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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掣籤制度的歷史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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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my00210909 發表於 2013-10-10 11:2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金瓶掣籤制度,是歷經數百年形成的藏傳佛教活佛轉世制度中最為重要的宗教儀軌和歷史定製。
  自藏傳佛教噶舉派中的一支——噶瑪噶舉派首開活佛轉世先例之後,藏傳佛教各教派紛紛效仿,轉世靈童尋訪程序也逐漸繁縟。隨著格魯派自明代登上中國歷史舞台,藏傳佛教這種特有的傳承方式得到更大範圍的普及。
  發展到清初,活佛轉世已經成為西藏僧俗貴族之間、蒙古王公貴族間爭權奪利的一個焦點,圍繞轉世靈童(蒙語和滿語稱之為呼畢勒罕)的尋訪認定,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事件層出不窮,甚至鬧出很多笑話。為杜絕大活佛轉世靈童尋訪認定引發流弊及政治隱患,清中央政府以法規的形式頒令實施金瓶掣籤制度。
  公元1793年(清乾隆五十八年),清朝政府指令大將軍福康安在藏籌議善後章程事宜。根據福康安會同西藏地方有關人員共同商議,清朝中央政府於當年正式頒行《欽定藏內善後章程》共二十九條。
  乾隆皇帝高度重視對活佛轉世事務的管理問題。《藏內善後章程》中規定:「關於尋找活佛及呼圖克圖的靈童問題,依照藏人例俗,確認靈童必須問卜於四大護法,這樣就難免發生弊端。大皇帝為求黃教得到興隆,特賜一金瓶,今後遇到尋認靈童時,邀集四大護法,將靈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於簽牌上,放進瓶內,選派真正有學問的活佛,祈禱七日,然後由各呼圖克圖和駐藏大臣在大昭寺釋迦佛像前正式認定。假若找到的靈童僅只一名,亦須將一個有靈童名字的簽牌,和一個沒有名字的簽牌,共同放進瓶內,假若抽出沒有名字的簽牌,就不能認定已尋得的兒童,而要另外尋找。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像師徒一樣,認定他們的靈童時,亦須將他們的名字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在簽牌上,同樣進行,這些都是大皇帝為了黃教的興隆,和不使護法弄假作弊。」此外,《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中還對藏傳佛教大活佛的管理制度做了具體規定。內容包括:青海、蒙古王公前來迎請西藏活佛,須由西寧大臣行文駐藏大臣,由駐藏大臣發給通行護照,并行文西寧大臣,以便查考,活佛外出也須領取護照,否則即予懲罰等。
  金瓶掣籤制度頒行實施之後,第一次正式實行是1793年在北京雍和宮掣定的蒙古喀爾喀賽音諾彥部的額爾德尼班第達呼圖克圖。西藏第一次按照金瓶掣籤制度認定的大活佛是1796年在布達拉宮認定第八世帕巴拉呼圖克圖。
  此後,清朝中央政府又對金瓶掣籤制度作了進一步完善,增加了批准免予掣籤等情形。無論是批准掣籤、批准免予掣籤還是批准認定、批准繼位,最高權力均掌控於中央政府,彰顯出中央政府在藏傳佛教大活佛轉世問題上的至高無上的權威。
  根據《欽定藏內善後章程》,清朝中央特製的兩個金瓶,一個奉於拉薩大昭寺;另一個奉於北京雍和宮。進入新時期以來,第十一世班禪額爾德尼、第十七世噶瑪巴、第七世熱振活佛、第六世德珠活佛等,都是用乾隆皇帝200多年前欽命奉於拉薩的那件金瓶,在大昭寺釋迦牟尼佛像前經金瓶掣定的大活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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