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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女」話語:性別不平等在中國的重新抬頭(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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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14-5-13 04: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4年05月12日 10:05

  來源:譯言網 作者:Yang Shen

  導語:在這本新書里,作者Leta Hong Fincher(洪理達)認為,圍繞著中國一些年輕未婚的「剩女」話語,通過官媒的新聞報道和電視節目的傳播,成功掩蓋了這個國家一直存在的性別比例不平衡,同時鼓勵受過良好教育的女人儘早結婚生孩子。本文作者沈洋認為,Fincher把尚未形成理論的一些議題,包括女人的財產權,LGBT群體的權利,以及家庭暴力,放在一起討論,是值得讚賞的。這是一本能引發思考的書,但是裡面的一些內容因為論據不足和來源不可靠而顯得不可信。

  

  Leta Hong Fincher在北京的清華大學攻讀社會學博士學位之前,是名記者。本書是以她的博士研究項目– 尚未被充分研究的「剩女」和中國的房地產市場以及性別不平等之間的關聯– 為基礎的。Fincher此前曾為紐約時報,CNN以及Ms雜誌撰寫過文章討論類似的議題,而這些話題也由此得到了不少的關注。大量的採訪引述和新鮮的媒體報道使得這本書可讀性很高,有潛力吸引廣大讀者。

  根據Fincher的說法,在中國,「剩女」一詞被「廣泛用來形容一位快三十歲或以上的單身都市職業女性」(引自書中第2頁,下同)。在第一章里,Fincher檢視了剩女這一話語是如何通過「官媒新聞報道,調查,專欄,漫畫和電視節目」(第15頁)而形成的,並指出了國家宣傳「剩女」話語的兩大原因:一是為了維護社會穩定。由於長期處於性別比例不平衡的狀態,很多中國男人找不到老婆。在中國,小於20歲的男性的人數比同年齡女性女性多3200萬。二是為了通過對受過良好教育的女性的逼婚,提高人口「素質」。這一觀察的確十分深刻。國家暗地裡幫助和推動傳播侮辱性的「剩女」話語,而這一話語可以說對25歲以上的未婚女性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第二章指出了中國女性是如何為了避免被「剩下」而經常「在婚姻里放棄了太多協商權」(第12頁),從而導致她們被「排除在可能是歷史上最大的民用房地產財富積累之外」。第三章進一步指出許多父母「通過只買房給他們的兒子這一行為表現了對他們自己的女兒的歧視」,從而導致房地產市場的性別財富差距。

  本書語言風格通俗易懂,普通讀者也可以理解這個論題。同時,本書採取了一種包容性的方式,涵蓋了一系列與女性的財產權相關的議題,包括第三章和第六章探討的LGBT群體的利益,以及第五章探討的家庭暴力和女性財產權缺失之間的關係。在中國,每當涉及性別不平等時,這些議題很少會被放到一起討論,因此作者在這點所做到的成績值得讚許。

  然而,我發現在某些地方,文章所提供的論據不足以支撐其提出的論點。例如,讀者們會看到這樣一個案例:一名大學畢業的女性被訪者稱其放棄了工作只因為「她想讓自己更容易嫁出去,不再嚇跑可能的結婚對象」。文中直接引用了她的話:「我最重要的任務就是要找個好男人嫁了」(第39頁)。作者分析這一案例時寫道:「官媒關於『剩女』的宣傳使得一些受過高等教育的女性甚至在結婚之前就辭去了工作」(第39頁)。除了對於這一案例是否具有普遍性抱有疑問,我覺得分析和引用之間並不具有邏輯關係,因為這名被訪者並沒有明確指出她受到了「剩女」話語的影響。

  這種分析的不嚴謹在第三章也有所體現。作者指出被訪者尚小姐(音譯)結婚的原因是她覺得她變老了。而作者將尚小姐的焦慮和「『剩女』的年齡門檻」(第107頁)聯繫在了一起。再一次地,被訪者並沒有明確指出她的焦慮和官媒宣揚的「剩女」准入年齡有什麼聯繫。通過將「剩女」話語當做解釋的「萬金油」來使用,可以說作者不僅誇大了「剩女」話語對女性的影響力,而且忽略了引起她們焦慮背後錯綜複雜的原因。我們很容易發現,未婚女性關於年齡漸長的焦慮在「剩女」話語出現前就已經存在,而且這種焦慮在其他並沒有出現「剩女」話語的國家也存在。

