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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影響別人休息 被同宿舍人集體毒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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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國民 發表於 2013-9-27 15: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南方都市報】 -   2013-09-26   
            前晚,朱令案律師團召集人李春光律師在微博上發布案件最新進展稱,清華校方高層已與朱令的父母接觸。上個月,李春光曾與另一位代理人共同簽署律師函,啓動對清華大學的追責程序。不過,出於尊重校方和朱令父母意願的考慮,李春光昨日向南都記者表示,暫時不便透露與校方接觸的詳情。   

  校方已收閱律師函


            9月25日21時22分,李春光通過微博透露了朱令案的最新進展,共5點,主要涉及清華校方與朱令父母開始接觸、向國務院法制辦申請信息公開、北京警方仍與朱令父母保持溝通以及朱令父親因病住院剛剛痊癒等四方面內容。今年5月13日,朱令的監護人發布聲明,同意由李春光等10人組成「朱令案件律師團」,授權律師團依法通過行政、刑事和民事等法律程序,尋求對朱令的權利救濟和權益維護。

            李春光表示,清華大學校方已收到他們發去的律師函,且校方高層已與朱父母開始接觸。今年8月,李春光與另一代理人共同簽署律師函,啓動追責程序,並於8月10日投至清華大學。

            李春光昨天表示,儘管此前媒體多有報道朱令案,但清華方面一直未有回應,因此發這份律師函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校方勇於承擔起相應的責任。據悉,校方目前已收閱律師函。


  


  不過,對於微博中提到的雙方接觸詳情,李春光表示,爲尊重校方和家屬意願,暫時不便透露。

    警方與家屬保持溝通

            今年5月9日,李春光依授權曾再次向北京市公安局方面寄送《信息公開申請書》,要求公開「結辦」朱令案的事實材料依據、規範性文件依據及相關程序文書資料等。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回應稱,當年「認定有投毒犯罪事實發生」之後,曾組成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但由於「時間已近半年,相關場所沒有監控設施,犯罪痕迹物證已經滅失」,並否認警方在工作中受到幹擾。

            實際上,早在2008年5月,朱令的父親吳承之就曾向北京市公安局提交了要求公開朱令急性鉈中毒案偵破過程和結果的申請,但被警方以「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爲由拒絕。李春光番沒有透露此次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請信息公開的結果,他表示,主要是由家屬與警方直接溝通。

            對於朱令案的進展,李春光在微博中用「緩慢」來形容。他透露,律師團成立後,曾確定了一個大體性工作框架,目前的工作都是在這個框架內進行的,「希望案件能回到法律的軌道上來,理性地解決」。

    不明信件引猜測

            同在昨日,網友@ Fang_2014在微博發布了「一封奇怪的來信」。據稱,「今年6月底,朱令家人收到一封寫自美國洛杉磯、寄自拉斯維加斯的信件」,落款「冬冬」的作者在信中稱,如果不是朱令影響別人休息,「也不會被同宿舍人集體毒殘」。南都記者未能聯繫到「@ Fang_2014」求證信件照片的來源。

            據微博記錄,此前其曾去醫院探訪,「和吳叔叔、朱令晚飯前一起在醫院裡散步」。

            @ Fang_2014的微博發出後引發猜測。簡介爲「幫助朱令基金(海外)官方微博」的@幫助朱令在微博中指出,從照片看,這封列印信用的是A 4紙,當地並不通用,「在美國基本上買不到A 4大小的紙」。

            @Fang_2014稱,「信件已交@平安北京,目前尚未得到答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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