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稿酬個稅800元起征讓斯文掃地!

[複製鏈接]

9622

主題

9699

帖子

1萬

積分

七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13704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jiankang001 發表於 2014-3-11 09: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文/晏揚 

作家張浩文耗費5年寫成一部30餘萬字長篇小說《絕秦書》,獲得稅後稿酬3萬元,繳納的稿酬個稅近1萬元。800元稿酬個稅起征點從1980年執行至今,30多年未變,與時代嚴重脫節。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著名作家、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副會長張抗抗再次提交提案,呼籲提高稿酬個稅起征點。

一個作家嘔心瀝血好幾年寫成一部長篇小說,得到區區幾萬元稿酬,卻還要切去一大塊奉獻給政府,箇中滋味,恐怕是各種不解、各種心酸以及各種憤懣。說起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各方面無不表示很重要、很重視、很支持,可是,如果文化創作者不能獲得與付出相稱的報酬,甚至很多文人無法靠創作解決基本溫飽問題,那麼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又從何談起?面對3萬元稿酬繳稅近1萬元的尷尬現實,不禁要問:難道政府真的那麼窮,以至於對文人的些許稿酬都要課以重稅嗎?

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文化創作者當然不能例外,關鍵問題是稅收合理正當與否。月入800元,比任何一個城市的最低工資標準都低,在有些多城市甚至達到了吃低保的標準,可是,作家一個月獲得的稿酬只要超過800元,便要向政府繳稅,這個道理說破天也說不通。

800元稿酬個稅起征點是1980年頒布的《個人所得稅法》確定的,當時,工資、薪金的個稅起征點也是800元,即稿酬與工資、薪金的個稅起征點相同。在之後30多年裡,工資、薪金的個稅起征點從800元逐步提高到3500元,並且降低了稅率,但稿酬個稅起征點一直維持在800元不變,而且稅率畸高,為什麼?說得激烈一點,這在客觀上構成了對文人的政策性歧視,這種歧視出現在國家大力發展文化事業的背景下,尤其讓人不可理解。

30多年前,一個月800元絕對是高收入,而現在,一個月800元連個人溫飽都難以維持。同時,與上世紀80年代相比,如今沒有工資、薪金收入,完全靠寫作為生的人越來越多,稿酬是他們唯一的生活來源,這更加暴露出800元稿酬個稅起征點的不公平、不正義。

另外,很多作品是幾個月、幾年創作完成的,卻按一個月的收入計稅,致使創作者的稅負愈發沉重。譬如張浩文創作《絕秦書》花了5年時間,60個月,平均每個月獲得稿酬只有500元,卻要一次性繳納近1萬元個稅。不客氣地說,這樣徵稅簡直是不講理。

中國文人向來好面子、講斯文,而面子和斯文往往建立在體面收入的基礎上,至少建立在受社會尊重的基礎上,充滿歧視意味的稿酬個稅起征點如此令人不堪,讓斯文掃地。

政府徵收個人所得稅,重要目的之一是調節收入差距、促進社會公平。800元稿酬個稅起征點,意味著政府向窮人徵收個稅,與稅收的宗旨明顯背道而馳。即便不論發展文化事業,單論給創作者公平的待遇、尊重創作者的正當權利,也應將稿酬個稅起征點提高到與工資、薪金個稅起征點相當的水平。

多年來,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內,各方人士不斷就此發出強烈呼籲,而且這個問題毫無爭議,但就是遲遲得不到解決。在某種意義上,這比800元稿酬個稅起征點本身更讓人匪夷所思。
沙發
想飛的兔子 發表於 2014-3-12 10:18 | 只看該作者
支持改革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11 21:05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