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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財產公開永遠等不來「條件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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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LATER 發表於 2014-8-21 16:1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疾風暴雨式的吏治整頓讓官員財產公開有了落地的空間,哈爾濱市以省會城市的身份加入試點的消息,則再度挑起了輿論對於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的期待。

  有媒體借這個契機盤點了近年來各地試點的動態,情況看來並不樂觀。自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區首開先河至今,試點官員財產公開的地區已接近40個,各地都遭遇了層層阻礙,多數曇花一現。若考慮到「財產公開」的本土性和局限性——基本局限在科級層面、公開僅限於單位內部,試點的意義更要淡的多。

  與這種改革的緩慢相對,公眾對「官員財產公開」的呼喚則越來越急迫。但凡對近些年的輿情有所關注的人都會發現,「財產公開」是媒體話語中最高頻辭彙之一,所有對熱點反腐事件的反思和追問,最終都無一例外地在這裡合流;所有關於中國政治改革的對話和探討,起首往往都從這裡切入。雖然被輿論和社會情緒踢著屁股的官員財產公開邁步如此緩慢,但從社會意識的角度講,服從和接受現代政治倫理已經成為了不可逆轉的潮流。

  正因如此,現在一些阻撓的聲音已慢慢柔化成為一種財產公開要「慢慢來」、「條件尚不成熟」的論調,並和真正的、理性謹慎推進改革的聲音混雜在了一起,一方面在盡量拖延財產公開制度化的進度,另一方面又污染了理性的聲音,反向上更將公眾的情緒推到了臨界點,正隱性地破壞著達成合理共識的可能。這種論調,其實可以看成財產公開的阻撓力量在意識形態上的反應。

  不止官員財產公開,近些年來,每一項劍指利益集團的改革幾乎都遭遇過「條件還不成熟」的說辭,不動產登記制度如是,收入分配改革也如是。中國改革走到今天,改革的執行者與改革的對象已經成為了重疊的集合,陽奉陰違幾乎是必然出現的現象,用「漸進式改革」理論偷渡緩兵之計的情況,已成利益集團的理論護身符。若按這個論調,官員財產公開永遠等不來「成熟條件」。

  實際上,在反腐達到前所未有的廣度和深度的今天,正是推進這些基礎性制度的最好時機,所謂「治標為治本贏得時間」,即是此意。包括「官員財產公開」在內的基本制度的落地,不僅能為「國家治理現代化」提供支點,更能明確反腐的意義,保證其邁向現代法治政府的價值指向。有這些制度的及時跟進,今天的反腐才能突破傳統整風和群眾運動的範疇。

  無論官員財產公開最終採取哪一種步驟,是從試點地區向全國拓展,是從基層向上層推開,還是從新入職、新提拔的公務員開始,都應有緊湊可行的時間表,最終將試點經驗吸納到法律法規中,以立法方式明確「官員財產公開」的申報對象、範圍、程序、審查、監督、懲處問責。簡單的說,政改可以是漸進的,但每一步都應該有明確所指,並與下一個鏈條環環相扣,不能讓「條件不成熟」成為政改拖延的借口,更不能讓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僅在基層、在某地方、在某一特定群體的層面徘徊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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