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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員財產申報何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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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快樂 發表於 2014-1-14 00:0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來源: 若退

  中國政府反腐的一個尷尬難題,是官員的財產申報與公布。試想號稱為人民服務的公僕們,竟不能像西方政客那樣公布自己的財產,使其受到全民的監督,讓黨國的面子情何以堪?長期在美國生活的人,會自然地認為這不過是一件極為簡單的事。然而,事實可能出人意料。網上查到一篇《中南海高官財產「申報」》【注1】,其時為2005年5月14日。不過人們對這樣的財產數據大為懷疑。由此推知,百姓對這樣的申報數據,或因小而不信,或因大而憤怒。百姓不信,報之何益?百姓憤怒,則政府危矣。美國的所謂財產申報,百姓與官員沒有區別。但作為百姓,財產收入是個人隱私,而官員則必須犧牲這種隱私。中國官員財產申報其實是牽一髮而動全身,對此期望過高的人們也許忽略了一些重大的文化差異。


  首先,美國財產申報的可信性是建立在相對成熟而完善的法制基礎上,尤其是在嚴格的稅收制度上。美國有句俚語說,在美國有兩樣東西是不可逃避的,一個是死亡,另一個就是納稅。如果一旦被稅局查出逃稅漏稅,其懲罰是非常嚴厲的。所以一般人的心態,寧願先多扣,也不願冒漏繳的風險。每人每年的稅表清楚地標明了你一年的工資收入,銀行的利息收入,股票交易收入等等。工資上的稅收,僱主已經事先為你扣下,銀行每年年底會寄來專為交稅用的報表,裡面有你的利息的年總收入。政府工作人員即使貴如總統也不能列外。這種嚴格的稅收制度有相當高的信息技術的支持。每年的報稅工作也是許多家庭一個不小的壓力。所以要使中國人的財產申報具有可信性,必須要有相應的法律配套措施,尤其需要建立獨立而健全的稅收制度。否則連紙上談兵都做不到。


  其次,關於灰色收入。據說許多中國人實際上有三種收入,即白錢、灰錢和黑錢。白錢即大家公認的正當收入如工資,黑錢即明顯的非法收入如直接貪污,灰錢即介於兩者之間,如紅包、回扣等,既可非法亦可合法。中國人的灰色收入佔有很大的比例,這是法制不健全的一個結果,也是美國人永遠難以搞懂的,長期在外的華人也未必能懂。灰色收入明顯不在納稅的範圍之內,也是許多中國富人在國內沒有安全感而想移民的原因之一。相對而言,美國人的灰色收入要小的多。在美國只要你的收入交易有記錄,就難逃被查的可能。我所知道的在美灰色收入的幾種情況有:打工收現金者,如餐館的侍者,少報小費收入;生意人把許多個人的消費打入經營成本,這是為什麼美國人願意創業的原因之一;有些服務行業要求顧客給現金以便逃稅。至於回扣、紅包或利用工作之便而為自己謀利,在美國是很少有的。比如,美國醫院的收費昂貴,但都在明處。醫生是不能收取紅包的,否則一旦遭人起訴而得不償失。政府的工作人員,每年被要求完成一個所謂的「道德培訓」,裡面對以公謀私、利益衝突、收受禮物、請客送禮、舉報同事等的各種規定,細緻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注2】。所以要增加中國人的財產申報的可信性,必須完善行業的道德規範和相應的法規。


  最後,人們通常忽略了美國財產申報的可信性與可行性是建立在美國的個人主義文化基礎上的。比如,美國法律上嚴格定義的家庭是夫妻及其子女。而且子女在成年獨立以後,父母的稅表上需要劃掉作為被供養的子女,子女也沒有贍養父母的法律責任。這樣父母與子女之間再沒有經濟上的相互依賴。你很難想象,一對美國父母會把自己的私房錢藏在子女的名下,也很難想象美國人會把自己的灰色收入託付給所謂的鐵哥們兒。而在中國特有的濃厚的集體主義文化下,父母可以把錢存於子女或自己的父母名下。如果要求官員也申報其直系親屬的財產,他可以把財產轉移到兄弟姊妹的名下。如此擴展開去,一個官員可以把自己的財產轉移到其他親戚甚至好友名下。我相信,中國人在這方面有足夠的創造力,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解決這個難題的方法之一,是不僅要求官員的財產申報,還必須要求官員的消費申報。如果消費明顯大於收入,則必須說明。


  最後一點難以有較好的解決方案,因為這涉及到中國文化的深層問題。但如果前兩方面有較大的突破,加上高級官員的以身作則,社會道德的普遍回歸,良好的媒體監督,則中國官員財產申報的可信性與可行性或有相當的希望。歸根結底,官員申報財產所提倡的道德價值,是官員們主觀上不想、客觀上不能利用公共權力而謀取私利。如果社會的共識到了公務員無私利可謀,且謀者必敗,則中國的政治昌明至矣。

(若退/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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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11nn93n9 發表於 2014-1-14 00:06 | 只看該作者
官員不敢向社會公布財產的體制,必然是個腐敗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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