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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為何只偷廳級幹部 三點告訴你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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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LATER 發表於 2014-8-7 14:4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近日,陝西彬縣女子房云云舉報稱自己作案8起,卻只被追究6起,沒被追究的那兩起案子是偷了合肥的兩名官員,涉案財物200多萬。而湖南籍的唐某燕,正是女賊房云云的朋友,曾被當地媒體稱為「80后女賊王」。她說:「我從2008年開始作案,因為那時認識了一個朋友。她說如果偷的是貪官,他們一般不會報案,而且也不算違背良心。我專門偷官員辦公室,基本都是廳級。」(8月6日華商報)

  女賊之所以痛快抖出案情,是因為本指望藉此實現「重大立功」,獲得減刑寬大處理。誰知判決書中隻字未提,量刑並不如意,如意算盤落了空。只好將「秘密」告知媒體。看看她的「成績單」著實讓人為之一驚:一家是600多張購物卡,其中面值1000、2000元的有400餘張,以及香煙、冬蟲夏草等禮品;另一家則是大約價值三四十萬元的購物卡,而且女賊還看到,這家人擁有一份300多平方米的別墅房產證與一份1800平方米的土地證。如此「壯觀」的巨款簡直就是一封明明白白的舉報信。

  小偷偷出貪官,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1999年國慶節,原徐州市體委原主任王銅山家中百萬巨款被盜,結果隨著案情的水落石出,他自己也成了貪污嫌疑犯;2000年6月,原廣東進出口商品檢驗局黨組書記、正廳級的副局長李軍因受賄案被查,事發源頭皆因兩年前他住所的被盜案的「意外」;2004年1月 19日,原江蘇省睢寧縣交通局局長任樹樓辦公桌被撬,3張存單、4萬餘元現金及銀元50塊不翼而飛,結果偵破中他自己先入囫圇。

  小偷為什麼專偷廳級幹部?一是這個級別的官員可能家裡現金比較多。要知道,並不是每個貪官都能找到很好的門路去把錢洗乾淨,當錢不能存在銀行,就只能暗中藏在家裡某個角落。君不見,前不久能源局副司長家中發現上億現金,燒壞了4台點鈔機?而小偷們只要找到這個角落,一定會大大的發一筆。

  二是貪官們一般不會報警,只會自認倒霉。按照一般邏輯,貪官的財產來路不正,若是失竊,出於前途考慮,大多不敢報案。何況這些錢財並非辛苦所得,偷了也就偷了,這些「損失」只當破財消災。相反如果報警了,被紀委知道了,被媒體知道了,那該怎麼辦呢?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如果因此出了事情是得不償失的。而只要自己的烏紗帽還在,今後依然會是財源滾滾。三是能將功折罪,房云云在取保候審期間兩次偷盜官員家,圖的就是後者。

  一個小偷,因為偷了官員的東西,自己搭進去了,而官員也未能倖免,有了這樣的情節鋪墊,小偷的形象,立馬高大起來了。這年頭,反腐敗的成果很大程度上有賴於各種意外事件的發生:有大火「燒」出的貪官、有衛生間漏水「淹」出的貪官、有礦難爆炸「炸」出的貪官、有被假艷照敲詐「敲」出來貪官、有小偷「偷」 出的貪官、有情婦之間吃醋被告發的貪官……這些無心插柳、誤打誤撞的意外,就像一個愛慕虛榮的郭美美一不小心抖落出紅會之陋,讓貪官防不勝防,也讓當地的反腐機構顏面盡失。

  近些年來,每有大案要案出來,總是說要加強監督,要從制度上彌補漏洞。然而,誠如梁漱溟大師所言:「理想自理想,現實自現實,終古為一不落實的文化。」意思是說中國人最大的特色是空談。這種「不落實的文化」反映到決策領域,就是「制度」的空談。其實,制度的設計和完善其實並不複雜,而相關規定同樣也不少,但怎麼還會有這種黑色幽默出現呢?由此可見,最重要的還在於將制度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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