  

  作者引用了相當數量的網上資源來支撐她的論點,讓文章看起來運用了各方各面的資源。但是,Fincher並沒有點到這些資源或許不是完全可信的。在第二章,作者引用了2012零點指標的數據和鳳凰網的報道,指出只有30%的女性在她們婚房的房產證上寫了名字(第46頁)。首先,對於這份報道的可信度,我持懷疑態度,因為它並沒有說明一共有多少受訪者,也沒有說明是通過什麼方法進行的調查。再者,十分遺憾的是,作者並沒有提到這份報道顯示的一個趨勢,即房產證也寫上女方名字的數量和2006年相比上漲了10.2%,這可以解釋為女性財產權的上升。

  雖然全篇引人深思的論點不斷,我還是覺得文中有些發現在本質上是矛盾的。例如,在第三章里,Fincher講述了生女兒的父母「通常拒絕給自己女兒買房提供幫助」(第78頁)。作者認為這是因為父母覺得買房是男人的責任(第83頁)。然而,作者又發現許多女性會貢獻自己的全部積蓄去幫助她們的伴侶買房子,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她們的名字。「女兒」們的行為和父母們關於買房是男人的責任的觀念大相徑庭。考慮到作者還提到的女兒對其父母的孝順(第82頁),我不得不好奇父母們是如何看待他們的女兒貢獻了全部積蓄卻沒能擁有財產權?這一行為有沒有引起任何代際衝突?遺憾的是,本書並沒有提及這些問題。

  最後,本書標題中「重新出現」一詞,在這一情境下顯得有些問題。正如在本書序言部分提到的,本書「認為有官方背景的媒體對『剩女』的宣揚是后社會主義中國性別不平等重新出現的表現之一」(第3頁)。這裡「重新出現」暗示了性別平等曾經得以實現。我認為性別平等從未實現並且性別不平等在中國歷史上一直存在(更多信息請閱讀Hui-Chen Wang Liu, Elisabeth Croll,和Judith Stacey的相關書籍)。Fincher通過引述宋朝(公元960-1279年)時期女人「對財產有著持續和獨立的控制和擁有權」來支撐「重新出現」這一觀點。然後她把宋朝女人和當代中國女人進行比較,聲稱「中國女人的財產權在後社會主義的城市化進程中被逐步侵蝕了」(第131頁)。她把當代中國女人和一千年前的女人對比的方法是有問題的。雖然作者引用了歷史學家Kathryn Bernhardt的研究,但她似乎忽視了Bernhardt的結論:宋朝根本就沒有「財產平分法」,而且也確實不可能有。相反,父系繼承的原則倒是一直沿用,而女性只有在家裡無子無兄弟的情況下享有繼承權(第8頁)。此外,由於在討論財產權時幾乎沒有考慮過相對應時期的社會經濟情境,第四章的討論顯得過於簡化。

  中國媒體和公眾目前的主導話語聚焦於女性如何謀划著分文不出或者只出很少的錢就能在房產證上寫上自己名字。本書致力於通過討論女性是如何被迫在房地產市場處於弱勢來逆轉上述話語。通過使「剩女」話語和房地產市場相互關聯,作者想要提出一個新方法來論證在當代中國女性是如何處於弱勢的。遺憾的是,由於過於簡單化的討論方式,不太站得住腳的論據,以及沒有充分論證支撐的論點,本書的目的並沒有實現。

  總之,本書似乎頗具爭議。即便如此,由於新穎的題材,作者吸引眼球的論點,和作者已有的名氣,無論本書的觀點有多片面,它仍有可能成為暢銷書。還是得說,作者將很少討論的一些議題,包括女性的財產權,LGBT群體的權利,和家庭暴力,放到一起研究這一點是很值得認可的。

  作者簡介

  沈洋是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性別研究院的博士生。她目前的研究對象主要為上海餐飲業的農民工。她的研究方向包括性別與勞動,移民研究,當代中國研究,和定性研究方法。

  沈洋本科就讀於復旦大學歷史系,並於上海交通大學獲得了高等教育學碩士學位。她曾在聯合國婦女署實習,現為雜誌China Outlook的供稿人。
時代小人物. 但也有自己的思想,情感. 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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