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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徐才厚與薩科齊貪腐的根本區別(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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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kang001 發表於 2014-7-5 10: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前法國總統薩科齊與中國上將徐才厚都是「貪腐」例子,但無論從他們的貪腐性質與方式上都有很多差別。在西方民選制度下,每個競選人上台前都必須籌集競選經費,上台後還要討好選民,這個過程中往往涉及與錢打交道的方方面面,很容易被對手抓到把柄或者陷害。不過,薩科齊已經否認指控,這是他合法權力。徐才厚的案子完全不是一回事,他從小參軍當黨的乖孩子,上能討好領導,下能疏通部下,左右逢源,幾十年如一日,一步一個腳印爬到了上將位置,玩的是典型的中國式權力遊戲。當然,徐才厚對黨的處分不會抗拒,他沒有這個權力。

  顯然,貪腐這個概念在不同社會制度下有不同形式,但本質都是「破壞社會公平,侵害他人合法權利」。徐才厚雖然破壞了明規則,但卻是個潛規則高手,否則無法走到這個高位上,這不得不讓我們對於這個制度深思,他個人也是這個制度的產物。而對於薩科齊則剛好相反,制度沒有問題,但人性非常脆弱,人民自然會像貓那樣玩他這隻「老鼠」,這是他選擇的一種人生角色,這就是民主遊戲規則。按照美國政治學理論,貪腐可以分成兩大部分,一是「權力貪腐」,二是「經濟貪腐」,在現實中往往兩者混在一起。權力貪腐是中國人有意迴避的一個概念,秦始皇強征百萬奴工修長城,不需支付工資,卻沒有中國人說他是貪污;偉大領袖用「我的四百元工資」搞了勞民傷財的「大躍進」工程,竟然不算貪污。在中國人心目中,貪腐犯都是那些非法交易者,而濫用權力破壞經濟的卻不在其中。相比之下,西方人把濫權看得比貪污更加嚴重,濫權才是貪污的真正根源所在。如果中國人不明白這點,那麼就無法理解「權力經濟」給人們帶來的危害。

  一個社會的主流貪腐形態隨著歷史發展而變化,從獨裁濫權變化成金錢貪污畢竟是一種進步;獨裁濫權造成千萬人非正常死亡,造成無數人力物力白白浪費,也造成全國人民一窮二白,所有這一切都是因為某某人的個人權力,而當今的金錢貪污本身就是權力集中條件下經濟發展的一種副產品,但它僅僅是經濟發展增額的一個部分,甚至是如今權力經濟模式中一種「紅利」部分,是經濟發展的前提與結果。中國經濟模式就是官僚經濟模式,讓官僚當經理人,有企業總裁的權力,卻沒有總裁的分紅,這本來就是違反經濟規律的事情。皇帝讓官僚當管家,那是主子管教家奴,與為人民服務沒啥關係。中國的封建經濟思維導致了這種權力與紅利之間的糾纏,財產權無法與經理人分離,政治無法與經濟分離,這種情況不會因為徐才厚被制裁而終止。

  回顧歷史,中國從專制濫權的封建帝國社會轉入國際經濟接軌制度,金錢侵入了權力,也是對個人權力的一種限制,同時讓中國經濟發展從「個人意志計劃經濟「變成了」集團利益計劃市場經濟「,不得不說是一種社會進步。「秦始皇」不能無償濫用民工了,雖然無法防止工頭們吃空額拿回扣,對於百姓講錢要好過講「忠心」;偉大領袖不能隨意用政治罪名整人了,畢竟廣大民眾要考慮自身經濟利益,不會為某個政治口號白乾活了,這都是金錢對權力限制的結果。如果中國也如法國那樣,把權力交給民眾,讓選舉制度限制政客們的貪腐,那麼徐才厚們也就不必花幾十年買通人脈了,幾個月競選足夠決定輸贏和去留,中國政治也就實現了透明化,官員才能真正成為人民的公僕。

  反貪固然好,但這並非當今所特有,封建社會中早就反了幾千年,屢敗屢戰;而民主制度固然在許多領導眼中」不好「,但卻讓台灣揪出了陳水扁,讓韓國揪出了不少歷屆總統,大家心裡自有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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