說,這台iPhone5S是今年4月買的。7月底的一天上午,蘇靜用手機和男友「煲電話粥」,突然感覺手機發熱,就把手機拿開,打開揚聲器繼續講了幾分鐘。掛電話之後,蘇靜感覺左臉頰有火辣辣的刺痛感,她以為只是暫時的刺痛,也就沒當一回事。
  第二天上班時,朋友一看到蘇靜就問:「你的臉怎麼有一塊紅印?」這時,蘇靜才注意到,左臉頰因頭天手機發熱造成的紅印還沒有消失,她趕緊跑到附近的小診所,醫生開了瓶燙傷膏給她塗抹,並勸蘇靜最好去大醫院檢查。
  幾天之後,蘇靜發現,紅印並沒有因抹了燙傷膏而消掉,她趕緊到株洲市人民醫院就診。8月19日,記者通過蘇靜提供的病曆本看到,蘇靜左臉的紅印被醫生診斷為「電輻燙傷」。

  8月19日,株洲,蘇女士臉上的紅印一個月後還沒消失,醫生診斷為"電輻燙傷"。

  維權售後稱不對此負責,蘋果公司要先召回手機
  隨後,蘇靜找到蘋果公司授權的iPhone手機售後部門「凱克通訊」。但售後部門負責人表示,這事不歸售後負責,要蘇靜找蘋果公司直接處理。「售後只是第三方機構,與蘋果簽訂了協議,協議中有明確規定,我是負責產品的質量和維修這塊,其它我們不負責。」售後負責人說。當蘇靜提出要看此協議時,負責人表示「協議除工商部門外,任何人都不能看」。
  隨後,蘇靜撥打400開頭的蘋果公司服務電話。蘋果公司軟體部客服接了電話,在了解情況后,對方提出要先向上級部門申請,之後再答覆。第二天,蘋果公司客服人員回電說,要把手機召回再處理此事,要蘇靜把手機以快遞的形式寄回蘋果公司。
  蘇靜有些疑惑,便問對方:「召回手機時沒有任何蘋果公司的授權和證明,我把手機交給快遞員,到時候手機在召回過程中丟失了誰負責?」對方回復稱,公司的流程規定就是如此,如要出示證明,需要再向上級申請。然而,近一個月過去,蘇靜仍沒有等到對方的回復。

  進展到12315協商,售後一直不露面
  8月19日,記者陪同蘇靜一起再次找到蘋果售後部門「凱克通訊」。該部門負責人說:「我們也打了400服務電話,看能否通過我們把手機召回,現在我們也在等答覆。」隨後,蘇靜來到株洲市工商局12315投訴中心,因產品是蘋果公司的,所以必須要售後部門「凱克通訊」一起到現場才能進行協商。然而,售後負責人電話一直無人接聽。蘇靜無奈,說只能另行約定時間。
  長 時間通話手機溫度有多高?40℃左右
  此前,有媒體曾選取幾款手機實驗,測試長時間通話情況下手機的溫度。實驗選取了3款主流型號的手機(iPhone5S、三星Note2、華為G700)。通過在手機上運行遊戲1小時模擬長時間通話,再用紅外測溫儀測溫,發現手機屏幕的溫度均在40℃左右,將雞蛋清抹在手機屏幕上,蛋清變成白色。
  實驗數據顯示,有2款手機溫度超過40℃。40℃到底有多熱?皮膚長時間貼在屏幕上會有何反應?記者用蛋清進行實驗。將三款手機關機,並靜置10分鐘。將蛋清塗在任意一款手機上,再次運行手機遊戲,觀察蛋清。運行大約1個半小時后,塗在手機屏幕上的蛋清變白,邊緣變成淡黃色的干皮,測試發現溫度已達49℃。

  [小貼士] 如何避免被「高溫機」燙傷
  1、養成正確的手機使用細節:不頻繁鎖屏、解鎖,適當使用飛行模式,減少數據業務的使用,關閉手機的部分功能。
  2、養成正確的使用姿勢:如果長時間通話,可以採用免提方式或耳機,不要把屏幕直接往皮膚上貼,特別是躺著打電話時。
  3、適當使用管理軟體,減少CPU功耗。
  [醫生提醒] 溫度高於表皮長時間接觸或致燙傷
  對於蘇靜打近1小時電話,造成臉部皮膚輕微燙傷,株洲市中心醫院燒傷整形科主任蘇開新認為,這是一個時間和溫度疊加的過程。
  「可能由兩個原因造成,一是由於手機發熱,溫度超過正常體溫一定數值並長時間接觸;二是考慮輻射原因。」蘇開新解釋,人體正常的表皮溫度處於36℃—37℃的範圍,高於表皮溫度的物體接觸面部時間過長,可能會導致燙傷。輻射同樣能夠造成皮膚的損害,放射線對於皮膚的傷害也歸為燒傷類,放射線沒有溫度,但也可對皮膚造成直接損害。
  蘇開新說,「打電話時手機發熱,臉部感覺到了不舒服,就要立即停止通話。如果臉部已造成燙傷,要趕緊就醫。此外不要將電腦長時間放在膝蓋上使用,電腦也需要散熱,長時間接觸皮膚也可能造成輕度燙傷。」
  [律師說法] 消費者可向生產者或銷售者要求賠償
  北京合川律師事務所律師申驗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對於蘇靜的遭遇,申驗表示,消費維權最重要的是保留證據,儘可能多的保留證據,包括醫院就診證明和病歷、就診交費憑據,還有當時的通話記錄,打了多長時間引發手機發熱燙傷,最好有證詞。另外,儘快到消費者協會去投訴。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沙發
佛也跳牆 發表於 2014-8-27 10:19 | 只看該作者
維權難啊 即便是號稱很有責任感的蘋果公司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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