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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平權 向哈佛、UCLA等校「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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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天紅葉 發表於 2014-4-27 22: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反平權 向哈佛、UCLA等校「宣戰」


非營利法律組織「公平代表」欲對採用平權措施的哈佛大學興訟。(取自HARVARDnotFair.org)
SCA5提案讓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爭議重新浮上檯面。非營利法律組織「公平代表」(Project on Fair Representation)曾代表一名白人女學生控告德州大學種族歧視,該組織7日宣布向採取平權措施的大學「開戰」,願代表任何因種族被大學拒絕的人提告。該組織負責人Edward Blum表示,「亞裔是最大受害者」。

「公平代表」總部設在華府附近,成立於2005年,專打基於種族歧視或優待的官司。他們將針對採取平權措施的哈佛大學、北卡羅來納大學及威斯康辛大學尋找原告,希望因種族被這三所菁英大學拒絕的申請人與他們聯繫,他們願提供法律資源加以協助,還負擔所有費用。

該組織在新聞稿寫明「哈佛大學歧視亞裔,以種族配額或天花板限制他們入學」,並在子網站以一張亞裔學生照片說「你被哈佛拒絕嗎?可能是因為你的種族錯了」。

Blum對加州平權措施的一系列爭論相當熟悉。他直言,不解何以議員要提出SCA5,該提案允許公立教育體系以族裔為錄取考量,一定會影響亞裔入學,「亞裔事實上是最大受害者」。他說,不只常春藤與許多頂尖大學,全美約150所大學都採用平權措施,對學生不公平。

費雪案使「公平代表」一戰成名。費雪一案的緣起是白人女生艾碧蓋兒‧費雪(Abigail Fisher)2008年申請進入奧斯汀德州大學,因種族因素未被錄取,因而不平興訟。聯邦最高法院去年6月24日裁決,將費雪一案發回下級法院更審,要求下級法院更嚴格審視德州大學以平權措施招生的合憲性。最高法院雖仍准許大學招生考慮種族因素,以達成校園多元化,但言明「公立大學使用平權措施達到校園多元化,必須有良好的理由」。
值得一提的是,與「公平代表」站在對立面的是加大。包括洛杉磯加大(UCLA)校長Gene Block在內所有加大校長曾就費雪案寫「法庭之友」(friend-of-the-court)給最高法院,表示加大在209號提案通過後發現,「在沒有考量族裔錄取學生的情況下,幾乎不可能達成校園多元性」。

Blum強調,他了解平權措施的精神,他們並非反對校園多元,也不是反對照顧弱勢,但平權措施不是唯一的、適當的手段。他樂見大學照顧少數族裔」(minority),但少數族裔不該只侷限在種族,應該更廣泛地指社經情況處於劣勢的群體。
笑對雲捲雲舒,淡看潮起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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