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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魯克:企業經營者薪水過高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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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ERDI 發表於 2014-8-22 14:0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按:新華社18日報道,國家主席習近平呼籲政府更嚴格地監管國有企業負責人的薪酬,並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那麼,如何治理企業經營者薪水過高?1977年的美國也同樣發生過對經營者薪水過高的抨擊,德魯克當時在《華爾街日報》發表文章,以解決這一現象,詳見德魯克著的《變動世界的經營者》一書。

  從經濟學意義上講,為數極少的幾個經營者的巨額收入不算什麼。但從社會意義上來說,它們的危害極大。由於媒體的大肆報道和宣揚,他們被當作典型而不是個別情況。

  這些個別的高額收入現在被解釋為「需要」給經營者一個「市場價」的薪酬。但這是毫無意義的。每個經營者都非常清楚,真正的原因在於等級體系的內在邏輯。如果一個領班可以得到1.5萬美元(不含福利)或2萬美元(含福利),那麼,領班之上的每一個級別的薪酬應該以40%的比例遞增。如果總共有30個級別,那麼最高領導者的收入就應該在50萬美元左右,這並不是由於所謂的「市場價」,而是因為只有這樣,領班才能拿到1.5萬美元。

  在這裡,金錢是一個地位的象徵,它代表了一個經營者在企業等級體系中所處職位的高低。層級越多,頂層的人就拿得越多。

  這就鼓勵人們建立額外的管理層級。我們常常看到這種事情:一個分公司總經理通過「重組」分公司,把原來的3個管理層級變成5個管理層級,從而把自己的基礎工資抬高了50%。

  但是管理層級越少越好,鼓勵經營者增加層級的計劃對組織的健康是一個威脅。如果高工資僅僅由於等級體系的邏輯而被合理化,那麼層級的數量或許應該削減。至少,增加層級不應該受到獎勵——那些巨額工資就是這樣來的。

  應該採取的行動顯而易見。企業需要積極地去消除,或者至少減輕中低收入者在通貨膨脹環境下的沉重稅收負擔。最有意義的稅制改革是根據通貨膨脹水平調整所得稅稅率,在這一點上企業應該能夠獲得工會的支持。如果不進行這項改革,很快,50%的所得稅上限——針對經營者收入的所得稅上限——幾乎肯定會被廢除。

  因此,取消對中低層收入者的稅收盤剝,也直接影響著經營者的自身利益。由於打消了政府通過通貨膨脹來提高稅收收入的動力,這樣的改革也可以有效地抑制通貨膨脹。

  最後,一項最基本的也是最有必要的改革是頒布一項企業政策,將所有企業經營者的最高薪酬(稅後、含福利)明確下來,以普通全職僱員最低稅收收入(包括福利)的倍數表示。

  至於這個比率具體是多少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應該有這樣一個數字。對於一個小企業來說,這個比率可以是15︰1,這就意味著稅後收入15萬~18萬美元或者稅前收入30萬美元左右——這比中小型企業通常支付的薪水高很多。對於大型企業來說,可以是稅後收入25萬~30萬美元或者稅前收入40萬~45萬美元—— 這意味著比率為25︰1,這隻適用於為數不多的超大型企業。

  但是,即便是30︰1的比率——在今天(1977年)相當於稅前總收入(含福利)60萬美元左右——也遠遠低於普通僱員、工會領導者、大學教授、新聞記者以及中層管理者們所認為的水平。大部分人認為這個比率是50︰1,甚至100︰1。25︰1的比率是不相稱的,但這個比率處於這個國家大部分人,包括大部分普通工人所認可或者期望的範圍之內。

  應該有例外,事實上一定有例外。一個「明星」,無論是保險公司的超級銷售員,還是實驗室里取得六七項高回報的突破性研究成果的科學家,其獲得的報酬都不應該被設定上限。

  我認為應該設定一筆額外的獎勵,頒發給那些超越其「責任範圍」做出突出貢獻的人,無論他的級別和頭銜是什麼。每個組織都需要設立自己的「國會榮譽勳章」或「維多利亞十字勳章」。

  如果有人,或者當有人開始抨擊「經營者薪酬過高」時(我擔心這種情況很快就會發生),企業會抱怨公眾是「經濟文盲」,並哀嘆公眾「對企業心存敵意」。但是企業只能責怪自己。設計出一種合理的經營者薪酬結構,既能正確反映經濟的實際水平,又能顯示美國企業在20世紀所獲得的成就——「大老闆」和「小職員」之間的收入差距逐步縮小,這既是一個企業責任,也關乎企業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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