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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創傷和司法不暢是暴戾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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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行天下 發表於 2013-9-6 10:2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河南安陽8·19公交車血案的餘波尚未過去,成都再現「8·25」持刀行兇案,兩起發生在公交車上的案件相距不到一周,均造成十多人受傷、數人死亡。而不久前發生在廈門的「6·7」公交車縱火案,造成47人死亡,30多人受傷。

危險的不僅是公交車。近年以來,發生在公共領域的惡性案件日益增多,暴戾之氣也日漸瀰漫。從已經發生的惡性案件來看,每起案件的發生都有其獨特的誘因。但是,在這些個性的誘因之外,有哪些共性?面對日漸擴散的暴戾之氣,社會和公眾又該採取哪些預防的措施?

為此,經濟觀察報記者專訪了長期從事犯罪心理學研究的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研究生導師李玫瑾。

暴戾案件還會增多

經濟觀察報:從你長期觀察來看,這種暴戾案件頻發的原因是什麼?

李玫瑾:這樣的案件以前也有,而且我個人認為這種案子以後可能還會增多。現在的中國社會正處於社會轉型時期,社會問題較多。

像這種發生在公共場所持刀砍人的犯罪現象在犯罪心理研究中被稱作「濫殺」,濫殺的特點:一是「侵害對象泛化」,二是「帶有強烈的情緒」,表現為極其瘋狂。簡單說,他們犯罪時「遇到誰就是誰」,傷害的都是完全無辜的人。濫殺犯罪的心理問題往往源於某種「情結」。這種人在案發前一定經歷過孤獨、痛苦、挫折。

當前中國社會出現的濫殺、泛殺案件的頻率確實有些高。這種犯罪看似屬於個案,但也應該看到其相關的社會背景。這一社會背景媒體可以去調查。但造成這種案件頻發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人的情感異常。情感異常的原因較複雜,其中一個問題是:當個人遇到生活挫折、當個人與他人或社會發生衝突時,由此產生的憤怒情緒應該如何化解。我認為,我們社會中針對個人利益衝突的司法服務相對薄弱,也就是說,基層化解矛盾的司法不暢,很多人只知道上訪,卻又不能從上級部門得到自己期待的結果。於是怨恨他人、仇視政府、仇恨社會的心理極易出現。

經濟觀察報:基層化解矛盾的司法不暢是造成暴力案件頻發的一種外在因素,但是,從這些已經發生的惡性案件的行兇者個體來看,他們有哪些共同之處?

李玫瑾:共同因素就是情感上受過創傷,情感創傷是濫殺、泛殺的最主要因素。情感創傷的發生其「刺激源」往往來自於人,而不是自然物,是人與人之間的傷害,比如戀愛、婚姻、經濟糾紛、利益受到傷害,伸冤不成等。

從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看,突發的案件、偶發的犯罪人往往具有某種「心結」,這種心結有知結、意結、情結等不同的心理類型。知結的特點是:這種人在認識上愛鑽牛角尖,只有一條道,想不到其他解決問題的方法;意結是自己不明白自己內心到底想要什麼,表現為極力否認的東西恰恰又是他最想要的,這種自我矛盾性導致他的極度痛苦,這種人往往自殺,也有殺害他人的。最危險的就是情結,情結是一個人因為個人的某種需要得不到滿足、個人慾望難以實現,由挫折而感受到內心痛苦併產生憤怒。這種人往往把不能實現或不能滿足的原因歸結到他人身上、歸於外部環境、歸於社會,於是他們往往通過對他人的暴力來發泄自己的不滿。

情結類犯罪危害很大,其瘋狂作案,傷殺的人數都在10人以上。這種犯罪發生的頻率若增高,就意味著,我們目前的社會潛伏著危險的情緒問題。這種情緒問題往往和人心有關。

經濟觀察報:從已發生的案件來看,造成這種情結犯罪的誘因中,是社會因素多,還是個人因素多?

李玫瑾:既有社會因素,也有個人的生理和心理兩方面的原因。比如說廈門公交縱火案的陳水總就是社會因素造成其挫折感而出現的報復,福建南平在學校門口砍殺孩子案件的鄭明生就是個人心理因素為主,還有陝西、廣西砍殺孩子案件的犯罪人都是生理問題引起。今年安陽與成都兩起應該說與個人情感挫折有關。

情結類犯罪者多親情缺失

經濟觀察報:情結類犯罪的人,在性格上有哪些特點?

李玫瑾:這類人往往性格上有缺陷,不能很好地認識自我,因為對自己認識不準,在社會中生活就更容易遭遇挫折。比如說福建南平「3.23」殺人案的鄭明生,人家誇他醫術好,他就把衛生站工作辭掉想到大醫院做醫生,顯然是不成熟的表現。

這是自我認知的問題,你能很好地認知別人也要很好地認知自己,現在很多人缺乏這種能力,這樣他們會得出錯誤的判斷,認為「我就是對,我就是非常好,你們怎麼能這麼對我」。

所以,有些人經常感受人際關係的痛苦、感受別人的「欺負」,原因在於他不能很好地認識外界、更不能準確地認識自己,進而也就不能很好地把握自我和外界的關係。有這類問題的個人同時也就無法自我調整。

經濟觀察報:如果對情結犯罪的群體進行一個量化分析,比如他們的年齡、行為方式,生活經歷,會呈現一個什麼樣的分佈特徵?

