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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怎會是新聞自由的最大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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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ERDI 發表於 2014-8-19 08: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據英國《衛報》報道,《紐約時報》著名記者詹姆斯·里森(James Risen)在近日接受其同事莫琳·多德(Maureen Dowd)採訪時指責奧巴馬時代新聞自由受到極大打擊,他指斥奧巴馬是「這一代人中新聞自由的最大敵人。」

  詹姆斯·里森被譽為《紐約時報》最傑出的的調查記者之一,因為曝光多起政府醜聞卻拒絕透露線人而遭到法庭起訴。今年6月,美國最高法庭做出決定,不會幹涉地方法院在調查中強制里森提供線人身份的要求。由此,里森有極大可能成為自2005年以來首個因拒絕透露線人身份而坐牢的記者,里森的同事、《紐約時報》記者朱迪思•米勒在2005年就曾因拒絕出庭作證被判入獄85天。

  由於保障新聞從業人員基本權益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都未能保護里森免受牢獄之災,「里森案」被認為是美國當代歷史上新聞媒體與政府間最嚴重的衝突。

  里森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面對美國司法部以違反備受爭議的《間諜法案》而對其提起的指控,里森已經窮盡了所有法律手段。《衛報》稱,最早在今年秋季前,法庭便會對里森判處有期徒刑。

  「很長時間以來我都心神不寧,但他們(美國政府)已經6年抓著我不放了,我現在嘗試忽視他們。」里森表示。

  多年來,里森的電話通訊、電子郵件一直處於美國政府監視之下。從布希政府開始,里森便不停受到法庭傳喚,要求其公布報道的線人。

  自去年斯諾登泄密事件發生后,奧巴馬政府以「防止泄密」為名,對「涉嫌泄密」的相關機構進行了空前的打擊。去年,美國當局根據1917年的《間諜法案》起訴了6名政府官員和2名合同僱員,指控他們向媒體泄露機密。這一法律在過去90年裡僅僅引用過3次。同時,奧巴馬政府還命令聯邦政府工作人員舉報同事的可疑行為。

  多德問里森,為什麼奧巴馬政府能夠用《間諜法案》拘禁記者與布拉德利·曼寧(Bradley Manning)這樣的泄密者,卻在中情局對恐怖主義嫌疑犯施加臭名昭著的酷刑和情報機構的肆意監聽不管不顧。

  「這就是偽善」,里森答到,「很多人依然認為這(拘禁記者與泄密者)只是玩玩的,或者只是點到為止。他們不想相信奧巴馬真的想鎮壓媒體或者泄密者。但實際情況是奧巴馬這樣做了,他是我們這一代人中新聞自由的最大敵人。」

  上周,一些支持新聞自由的人權組織向美國司法部上交一封搜集超過10萬簽名的請願信,要求其放棄對里森的指控。13日,美國報業工會為里森頒發新聞自由獎,評價其「冒著個人自由的風險,保護對新聞自由至關重要的原則」。

  「成為新聞頭條,而不是撰寫頭條新聞,讓我覺得很荒謬。」里森表示。

  作為《紐約時報》的頭牌調查記者之一,里森曾揭露了美國政府諸多醜聞。2006年,在其暢銷作品《戰爭狀態》中,里森曝出了諸如伊拉克戰爭籌備過程中,中情局事先就獲得了充分證據,伊拉克沒有核武器,但他們「刻意」不告知總統;戰後的虐囚等問題CIA用推諉的方法來掩人耳目,其實總統本人對虐囚也心裡有數; 中情局曾派出秘密間諜搜集伊朗核情報,但計劃暴露反被伊朗竊取到美國核技術;在美國政府的默許下,阿富汗成了海洛因全球份額佔8%的毒品王國,等等諸多重量級猛料。將身陷虐囚醜聞的布希政府推向了風暴的中心。美國人為此展開了國家安全與公民安全誰為重的討論,這場大討論,幾乎提前寫出共和黨和布希離開白宮的結局。

  2008年1月,里森在布希政府任內收到第一張法庭傳票。當時的傳票只是讓他公布書里的信息來源,而里森以和線人之間有保密協議為由,拒不出庭。2010年,其在奧巴馬政府任內接到第二次傳喚,里森依然拒絕供出「深喉」是誰。並以保護新聞與出版自由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為依據請求聯邦最高法庭重新審理。但今年6月,聯邦最高法庭決定拒絕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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