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面前的窮人和有錢人

[複製鏈接]

7176

主題

7333

帖子

1萬

積分

六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12495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雖然我們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但是現實上,有錢人在法律面前,還是有一定優勢。即使全世界的法官都是鐵面無私的,還是無法改變一個事實,就是犯一樣的錯誤,有錢人受到懲罰往往會輕一些。

  假如有錢人和窮人都犯了一樣的罪,有錢人可以請厲害的律師給自己辯護,窮人往往請不起,即使能請得起,也是水平一般的律師。面對犯罪的檢房指控時,厲害的律師可以進行有力反駁,但是窮人沒錢請律師或者律師水平一般,自然反駁的力度就有限。

  真正法治的國家,都是要講究證據,所以不能覺得他是壞人,就判他有罪,而是這些證據必須成立。檢方提出一些指控,表面看起來很有說服力,甚至法官也覺得沒問題,但是一旦遇到專業水平很高的律師,很快就可以把漏洞看出來,從而進行反駁。幾十年前,哈弗大學一位博士生的畢業論文,當時那些教授都一致認為這是一篇優秀博士論文。很多年之後,有人指出這篇優秀博士畢業論文,沒有什麼價值,只是純粹套套邏輯。此事,搞得當年那些的教授都很尷尬。

  順便說一下張子強,他是當年香港的風雲人物。1991年7月12日,他參與搶劫啟德機場裝甲運鈔車1億6000萬元。他被捕了,也接受了法律懲罰,但是他的辯護律師發現檢方出現了一個漏洞,也就是證人表達方面出現了矛盾,並且警方在程序也出現一些小問題。就這樣,張子強的律師就抓住這些問題不放,從而推翻之前的指控。後來,張子強也就被無罪釋放了。從法律角度來看,這位律師並沒有錯,他沒有造假,只是運用專業知識去反駁對方。要是窮人的話,他沒錢請得起這麼厲害的律師,自然就不可能推翻之前的指控。

  主張法治的香港,一樣無法避免有錢人可以躲過法律的懲罰,但是有點好處,我們必須承認的,也就是寧可放過壞人,也不能冤枉好人。即使這裡的100個人,有99個人是壞人,也不能選擇寧可殺錯,也不能放過壞人。當然,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可能看法有所不同,但是受集體主義影響比較深的地方,往往就會主張個人做出犧牲。

  有錢人可以花錢請專業水平高的律師給自己辯護,從而讓自己接受的懲罰程度減輕。舉例說,犯一個一樣的錯誤,窮人坐牢五年,有錢人坐牢三年。這樣看來,似乎有錢人佔了便宜,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要知道,窮人和有錢人的成本也是不同的。

  有錢人的收入很高,一旦接受法律制裁,這個損失遠遠高於窮人。同樣是坐牢一年,窮人頂多也是少賺幾萬元,但是那些有錢人,損失可能就是幾百萬元,甚至更多。窮人居住環境相對差一些,坐牢之後,適應情況相對好一些,但是有錢人住別墅,出入開豪車,承受落差的成本極高。特別是有一些窮人,故意去犯罪,從被抓進來,覺得監獄里能管吃管住,這比外面流浪要強得多。

  窮人和有錢人都會犯罪,但是犯罪領域卻是有所不同。一個身價超過上千萬的富人,他絕對不會攔路去搶劫幾百元吧,除非這個人腦子有問題。有錢人犯罪的領域,估計窮人也沒機會,比如通過關聯交易而侵犯一些股東的利益。我也不好說哪類犯罪危害社會更大,但是我想說就是,要是我走在路上,就有人拿著刀指著我,拿錢出來,否則要你的命。

  很多時候,我們需要理性思考一些問題,不要說到有錢人,就立刻主觀想象法官被收買之類。法律並不是為了懲罰而懲罰,而是讓違反者承擔成本,從而減少一些侵權行為。當然,還有一些惡法,從而導致某些事情,合情合理卻不合法。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26 16:36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