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8日規劃局、開發商與書香公寓、建中大廈、伊頓公寓居民代表溝通會議紀要
楊浦區規劃局:
貴局於2012年5月8日下午牽頭組織了由規劃局,開發商,書香公寓、建中大廈、伊頓公寓居民代表共同參加的中天大廈建築方案溝通會議。本次會議既沒有解決第一次溝通會議上(4月17日)所遺留的問題,又出現了新的問題。
現將書香公寓、建中大廈和伊頓公寓400戶居民的意見匯總,書面呈送貴局及相關政府機構。希望貴局能以百姓利益為先,用好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解決居民的實際問題。
1. 關於規劃依據性文件的有效性問題
本次會議期間,規劃局楊科反覆強調,根據市規劃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四平路1063地塊可建設100m的辦公樓。
業主代表詢問控制性詳細規劃是何時編製的,楊科長回答控制性詳細規劃是2008年編製的。書香公寓、伊頓公寓及建中大廈均為商品房,居民購買該樓時,就是看中住宅的日照、通風及周邊環境都不錯。請楊浦區規劃局領導響應韓正市長「堅決防止人為和權力因素干預規劃」講話關於「關於積極推進規劃信息公開」的精神,提供我們三個小區開盤前,1063號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資料。
2. 日照分析報告存在的問題
1)未按承諾提供各戶全年的日照影響數據
貴局楊科長在4月17日第一次溝通會上,當著所有居民代表、居委會代表的面,承諾在4月25日之前把三個小區各戶的全年逐窗日照分析報告、告知居民中天大廈建設對周邊居民日照的實際影響。
但5月8日會議當天,楊科長才把日照分析報告交給居民代表,該報告只提供冬至日一天的日照分析數據,並不是承諾的全年分析數據。而且只提供了部分居民的日照分析數據,並未提供所有用戶日照分析數據,居民無法全面了解中天大廈對居民日照的實際影響。
2)日照分析報告顯示中天大廈周邊房屋日照影響極大
根據規劃局楊科提供《中天上海總部大廈建設項目日照分析報告》,以B4樓第三戶民宅(建中大廈東南戶型)為例,中天大廈建設前,該戶型朝東的兩個主卧有2個半小時連續日照,朝南的小書房有4個多小時的連續日照。中天大廈建成后,該戶型1~17樓,朝東的兩個主卧將不滿足1小時日照標準,僅有南側小書房有2小時日照,居民住宅的衛生標準將嚴重惡化,居民身心健康將受到嚴重損害。懇請各位尊敬規劃局領導不辭辛苦,到實地走訪調查,看看主卧是主朝向還是小書房是主朝向,請不要片面的生搬硬套所謂規定,而應本著以人為本,以居民身心健康為重的精神,進行規劃方案的審批。這才是人民政府所為,才符合黨的「一切從人民的利益出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才能與人民一起共創和諧社會。
3)日照分析報告的提供的日照時間,與居民實際日照差異巨大
更為嚴重的是,規劃局楊科長提供的《中天上海總部大廈建設項目日照分析報告》與居民的實際日照情況嚴重不符。以報告B3樓3戶1樓(書香公寓19號樓102室)為例,該住戶5號、6號窗均不滿足1小時的日照標準,最為誇張的是6號窗僅有5分鐘日照,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報告的是否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還是報告所依據的基礎資料有誤,望規劃局領導予以重視,查明問題所在。
在此,還想請問規劃局領導,書香二期的建築規劃方案是否貴局審批,何時審批,是否早於94年10月1日?如不早於94年10月1日,為何貴局審批通過的新建住宅建築方案不符合1994-10-01開始實施的《上海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最低日照標準?
鑒於日照分析報告存在上述問題,我們提出如下要求:
1) 請規劃局驗證日照分析報告基礎資料及日照分析報告的真實性。
2) 提供書香公寓二期審批時的原始日照分析報告。
3) 說明書香二期不允許造小高層,而只允許造7層多層的原因。
4) 再次要求提供中天大廈對伊頓公寓、建中大樓及書香公寓三個小區全年的日照影響分析,我們有權利了解中天大廈建設對我們住宅全年日照的實際影響程度。 5) 請規劃局提供驗證無誤的日照分析報告基礎資料,我們有權請求第三方進行複核。
6)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只要中天大廈不減少我們現有日照,我們將不因日照減少問題而反對中天大廈的建設。我們將同意它建設。否則,我們將堅決反對。
3. 中天大廈建設基坑開挖對房屋安全的風險問題
本次見面會,規劃局領導楊科長,面對居民關於中天大廈深基坑開挖對周邊建築安全風險的擔憂,楊科作出的解釋是會督促建設單位保證居民房屋的絕對安全。
我想請問規劃局領導,你們將採取什麼措施來保證周邊居民房屋的絕對安全?
上海市市政府將深基坑作為重大的風險源進行控制,於2006年下發了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規定,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監測均提出了嚴格的要求,對深基坑設計及施工方案要求經上海市建科委專家評審修改後方可實施。但即便採取了上述風險控制措施,2006年後上海還是出現了「蓮花河畔樓倒倒」、「上海寶山萬達廣場基坑坍塌」、「松江2月28日基坑坍塌」等嚴重事故。至於造成房屋傾斜、房屋開裂的事故更是數不勝數了。
一旦由於基坑引起周邊房屋損壞,受害居於往往陷入責任認定困難,維權難於登天的困境。以伊頓公寓為例,地鐵10號線建設后,伊頓公寓地下室出現了大面積開裂,居民到處反映,但無人問津,政府的市重點工程尚且如此,更何況註冊資金僅1000萬的民營開發商以賺錢為目的開發的房產項目。
我們的住宅是用一代人甚至幾代人的心血換來的,我們中許多人還要終生要為房屋貸款奔波。對於造富於民的民心工程,為了大眾的利益讓我們承擔一些風險,還情有可原諒。對於只以賺錢為目的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我們沒有義務為其承擔風險,而且我們也不可能將我們房屋的安全押注在一個註冊資金僅1000萬的開發商身上。因此,我們提出如下要求:
1) 請政府對我們房屋進行估價,該估價需獲得居民同意。
2) 請開發商提供書面保證,一旦房屋傾斜或開裂,開發商有義務按前述房屋估價購買受影響的居民房屋。
3) 政府提供書面擔保,如開發商不履行購買損壞房屋的義務,政府有義務將受損房屋按估價值購回。
如上述要求滿足,我們將不因房屋安全問題而反對中天大廈的建設。否則,我們將堅決反對中天大廈的建設。
4. 審批流程問題
在本次會議上,規劃局的代表提到中天大廈已經進入施工圖設計階段,我們非常疑惑:在規劃方案還處於聽取意見階段,該項目難道可以進行施工圖設計階段嗎?難道規劃征循意見只是形式而已嗎?
因此,我們要求規劃局明確答覆我們:
在我們三個小區的日照影響和房屋安全問題沒有得到解決之前, 是不是不管我們反對與否,規劃局均將審批通過中天大廈的建築方案?
5. 以後見面會會議安排問題
鑒於大多數居民代表都是在職人員,無法保證出席安排在工作日舉行的會議。因此,我們提出如下要求:
(1) 會議安排在雙休日舉行
(2) 會議安排提前3日通知相關居委會
書香公寓,建中大廈,伊頓公寓400戶居民
201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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