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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孫揚:「法律知識淡薄」不能成為違法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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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發糕 發表於 2013-11-4 17:2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1月3日,杭州一輛卡宴與公交車發生刮擦,圍觀群眾發現卡宴駕駛員竟是奧運冠軍孫楊,而且孫楊還是無證駕駛。4日凌晨2點,孫楊在微博發表了一封道歉信,稱自己由於平時忙於訓練比賽,對法律知識的淡薄,導致錯誤,希望大家給他機會改正。

  回顧此次無證駕駛事件,有三件事在該道歉信中未說明清楚:一是據媒體報道,事發當晚當民警請孫楊出示自己的駕駛證,孫楊回答說:「駕照沒帶,放在家裡了。」民警隨後趕回交警隊上報相關信息。沒想到,系統資料顯示,孫楊的身份證號沒有對應的駕駛證信息。這是孫楊撒的第一個謊;二是據《錢江晚報》爆料,孫楊已經不是第一次無證駕駛,他曾承認自己會開車但沒駕駛執照。還有消息指他的空姐女友曾發微博透露,孫楊開車帶她出去,但沒駕駛證,隨後該微博很快被刪除。這代表他並不是初犯。

  三是該道歉稱「平時忙於訓練比賽,對法律知識的淡薄,導致錯誤」,被網友嘲諷道,當初某位體育明星被捲入離婚風波時宣稱自己不知「領證算結婚」。更有網友總結評道:「看了孫楊的道歉信,真的漲姿勢了:1)原來浙大高材生認為無證駕駛是法律意識淡薄而不是常識。2)原來沒有駕駛證也可以代言汽車。3)原來保時捷卡宴=小型越野客車。4)新交規后,考駕照確實難,連孫楊這麼四肢發達的人都還沒考出來。5)李天一的駕照應該給孫楊。」

  名人明星無證駕駛該怎麼罰?就在不久前,韓紅邊開黑色法拉利跑車邊打電話被網友抓個正著。8月3日13點10分因涉嫌挪用牌照,她被民警當場查獲,並被依法處以5000元罰款,移交所在單位進一步處理。韓紅也曾為此道歉,但那次道歉顯然比孫楊的這次要誠懇的多。在這一點上新浪微博上有位網友@邵嘉翔說的非常好:「我覺得大家都不需要道歉,依法辦事即可。無證駕駛罰款上限2000,拘留15天。相信孫揚代言了那麼多汽車廣告應該交得起這罰款。」

  還有二位名人明星的道路交通違法處罰也可供孫楊參考:2002年3月23日清晨6點左右,謝霆鋒價值約200萬港幣的黑色法拉利跑車被遺棄在路旁,同時現場人行道邊一段三米長的鐵欄桿亦被撞毀。謝霆鋒不但逃離了現場,還找他人替其頂罪,4月13日,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高曉松2011年5月9日晚駕車發生追尾事故,被法院定為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人民幣。

  孫楊自從獲得奧運會「雙料」冠軍、世錦賽「三冠王」后,一躍成為蜚聲中外的名人,可孫楊成名后,曾出現諸如「爆粗口」、「與教練發生衝突,甚至驚動警方」、 「與隊友不和」等「耍大牌」事件。因為肖像權、談戀愛、師徒糾紛等種種原因,他一次次成為媒體和輿論關注的焦點。然而,如果說此前的種種爭議都還在個性的範疇之內,這次的無證駕駛已經超出了法律的邊界。沒有駕駛證不能開車上路,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識。「由於平時忙於訓練比賽」的說辭難以令人信服。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也無任何特權,這起事件只要當地交警只要依法實事求辦案並處罰即可。但對孫楊和其它名人明星來說,在法制社會,下次千萬不要拿「法律知識的淡薄」當攔箭牌。(文/風青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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