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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好奇嗎,丁書苗被騙捐的4000萬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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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發糕 發表於 2013-9-25 11:1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轉) 昨日,劉志軍案的關鍵人物,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審。檢方指控丁書苗以非法運作鐵路項目招投標等方式從事非法經營,違法收取中介費共計20餘億元。丁書苗還涉嫌行賄8900餘萬,除了花4400萬元幫劉志軍「撈人」、出資500萬元為劉志軍「跑官」省委書記,她還被控向時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行賄4000餘萬元,目的是為自己樹立正面形象。丁書苗當庭稱,2008年5月汶川地震發生后,她去四川賑災,同年6月通過一家慈善機構的秘書長引薦,認識了范增玉,之後就通過范增玉給汶川捐了一筆款。「我覺得他所在的扶貧辦是正規單位,不會上當。」 此後的2009年到2010年,她還通過范增玉捐過款。檢方指控,2009年至2010年間,丁書苗通過范增玉捐款,背後實際上是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即為達到樹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關部門查處。檢方稱,丁書苗經與范增玉商議,由丁書苗向該中心進行捐款,由范增玉利用職務之便為其安排在有關表彰會上發言、在有關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為此,丁書苗先後38次給予范增玉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000餘萬元。

  從丁書苗出庭的照片來看,她的精神狀況並不是很好,可能是有畏懼的心理。可以說,丁書苗是個商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為自己個人的利益,不管是花500萬為劉志軍「跑官」,還是做慈善事業樹立自己的形象,都是為自己今後更大的利益打算,而這些手段,從丁書苗的表現來看,相信背後智囊團幫其出謀劃策的。

  做慈善原本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今有些官員打著官方的旗號,將民眾捐助過來的金錢私用了。這不僅是對捐款人的一種污辱,也對不起那些需要幫助的人呀!丁書苗先後給予范增玉4000萬是捐助汶川地震扶貧的,不管她是出於什麼樣的目的,這樣的做法並沒有錯。而今范增玉是不是應該把這4000萬的用處說清楚呢?

  有人對范增玉和丁書苗做出這樣的評價,一個深諳官場藝術,一個是商業魔術師,雖然目標各異,兩個人在慈善領域找到交集,各取所需。范增玉借用官方扶貧的名義,將丁書的捐款收入自己的口袋之中,當然,他是知道丁書苗的金錢來源有問題。而丁書苗則借用范增玉官方之名,為自己樹立形象,用的恰到好處!不管如何,他們的行為是不可取,可能這兩人的行為,我們回頭看看現實的社會,到處都是呀!

  丁書苗的罪有多大,會被判什麼樣刑,自有法院來決定。但從罪名來看,范增玉的罪名應該要比丁書苗要大,要知道,做為國家機構的扶貧慈善事業官員,公然將捐助的錢,少數用於公益事業,多數囊入自己的腰包之中,對國家扶貧機構在民眾眼中喪失了信心!

  可能正是因為有范增玉這樣的人在,所以近幾年,政府機構的扶貧事業機構,並不被多數普通民眾所接受,而那些願意捐款的人,多數是像丁書苗為樹立自己個人形象或者是企業形象一樣有目的的。

  4000萬在丁書苗違法收取中介費20餘億來說,可能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但對一個國家扶貧機構造成巨大的影響是深遠的,恐怕也會像紅字會一樣元氣大傷!可能很多人都要問: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一聽這名字,夠權威呀!但是范增玉的出現,讓這權威一下子蕩然無存,於是人們會問,范增玉把捐款人的錢私吞了,那麼我們當初捐助的錢會那裡去了呢?這些問題,做為出現問題官員的單位需要做一個解釋了。可能范增玉的行為屬個人行為,但他曾經也是屬於其中的一份子,為了引起不必要的誤會,所在的單位應該向公眾做一個交代,列出清單來,把接受捐款的數額和捐款的用處說明白,而不是像范增玉這樣搞的糊裡糊塗的,對國務院扶貧機構來講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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