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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法律」,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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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詰 發表於 2014-6-19 16:3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5月28日晚上9點多,山東招遠一名女子在麥當勞餐廳被6人毆打致死,警方迅速偵破案件,並初步確定參加毆打的6名犯罪嫌疑人為全能神邪教組織成員。隨後,中央電視台對犯罪嫌疑人張立冬採訪,「記者:那你們心裡不考慮法律嗎?張立冬:不考慮。記者:也不害怕法律嗎?張立冬:不害怕,我們相信神。」於是,「不怕法律」成為全能神邪教組織的「標籤」,引起民眾普遍熱議,全能神邪教成員「不怕法律」,究竟怕什麼呢?

  怕載滿心靈魔咒的「保證書」

  據遼寧關秀勤在《老伴帶著遺憾走了》中講述,「排帶領威脅兒子『我們已經向真神發了誓,肉身屬於教會,要是有人背叛神,神就會讓它成為猶大、下地獄,永世不得翻身。』嚇得兒子不敢有『大逆不道』的想法。」原來,凡是加入「全能神」的成員,都要「自願」簽訂一紙「保證書」,當著介紹人作出「莊嚴宣誓」。該「保證書」的大致內容是:一旦泄密,全家死光,本人遭殃,會受到「神」極其嚴厲、恐怖的懲罰,甚至被「神」擊殺。這一紙「保證書」,成為全能神信徒的心靈魔咒,緊緊地約束著他們的思想,使他們不敢對全能神教主趙維山有點半背叛之心。張立冬受全能神教義的教唆殺害他人,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必須接受法律的裁製。帶著手銬的他卻說出「不怕法律,我們相信神」等混賬話,可見他被七年前的「保證書」牢牢地控制了心靈,生怕違背「神的旨意」遭到雷劈。

  怕招來血腥暴力的「護法隊」

  全能神邪教內部有一個「霸王條款」,即「只准入教,不準脫教,凡脫教者必遭『護法隊』的懲罰」。全能神的《關於傳福音工作的原則》明確規定,「如知情人帶路、拉關係、交朋友、愛心感化、建立感情、軟磨硬泡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要堅持長期使用,到必要時還得會用絕招。為使人得到拯救,必須不擇手段。」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稱,「全能神」邪教專設「護法隊」,毆打不願入教或意圖脫教的人。2010年期間,河南一名小學生在放學途中失蹤,后被發現死於一處柴垛處,腳心印有閃電標誌,經當地警方調查,遇害兒童一名家屬曾被發展成全能神成員,但意圖脫教,該教遂實施了報復懲戒行動。要張立冬公開背叛全能神,張立冬就算吃了熊心豹膽也不敢。

  怕失去虛無飄渺的「戶口簿」

  所謂「戶口簿」,是指全能神邪教組織給信徒的一個口頭承諾,即參加全能神邪教組織,嚴格按照教主趙維山的要求辦事,就能避免遭受地球毀滅時的劫難,全能神內部把這個虛無飄渺的「戶口簿」稱為「通往天堂的門票」。但是,「戶口簿」並不是一旦加入「全能神」就能夠拿到,而是要「嚴格執行教主意志」、「努力為神工作」、「為神花費一切財物」之後才能「取得」。張立冬參加全能神邪教組織,為之付出七年的青春歲月,為的就是那一張「戶口簿」,好讓自己拿到「通往天堂的門票」。這次他們向陌生人索要手機號碼,遭到拒絕後又將他人活活毆打致死,還不是想得到那張「戶口簿」嗎?

  「不怕法律」,不僅讓人們看到全能神成員的貪婪、愚昧和可悲,同時也看到全能神邪教組織的邪惡、瘋狂與兇險。不怕法律的人,最終會在法律前面跌跤,帶上手銬的張立冬在事實面前,是該好好地清醒清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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