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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說他們怎麼這麼懂--反新聞規律的「貪官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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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Tti 發表於 2014-7-24 10: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打老虎」是一種特權,只能相關部門去打,媒體是不能打活老虎的,相關部門打了之後,成了死老虎,媒體才能去鞭屍。

  落馬前新聞的靜默,與落馬後新聞瞬時爆發如江河決堤,讓人覺得嚴重違反新聞規律。    不熟悉中國國情的人,看到媒體上鋪天蓋地的那些關於貪官的新聞時,會覺得這些新聞極其反新聞規律。  

  中國很多高官一落馬,媒體關於其落馬的原因和腐敗細節,第二天立刻就能「挖」出來,網上立刻鋪天蓋地,玩了多少女人,貪了多少錢,跟哪些商人來往,是因牽扯到誰而落馬的,同僚的評價,甚至收錢的過程,都寫得非常清楚。效率真高,彷彿一切盡在媒體「掌握」,記者一夜之間就神通地挖出所有猛料。  

  與落馬後立刻爆出大新聞形成巨大反差的是,這些官員在落馬前沒有任何負面新聞。落馬前新聞的靜默,與落馬後新聞瞬時爆發如江河決堤,讓人覺得嚴重違反新聞規律。從劉志軍、劉鐵男、申維辰,到季建業,都是如此。

  最新落馬的重慶高官譚棲偉,剛被宣傳接受調查,媒體關於其「三顧茅廬邀請女企業家建溫泉」的扒糞新聞立刻就出來了,稱其涉案原因是三峽移民、城市建設等領域。

  南京前市長季建業落馬後,關於其怎麼與商人勾結腐敗、如何對下屬頤指氣使、如何認乾妹妹的新聞,也立刻推了出來。

  劉鐵男落馬後,關於他如何貪腐的各種報道也迅速出籠,稱其有12本護照,有8個情婦,生活如何糜爛腐化云云。  

  先有媒體報道各種關於官員的醜聞,坊間傳得沸沸揚揚,然後官員受到調查,最終在焦頭爛額中落馬,這是發達國家常見的輿論景象,媒體也因此被稱為讓政府恐懼的「第四權力」。

  先有新聞,再有落馬,這才符合新聞規律。落馬前新聞靜默,落馬後新聞井噴,完全反了過來。新聞媒體在其中並沒有起到「輿論監督」的第四權力功能,僅僅只是牆倒眾人推,在貪官身上踩一腳,輿論狂歡,讓貪官身敗名裂。  

  雖然反公認的新聞規律,卻符合中國的新聞規律,畢竟中國有不同於他國他地的特殊國情。在新聞受到管制,輿論監督不能正常運轉的情況下,新聞自然就悖離了規律,成為事後對貪官腐敗故事的消費,而不是事前的揭秘與監督。  

  中央反腐敗,不僅打蒼蠅,更打老虎、大老虎、老老虎,可這種「打老虎」是一種特權,只能紀委監察部門去打,媒體是不能打活老虎的,相關部門打了之後,成了死老虎,媒體才能去鞭屍。

  在中國,媒體有一定的輿論監督權,但這種權力是很微弱很小的,受到很多限制,至多只能打打小蒼蠅,曝光一些小蒼蠅。而且打小蒼蠅也是分級別,媒體也有特權。縣市級媒體只能曝光城市不文明現象,至多只能監督村官鎮官;省級媒體敢去碰碰縣市部門的領導;中央級媒體能夠去碰一個縣長和市長;官員級別再高一點兒,再大的媒體也碰不得了。媒體業內有延續下來的不成文,碰「候補中央委員」以上就要冒極大的風險。  

  所以,輿論監督基本止於省部級。像《財經》雜誌的羅昌平舉報劉鐵男,新華社的王文志舉報宋林,都只是以個人名義在微博舉報,其所供職的媒體一直沒有介入,因為這兩位官員都是部級高官。媒體監督部級官員缺乏正常的通道,記者掌握著貪官的腐敗材料,也只能以個人英雄主義這種冒險方式,藉助於網路的圍觀力量倒逼紀委關注,拼個魚死網破。  

  中國的「貪官新聞」往往特別「臟」,很黃很暴力,兒童不宜。因為輿論監督在日常失語,新聞的陽光照射不到,自然就很臟很臟。

  媒體如能自由監督自由報道,官員養一個情婦就能被敏感的媒體發現,可媒體被噤聲,貪官養100個情婦,都可以逍遙自在邊嫖邊升。  

  權力沒有被關進位度籠子,而媒體作為第四種權力,卻被關在體制的籠子里,發揮不了輿論監督的功能,「貪官新聞」必然是反新聞規律的。

  新聞規律被反,常識被顛倒,制度被扭曲,必然就逃不了「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這個政治規律了。

活著就要用力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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