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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被打,為何老百姓拍手稱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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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果兒 發表於 2014-4-22 17:1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堅果兒 於 2014-4-22 17:15 編輯

  文/風青楊

  蒼南城管被打為何數千人喝彩?

  19日上午蒼南縣靈溪鎮城管人員在執法時與一女菜販發生爭執,一過路中年男子黃某拿起手機拍照,城管要求其停止拍照無果后,城管隨即糾集四個工作人員攻擊該男子,致使黃某受傷。引發附近近千群眾的圍觀。5名城管被民眾圍堵打傷。在圍攻城管人員時,數千人圍觀喝彩。(浙江在線)

  另根據20日《南方都市報》的跟蹤報道:「目擊者稱,蒼南城管發現其執法過程被一路人拍下,便大聲質問這名路人「你拍什麼!」路人說「我沒拍」,城管稱「那你把手機給我」,便引發雙方的肢體衝突。城管人員先用拳頭擊打這名男子,將其打倒在地后改為用腳踢,男子吐血。」

  城管一見到有人拍照,不分青紅皂白就大動肝火,「怕被傳到網上」,這樣的「怕」不是沒有道理。城管暴力毆打圍觀的拍照者如今也不是第一遭。天門城管打死拍照男子;湖南長沙市嶽麓區城管毆打拍照的記者;商洛某技校的一名高考生拍攝城管執法車被毆打……問題是,如果執法是透明的公平的沒有暴力的,怎麼會害怕一個路人用手機拍照呢?就因為人家用手機拍照而圍攻路人,這樣的行為能不引起民憤嗎?

  政府部門執法過程應該是坦蕩的,應該是陽光的,公民拍照執法是履行公民監督權,這很正常。可惜的是我們的城管缺少這樣的基本常識,我們的一些城管工作者總認為,城管執法是一種高高在上權力,公民沒有資格監督;同時,他們也心虛,害怕城管執法過程中的不當手段被曝光,引起輿論譴責。或許,正是這樣的心理,才導致了這起衝突事件。當政府部門不遵守程序正義、違法行政積累到臨界點,公信力透支殆盡,以暴易暴便頻現了。

  從制度層面來講,城管打人和城管被打還有一個根源,就是城管執法法律定位的缺失。中國到目前為止,仍然沒有出台相應的城管法,城管的職能定位也沒有法律的明文規定,城管執法始終顯得尷尬無比。不健全的法規體系,常常滋生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和以罰代管的現象。也由於法律支撐的的不足,城管執法也就始終存在一定爭議,時常出現城管打人或被打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了。

  因此,一旦出現城管打人,譴責和謾罵聲音總會鋪天蓋地;即便是城管被打,歡呼聲和叫好聲也同樣四處響起。其實,我相信,民眾叫好並不表明大家放棄了法治精神,而是城管打人的新聞深深地刺痛了民眾的神經,大家心中淤積了太多怨言和戾氣,而這種怨言和戾氣通過正常渠道無法排解。時下,城管儼然已經淪落為「惡霸」的同義詞,惡霸被打,民眾能不歡呼嗎?

  比如有段子就這樣寫道:你擺攤,叫破壞市容;他們砸攤,叫整頓市容。他打你,叫執法;他們打你,叫聯合執法。你跑,叫畏罪潛逃;你不跑,叫妨礙公務。你抵抗,叫抗法;你反抗,叫暴力抗法。他們打死你,叫圍攻執法人員導致心臟病發;你防衛,叫故意傷人。你喊冤,叫社會不穩定因素,你上訪,叫精神病……

  城管不論是「施暴」還是「受暴」,損害的都是政府形象。「城管打人」和「城管被打」的怪圈,如不妥善解決,將會演變成公民對城管評價越來越低和城管暴力執法的越來越多;將惡化成腐蝕政府與公民關係的「毒瘤」。

  要改變城管與民眾的「以暴易暴」,就要建立中國的法治。小販是弱勢群體,平民是弱勢群體,城管也可能是弱勢群體,這不由得讓人想起了電影《無人區》,在一個叢林法則的社會,任何人都可能是那個隨時喪命的弱勢群體。為什麼需要建立法治文明社會?就是讓人與人之間避免血腥與暴力,用法治規則解決衝突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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