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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髮帖被拘」案律師:就算煽動鬧事也未達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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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假裝從無錫來 於 2013-9-22 06:04 編輯

原標題:律師兩問「初中生造謠被拘」

昨晚9時左右,甘肅張家川未成年學生楊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拘一案的委託律師王誓華一行已抵達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並於當晚就此案召開辯護工作會議。王誓華告訴北青報記者,將於今天會見楊某,在跟楊某了解案情前會先做心理輔導,以盡量減少其心理陰影。

今天見孩子 會先做心理輔導

王誓華昨日稱,楊某隻是一個未成年的初三學生,若僅僅因網上對公安部門的質疑言論就獲罪,如果他的心理素質不夠好,這對他以後的成長會是一個毀滅性打擊。因此,「見到孩子后,第一件事我會給他做心理輔導,讓他正確面對,給他信心,第二步才會問他案情。」王誓華說。

楊父昨天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說,兒子一向比較有正義感。對此,王誓華認為,通過楊某的微博看出他比較關注社會熱點、時事新聞。

9月17日下午,在學校上課的楊輝被警方帶走。警方在後來的通報中稱,他在微博、QQ空間發布虛假信息煽動民眾遊行,「情節嚴重,發帖轉載500次以上」,16歲的楊輝被以尋釁滋事罪刑拘。因為當地一名男子的非正常死亡,初三學生楊輝12日和14日在其QQ空間上發布了一些言論。

是否有煽動鬧事的主觀目的?

20日晚,王誓華告訴北青報記者,「據現在他目前掌握的網上材料和對事件的了解,我認為這不是犯罪,但因還沒有見到楊某,所以暫不能透露更多的細節」。網友們昨日對楊某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也議論紛紛。

對此,有網友稱,「一個初中生網上發表幾條消息,還是疑問句式的,就能煽動群眾鬧事? 」王誓華律師認為,「從我目前所了解到的情況來看,楊某作為一個初三的在校學生,思維並不完善,他暴露出自己的思想,對當地警方提出一些質疑,發泄內心的不滿,應該並沒有煽動群眾鬧事的目的。當然,就算有,也不一定能達到效果。」

是否造成了群眾鬧事的事實?

一些網友稱,楊某網上言論與群眾鬧事沒有因果關係。@作家-天佑說:「楊姓初中生微博是9月14日19:19所發,而人群聚集是在9月14日白天,而且規模很大。」

王誓華表示,僅從目前網上的資料顯示,楊某的言論和當地群眾遊行並沒有因果關係,具體方面我會找孩子了解詳細情況,「如果確實因為楊某的言論造成了嚴重的後果,這就另當別論。」

張家川縣公安局發過的3條通報

20日凌晨,張家川縣公安局通過官微稱,「由於楊某散布謠言、煽動群眾遊行,嚴重妨礙了社會管理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對楊某涉嫌尋釁滋事案立案偵查,並依法刑拘」。在此之前,當地政府還曾發布兩篇通報。第一篇通報為《張家川縣集中打擊整治網路造謠炒作行動成效顯著》,第二篇通報是關於對「9·12」高某死亡案的,結尾稱,「對情節嚴重,發帖轉載500次以上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張家川縣官網已將這兩篇通報刪除。記者昨聯繫張家川公安部門未果。

文/實習記者 郭明明

新聞內存

同學眼裡的楊某:關注時事新聞

在同學的眼裡,楊某性格「算是比較活潑」。他關注國內的時事新聞,曾因釣魚島問題和父親辯論,他發帖說,「全國各地最近命案頻發,各位出門都多留點兒神!」他常常在網上爆粗口,但有時又會感嘆「一個人坐在街邊,那些殘存的童年記憶浮現在腦中,突然有種想哭的感覺」。

他的騰訊微博上給自己取名「輝哥」,截至昨天上午記者看到時,他發的關於KTV命案的微博的轉發量為零。在微博中,他這樣評價自己:「我抽煙,但不嗑藥。我能喝酒,但不亂性。我崇尚暴力,但我很少打架。我人窮,但是不需要你的同情。我一身惡習,但我有自己的信仰。我長的不帥,但我會努力讓自己善良。我不會給討厭的人好臉,但我會真誠對待每個幫助過我的人。我要的不多,只要一個相伴一生的女人,和一幫能參加我的葬禮的兄弟。」

楊某一家原住在張家川縣胡川鄉某村,小學二年級時,因父母在北京開了個拉麵館,他便跟父母來京讀小學,直到初二時,因無法在京參加中考,轉回張家川鎮中學讀書,爺爺奶奶則在縣城內陪讀。陪讀住所條件簡陋,只有一間卧室一張床,楊某晚上就和爺爺奶奶擠在一起。

今年暑假,楊某在父母的拉麵館里打工,作為獎勵,父親送給他一部4S手機,正是這部手機拍下了爭議畫面。按照楊某在戶口本上登記的年齡,他已滿16周歲,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仍是未成年人。

8月下旬開學后,楊某上初三,在北京的父親為督促他努力學習,為他定下了中考的目標:甘肅省的重點中學天水一中。據《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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