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在這本新書里,作者Leta Hong Fincher(洪理達)認為,圍繞著中國一些年輕未婚的「剩女」話語,通過官媒的新聞報道和電視節目的傳播,成功掩蓋了這個國家一直存在的性別比例不平衡,同時鼓勵受過良好教育的女人儘早結婚生孩子。本文作者沈洋認為,Fincher把尚未形成理論的一些議題,包括女人的財產權,LGBT群體的權利,以及家庭暴力,放在一起討論,是值得讚賞的。這是一本能引發思考的書,但是裡面的一些內容因為論據不足和來源不可靠而顯得不可信。
Leta Hong Fincher在北京的清華大學攻讀社會學博士學位之前,是名記者。本書是以她的博士研究項目– 尚未被充分研究的「剩女」和中國的房地產市場以及性別不平等之間的關聯– 為基礎的。Fincher此前曾為紐約時報,CNN以及Ms雜誌撰寫過文章討論類似的議題,而這些話題也由此得到了不少的關注。大量的採訪引述和新鮮的媒體報道使得這本書可讀性很高,有潛力吸引廣大讀者。
最後,本書標題中「重新出現」一詞,在這一情境下顯得有些問題。正如在本書序言部分提到的,本書「認為有官方背景的媒體對『剩女』的宣揚是后社會主義中國性別不平等重新出現的表現之一」(第3頁)。這裡「重新出現」暗示了性別平等曾經得以實現。我認為性別平等從未實現並且性別不平等在中國歷史上一直存在(更多信息請閱讀Hui-Chen Wang Liu, Elisabeth Croll,和Judith Stacey的相關書籍)。Fincher通過引述宋朝(公元960-1279年)時期女人「對財產有著持續和獨立的控制和擁有權」來支撐「重新出現」這一觀點。然後她把宋朝女人和當代中國女人進行比較,聲稱「中國女人的財產權在後社會主義的城市化進程中被逐步侵蝕了」(第131頁)。她把當代中國女人和一千年前的女人對比的方法是有問題的。雖然作者引用了歷史學家Kathryn Bernhardt的研究,但她似乎忽視了Bernhardt的結論:宋朝根本就沒有「財產平分法」,而且也確實不可能有。相反,父系繼承的原則倒是一直沿用,而女性只有在家裡無子無兄弟的情況下享有繼承權(第8頁)。此外,由於在討論財產權時幾乎沒有考慮過相對應時期的社會經濟情境,第四章的討論顯得過於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