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群眾和黨員幹部的支持,反什麼腐敗?
春秋戈
在湖南永州寧遠縣政法委對王秋平的所謂"雙規"調查中,有一個叫"唐屠戶"的人直接參与辦案,而他的唯一作用就是給當事人穿上防彈衣,戴上鋼盔,用凳子腿一樣粗的木棒實施極盡所能的,持續的,長時間的毆打,折磨和羞辱,令當事人痛不欲生。湖南永州寧遠縣政法委為調查王秋平一人的"腐敗",對其下級,同事和親友十多人實施"雙規",非法拘押,限制人身自由均在二百多天以上。在對王秋平的所謂"雙規"調查中,縣政法委發現王秋平並不存在腐敗問題,王的貪污事實難以坐實,竟然在對其非法關押三百多天後,以多報銷數千元藥費的罪名結案。其實,縣政法委的辦案人員明知道對當事人的指控純系子虛烏有,但他們依然窮盡各種駭人聽聞的手段毆打,折磨和羞辱每一個被"雙規"的人,逼迫他們接受和承認各種荒謬絕倫的"罪名",製造冤假錯案。
請問,這樣的"反腐敗"如何取信於人,贏得廣大人民群眾和黨員幹部的支持;這樣的"反腐敗"又如何取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沒有廣大人民群眾和黨員幹部的支持,反什麼腐敗?經不起法律和歷史檢驗的"反腐敗"不是在製造冤案,製造更大,更嚴重的犯罪,又是什麼?
過去,人們曾經對反腐敗充滿期待,錯誤地以為只要堅持不懈地"打老虎",就能夠徹底解決中共黨內長期存在的腐敗問題。但一年多以來的事實,十分令人失望。反腐敗被錯誤的當成黨內權力鬥爭的工具,"打老虎"就是剪除異己,"反腐敗"已經喪失任何合法性和正當性基礎,與人民群眾和廣大黨員幹部所期待的反腐敗目標相去十萬八千里。而且,更為嚴重的是在所謂"反腐敗"過程中,廣泛地採用刑訊逼供,株連九族的辦案方式,極其嚴重地侵犯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無視當事人的人格尊嚴,公然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刑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維護公民權利和保障人權的相關內容和條款,是對現代法制的野蠻踐踏,對人類現代文明的公然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