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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力建:中國反恐必須走出兩大意識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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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kang001 發表於 2014-3-13 10:0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在2009年烏魯木齊「7.5」大屠殺事件前,恐怖主義災難一直被中東、伊斯蘭世界和西方國家所「專享」。「7.5」 大屠殺事件之後,隨著新疆接二連三發生上演暴力恐怖事件,國人才越來越感受到恐怖主義瘟神已開始「青睞」中國。北京金水橋恐怖襲擊案、貴陽公交爆炸案、昆明火車站大屠殺案,以及近日馬來西亞航空飛機「失蹤」事件發生之後,舉國更加明白無誤地意識到:恐怖主義已成為中國國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心腹之患,烏魯木齊7.5大屠殺事件后,隨著各類恐怖主義襲擊事件在中國驟然上升,反恐問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越來越被中國政府高度重視;越來越多的國民取得了一個超越政治立場的共識:無論任何理由,恐怖主義都是應當嚴厲譴責和堅決打擊的,不能有一絲一毫的寬容。。尤其是針對平民的暴力恐怖行為,應予以最嚴厲的打擊和最嚴厲的懲罰。

  然而長期以來,在傳統媒體和網民中,也經常看到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一種是以主旋律媒體和左派人士(中國語境中的左派)為代表的一方,紛紛對太多西方政府和媒體反恐問題上的「雙重標準」表示憤慨。甚至認定在「亡我之心不死」思維驅使下,西方一直變相支持或同情中國恐怖分子。

  而以部分右派(中國語境中的右派)網民為代表的一方則認為,中國的恐怖主義發生的根源有著深刻的國內政治制度因素,是「逼上梁山」式的極端反抗行為,所以儘管表示不贊成或譴責,但或多或少抱有隱惻、同情的因素。縱然是最近發生的昆明極端暴力恐怖案,也能聽到此類聲音。在極少數人群中,甚至出現了更令人遺憾、令人痛心言論。

  一方認定西方同情或支持中國恐怖主義行為,另一方則認為恐怖分子「情有可原」。如此一來,「恐怖主義是人類共同的敵人」這一簡單命題就變得複雜起來。

  在對上述兩種觀點進行評論之前,首先釐清何為「恐怖主義」很有必要。

  恐怖主義一般可分為政府行為和非政府行為兩大類。政府行為的恐怖主義,也即是如德國希特勒、蘇聯斯大林、柬埔寨波爾布特、金氏政權等等極端法西斯主義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國家恐怖主義是對人類傷害最大的恐怖主義。篇幅所限,本文只談一般意義上的非國家恐怖主義(以下簡稱恐怖主義)。

  恐怖主義一般的定義是:實施者對非武裝人員有組織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通過將一定的對象置於恐怖之中,來達到某種政治目的的行為。國際社會中某些組織或個人採取綁架、暗殺、爆炸、空中劫持、扣押人質等恐怖手段,企求實現其政治目標或某項具體要求的主張和行動。

  現代國際恐怖主義興起於60年代末,盛行於70年代,猖獗於80年代。自冷戰結束以來,非政府行為的恐怖主義大量發生。目前,世界上有案可查的恐怖組織多達1000多個。這些恐怖事件絕大多數是由極左翼和極右翼的恐怖主義團體,以及極端的民族主義、種族主義的組織和派別所組織策劃的。發生的重災區為伊斯蘭世界和西方。

  在當去相當長一段時間裡,國際上對恐怖主義的界定歷來存在較大的爭議。在「冷戰」期間,在極端意識形態主導下,太多恐怖主義組織如「赤軍」、「紅色旅」、 「愛爾蘭共和軍」、「哈馬斯」、「光輝道路」等曾長期被東方政治集團和一些伊斯蘭國家視作「反對帝國主義、尋求民族解放」的「英雄組織」。直到「冷戰」結束,「恐怖主義是全人類的共同敵人」,才漸漸成為超級政治立場和意識形態的全球共識。

