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1
1萬
2萬
貝殼光明大使
使用道具 舉報
3萬
6萬
貝殼光輝歲月
倍可親決策會員(19級)
39
356
255
貝殼網友二級
新鮮人 發表於 2013-8-30 07:32 我的判斷,雖無文字證明,但當事人的指控,應視為直接證據。所以貪污罪及妨礙公務罪(國內許多法律界人士, ...
146
3301
1516
三星貝殼精英
八級貝殼核心
倍可親決策會員(十九級)
343
七級貝殼核心
laodai 發表於 2013-8-30 14:12 在國內國外,不做違法亂紀的事,不怕鬼叫門!貪官和家屬即使潛逃天涯海角,總會有清算的一天。 ...
7492
拎不清 發表於 2013-8-31 05:29 什麼證據都沒有。他的房子必需是有他簽名的文件。人說的不做數,這叫空口無憑。你沒經過文革,不懂。許許 ...
一直被朋友稱為小博士。其實就是書讀得多一些而已。
59
5173
2491
六星貝殼精英
司馬遷 發表於 2013-8-31 11:25 在我印象里,閣下就是貪腐利益集團的看門人。你唱這種高調鬼才會相信! 本人只不過在前一久轉了幾篇揭露 ...
老法師 發表於 2013-8-31 14:12 你還好意思稱張宏良是什麼清流人士。 張宏良和黎陽都是一貫造謠的無恥文人。 張宏良聲稱新浪微博禁了毛詩 ...
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13-8-31 07:27 你知道什麽事證據鏈嗎???我想你大概自己沒有參加過文革,或許那時你是紅小兵。 ...
2000年,被告人薄熙來擔任中共大連市委書記期間,大連市人民政府負責了上級單位涉密場所改造工程。該工程由薄熙來直接負責,由時任大連市城鄉規劃土地局局長王正剛(另案處理)承辦。2002年3月工程完工後,該單位通知王正剛,撥款人民幣500萬元給大連市人民政府。王正剛遂向已調任遼寧省人民政府省長的薄熙來請示如何處理該款項,薄熙來表示考慮一下再說。一周后,王正剛再次向薄熙來彙報,提出該500萬元在大連市沒有其他人知道,因此提議將該款留給薄熙來補貼家用。薄熙來當即將此事電話告知薄谷開來,並讓王正剛跟薄谷開來商議處理。幾天後,王正剛到瀋陽市薄熙來家中,與薄谷開來議定將該500萬元轉至薄谷開來指定的北京市昂道律師事務所主任趙東平處,供薄熙來家庭使用。而薄熙來則對此500萬表示「不知情,不清楚」。
小康人家 發表於 2013-9-1 05:39 證據鏈就是:舉例如下: 1,王正剛證明兩次找薄熙來。提出該500萬元在大連市沒有其他人知道,因此提議 ...
j2008b 發表於 2013-9-3 07:01 1.該款王應發給大連市但王沒發給大連市,是王貪污了; 2.王第一次找薄時,要把該款轉給薄,薄明確拒絕。 ...
196
8058
7211
四級貝殼核心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復 回帖后跳轉到最後一頁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1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