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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起皇后的蓋頭來:清代皇帝大婚禮儀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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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婚禮是國家盛典,屬於傳統吉、嘉、軍、賓、凶「五禮」中的嘉禮,為與臣庶婚禮區別而稱大婚。其實,並非一個朝代的每個皇帝都舉行大婚典禮,只有幼年即位的皇帝才能享此殊榮,而成年後才坐上寶座的皇帝,就只有象徵性地補行一個儀式而已。清代入關后的10位皇帝中,雍正、乾隆、嘉慶、道光、咸豐5位皇帝即位前即已成婚,末代皇帝溥儀的婚禮是在清朝被推翻后舉行的,因而在紫禁城中舉行過大婚的皇帝僅有幼年登基的順治、康熙、同治、光緒4位。
  
  歷來研究皇帝大婚禮儀者,都要追溯其禮儀淵源,但往往僅援引《儀禮·士婚禮》。《儀禮·士婚禮》記載,自周代以來的婚禮主要經過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古稱婚禮中的「六禮」,但這主要是對士人婚禮部分程序的總結,從士人而上推到皇帝,自然會比「六禮」複雜許多。具體到清代皇帝大婚,按進行時間歸納,則可分為婚前禮、婚成禮、婚後禮。
  
  清代皇帝的婚前禮,由傳統的「六禮」減為納采與大征(納徵)兩種禮節。納采禮本為男家遣媒妁前往女家求婚,獲女家同意之後,再正式遣一使者到女家致以薄禮,以為求婚之成。清代皇帝大婚,皇后的選擇是通過選秀女的形式,並不存在像民間的訂婚禮程序,只是皇家為表明尊崇古禮,舉行納采禮。
  
  歷代納采禮,男家向女家所致禮物,既有實用之物,又有象徵之物。清代皇帝大婚的納采禮物為配有鞍轡的文馬四匹、甲胄十副、緞百匹、布二百匹,順治朝還包括金茶筒(喝奶茶用的茶壺,民間也稱為多穆壺)1個、銀盆2個。清朝統治者以騎射與尚武為立國根本,所以在納采禮物中把馬匹、甲胄列入其中,並且佔有首要的位置。納采禮之後舉行納采宴。清代皇帝大婚的納采宴的承辦,改變了主賓關係,並不是由皇後父母設宴款待皇帝派出的使者,而是皇帝要派大臣代表他,賜宴皇後父母。
  
  清代皇帝大婚納采禮之後行大征禮,即古代的「納徵」禮。征即證、成之義,又稱納幣。《禮記·雜記疏》記有:「納幣,以物言也;納徵,以義言也。」之所以稱為「大征」,表明其禮物之規模宏大。按《大清會典》記載為:黃金二百兩、白銀萬兩、金茶筒一、銀茶筒二、銀盆二、緞千匹、文馬二十匹、閑馬四十匹、馱甲二十副。另有賜後父後母黃金百兩、銀五千兩、金茶筒一具、銀茶筒一具、銀盆一具、緞五百匹、布千匹……
  
  婚成禮是皇帝大婚的高潮,只有經過這一禮儀,雙方才可以確立夫婦之關係,其程序包括冊立奉迎禮、合巹禮,並且尚有坐帳禮、跨火盆與馬鞍的習俗。與臣庶婚禮最大的不同,是臣庶在舉行婚前禮以後,須由新郎親自前往女家迎娶新娘,所以稱此為「親迎禮」;而貴為天子的皇帝,絕對不可能屈尊前去迎接,必須派遣使節先到皇后府邸對皇後進行冊立,然後再把皇后迎入宮中,因而稱「奉迎禮」。
  
  清代皇帝大婚迎娶皇后所用鳳輿,並非是與百姓一樣的紅色喜轎,而是帝王專用的明黃色轎,並且上面沒有「喜」字。皇后乘坐鳳輿入宮時,要提前在鳳輿內放置御筆「龍」字,光緒帝大婚時鳳輿內的「龍」字為皇太后慈禧所寫,至今還典藏在故宮博物院。皇後頭遮綉龍鳳同合紋的紅緞蓋頭,坐在鳳輿內向宮中行進時,一手持金質雙喜「如意」,一手持蘋果,以諧音平安如意。到了乾清門,才算到了皇帝之「家」,於是皇后在乾清宮階下轎,交出手中的如意和蘋果,還要再懷抱一個金寶瓶跨過火盆,才能進殿內,等到了洞房坤寧宮時,還要跨過馬鞍,才能行合巹禮。
  
  婚禮諸禮中真正代表男女成為夫婦的是合巹禮。合巹禮為現代所說的喝交杯酒之源。「合巹,破匏為之,以線連柄端,其制一同匏爵。」張夢元的《原起匯抄》則進一步闡述婚禮用匏為爵之意義:「用巹有二義,匏苦不可食,用之以飲,喻夫婦當同辛苦也;匏,八音之一,笙竽用之,喻音韻調和,即如琴瑟之好合也。」
  
  皇帝大婚與臣庶最大的不同,是在「家」禮而外增加的「國」禮,即增加頒詔禮、慶賀筵宴禮等,筵宴結束,皇帝大婚禮儀的帷幕才終於落下。同時,聯繫皇后與母家親情的歸寧(回門)禮也被無情地割斷了。
喜萊莉為了理想而奮鬥,雖敗猶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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