  既然「恐怖主義是全人類的共同敵人」已超級政治立場和意識形態的全球共識,既然「反恐是聯合國所有會員國的共同使命」(潘基文),為何在中國一些重要主流媒體和「左派」人士眼中,西方政府、媒體在反恐問題上「搞雙重標準」——一方面要求中國無條件參與世界反恐行動,一方面同情中國的恐怖主義行為和恐怖分子呢?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意識形態慣性和「冷戰」殘餘意識所致,二是緣由誤解。

  所謂意識形態慣性和「冷戰」殘餘意識,是「美帝和西方亡我之心不死」的慣性思維。這個六十多年來形成的慣性思維在太多國人心中是根深蒂固的。正是這種強大的意識形態慣性,導致中國主旋律媒體和「左派」人士對西方政府和媒體時刻保持一種「敵我意識」。如此一來,有意無意的誤會也就經常發生。

  「誤會」往往來自兩方面。下面舉例證之:

  (1),政治文化背景不同導致。昆明襲擊事件發生后,中國讀者很快發現,英語媒體在報道該事件時,將犯案的「恐怖分子」(terrorist)一詞打上了引號。《人民日報》在3月3日發表文章《十足的虛偽與冷酷》,痛批CNN、美聯社、《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等西方媒體的報道「陰陽怪氣、邏輯混亂,甚至別有用心地挑撥離間」。

  事實果真如此嗎?財新網駐倫敦記者倪偉峰、張翃的文章《恐怖分子為何加引號答案》作出了發人深省的啟示:

  今年2月24日,伊拉克發生一起爆炸事件,38人喪生,50多人受傷,《紐約時報》報道里沒有任何一個地方出現「恐怖主義」或「恐怖分子」,只有「自殺性投彈者」(suicide bomber)、「武裝分子」(militant)。同年2月19日,黎巴嫩貝魯特發生爆炸襲擊。該報報道亦通篇未用「恐怖分子」相稱,而是說「襲擊者」(attacker)。

  這麼說來,是不是美國媒體對發生在別國的恐怖活動都刻意地淡化呢?我們來找找美國國內的例子。

  2012年9月11日,美國在班加西的大使館遭襲,導致美國大使和另一名外交官喪生。但直到9月20日,美國政府才正式用「恐怖主義襲擊」來描述這件事。

  於是,直到20日前,《紐約時報》報道都不能用「恐怖襲擊」這個詞,只好反覆地使用 「致命襲擊」(deadly attack)這個缺乏感情色彩的短語。而直到兩年後,美國國務院才決定正式對與該事件有關的兩個利比亞組織和個人,定性為「恐怖分子」。

  要讓《紐約時報》放心大膽使用「恐怖分子」一詞來報道某事,必須滿足兩種條件中的一種:有組織宣布對襲擊事件負責,而該組織已經被官方定性為恐怖組織;要麼是它信任的官方機構定性。否則這個詞在文章中只能出自別人之口——也就是加上引號。

  2013年4月的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大家可能還仍記憶猶新。4月15日爆炸當天,《紐約時報》也在通篇報道中避免直接使用「恐怖主義」一詞,並特別指出,總統奧巴馬在演講中沒有用「恐怖主義」一詞。

  恐怖分子的定性可不是一句話的事。一旦定性,美國就可以採取法律行動,包括凍結被定性為恐怖主義的個人和組織的資產,以及禁止美國公民與這些組織或個人開展商業活動。

  美國和西方媒體之所以將昆明事件定性為「恐怖事件」,既有上述因素,還有「學術」的BBC原因:

  以報道公正、不偏不倚自居的英國廣播公司(BBC),專門針對類似「恐怖分子」(terrorist)和「恐怖主義」(terrorism)術語的使用做過專門解釋:

  「關於怎樣才是『恐怖分子』或『恐怖行動』,並沒有共識。對於這個詞的使用往往包含價值判斷。」

  「因此,我們在引用別人所說的話時,不應該更換『恐怖分子』這個詞,但我們自己應該避免使用這個詞。」

  「這不意味著我們要避免傳達現實或是某一行為的恐怖實質,但是,我們應該考慮我們的措辭將如何影響我們做客觀新聞的聲譽。」

  也就是說,BBC的記者不會在看到類似的襲擊后,發稿直接說「恐怖分子幹了什麼滔天罪行」,而是描述發生了什麼,並避免主動對作案人員定性。「因為『恐怖分子』這個詞本身就會成為理解的一種障礙,而非幫助。」BBC的新聞報道手冊上寫道,「我們應通過描述發生了什麼,向觀眾傳遞該舉動的全部後果。」

  (2)、民主制度下新聞自由的背景因素,是「誤會」的另一原因:西方媒體林林總總,輿論上絕不搞「高度一致」和「弘揚主旋律」那一套。同一件事,各種媒體都會有各種不同聲音(包括偏頗乃至極端的觀點)。其實這一點縱然是習慣「高度一致」的中國何嘗不是如此?——美國9·11事件發生后,中國不是有太多網民(甚至有不少左派媒體人士)不是也持幸災樂禍態度?——只要意識到這點,一切也就釋然了。

  綜上所述,所謂美國和西方在反恐問題上持「雙重標準」和同情中國的恐怖分子之說,是難於成立的。

  下來談另一個值得高度重視、認真反思的問題——有些網民認為:恐怖分子濫殺無辜平民固然極是殘忍,應當予以嚴厲譴責。不過,這是政治制度因素造成的,是「逼上梁山」式的極端反抗行為(有些人甚至對恐怖分子產生同情或惻隱之心)。所以,唯有民主政治是消除恐怖主義災難的最佳良方。

  事實果真如此嗎?答案是同樣是發人深省的:

  先舉一個有趣的例子:眾所周知,前蘇聯及東歐社會主義國家,以及毛時代的中國,以及當今朝鮮、古巴等國家,非政府恐怖主義事件往往罕見發生;而一直以來,美國和西方太多高度自由的民主國家,卻隔三差五發生大小不一的恐怖事件。兩者之所以反差極大,原因無非是:前者銅牆鐵壁、密不透風的管治,使非政府恐怖主義組織失去起碼生存空間;而民主國家公民享有高度自由,政府管治十分寬鬆,使得恐怖主義組織獲得良好生存環境。——這也是「最不壞的制度」的一個結構性軟肋。

  換言之:民主制度儘管是消除社會矛盾、促進公平正義、化解民族糾紛的「最不壞的制度」,但它又是一柄雙刃劍——寬鬆的政治環境,既使人們可以享受高度的自由,卻同時也容易成為恐怖主義的溫床。

  所以,「唯有民主政治是消除恐怖主義災難的最佳良方」之結論事實上很難成立,甚至有可能恰恰相反。儘管要面對這一點會很痛苦,但卻難於迴避!——美國、歐洲就是明證。

  這樣一來,兩個抉擇就擺在中國人面前:究竟選擇銅牆鐵壁、密不透風的制度,抑或選擇有結構性軟肋的制度?兩害相權取其輕,完全有理由相信,作為一個「勇敢、智慧的民族」,一定會作出一個合乎世界潮流的明智選擇。

  既然如此,中國反恐必須走出兩大意識誤區,要十分清醒地意識到:將來轉型后的中國,龐大的國度、極為複雜的民族因素,在一段時間,乃至很長一段時間裡,反恐形勢很可能會變得更嚴峻。所以,在此之前,舉國上下必須超越政治立場凝聚共識,全社會高度一致共同對付恐怖主義這一「人類共同的敵人」。唯此,國家統一、民族復興,人民幸福的「中國夢」才能化為現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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