李玫瑾:量化研究比較難,一般這種人的心理問題往往與他們早年的人生經歷有關。其中,親情缺失最突出,因為小時候缺乏親情,導致他們出現孤獨、沉默,不善表達。當言語表達有困難時,他們與人交往、溝通也會出現障礙,同時還不善解人意,容易誤解別人。所以,他們成年後更容易受到人際交往的困擾,並容易出現人際衝突,更經歷來自人的挫折。我們看到,這種攻擊行為一般發生在25歲以後,這是因為成年後要和異性交往,這難度要大於與父母、與同性夥伴的交往。情感上無著落,生活上再遇到困難,那這個人活著就覺得沒什麼勁了。

另外,社會轉型也造成大量的個人轉型問題。許多父母外出打工,把孩子放在老家,孩子一直成長在無拘束的自然環境中,可是當他們長大一些,父母用一天的時間就可以將他們從農村帶進城市,這類人也容易產生情結問題。他突然覺得,城市比家鄉多彩,這個地方好,也想在這裡生活,可是他很多東西都不會,兩種環境的巨大落差往往導致這種人的心理不適應。他的挫折感會增大,在缺少相應資源又很無助的情況下,有時候會出現憤怒感。

經濟觀察報:為什麼他們在遇到挫折后,會選擇向毫無關聯的陌生人發起攻擊,而不是「冤有頭,債有主」?

李玫瑾:具有情結型犯罪心理的人不僅有性格缺陷,還有一點就是這種人都是比較慫,他們既不能吃苦,也不能被別人批評或訓斥,他們自己能力不強,不善表達,但他們容易出現怨恨,於是任性地發泄。可真遇到比他厲害的他又很慫。最近媒體報道的安陽公交殺人案就也體現了這一點,兇手看到有人反抗,有點害怕就掉頭回去了。

所以,捅孩子的一般都是在女人面前沒有勇氣的,欺負女性的是在男人面前不敢發威的。最可恨的就是那種性格有缺陷的:又自戀、又很慫,吃不得苦、受不得挫折,還覺得自己特別委屈,這種人稍有不順心就會發瘋,而且他侵害的往往是比他弱小的人。

把法律和心理諮詢納入公共服務

經濟觀察報:面對這些日漸增多的發生在公共場所的惡性案件,從社會和公眾的角度,應該有哪些預防措施?

李玫瑾:首先要讓司法渠道暢通,讓司法真正接近群眾、為民服務。通過完善、通暢的司法程序讓個人的情緒有一個宣洩口。我們應該在每個地區都成立一個比較便宜的法律服務中心。雖然現在也有司法救助中心,也會救濟,但它不是以公共服務的方式出現。

法律服務中心應該像商店一樣,就在老百姓身邊,很容易找到。當公眾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的時候,應該有一個這樣的地方讓大家去諮詢:可不可以起訴、應該向誰申訴。這樣的法律服務中心比信訪局有用得多,要把這作為一項公共服務。這種情況下老百姓的問題至少有一部分可以化解。

其次是司法程序還可以進一步完善,比如我們現在很多人對司法不信任,那就應該進一步增加法庭的透明度,也可以通過搞巡迴法庭制度,通過異地法官審案來減少當地干擾。

作為公眾,遇到這些突發惡性案件,也要有一定的防範意識。比如,我們出門都會帶包,遇到這樣的行為可以拿包頂著手,拿包與他周旋至少能減輕直接的人體傷害。第二就是抓緊手裡硬體的東西直接捅向他,跟他保持一定的距離。如果有椅子直接端起來沖向他。還有在公共場合要警覺,發現哪裡不對要學會找就近場合躲閃,迅速報警。

經濟觀察報:你在前面也提到,像濫殺、泛殺類的情結型犯罪,不光是犯罪問題,還和人的情緒、人心有關,在這方面,有哪些可以作為的空間?

李玫瑾:社會戾氣的產生,有兩個方面,一個就是個人的性格缺陷,另一個是社會矛盾。社會矛盾這個問題一時半會解決不了,但從個人角度,可以通過加強性格教育來減少事件的發生。

中國現在的問題在於我們對孩子六歲之前的性格培養極不重視,我們只重視智力教育而忽略性格教育,所以你看到中國很多人可以到很高的位置上,但他的性格仍有很多的問題。

經濟觀察報:從小的性格培養是一方面,對於成年人呢?他們的性格已經成型。

李玫瑾:我的建議是提供公共的心理諮詢,按照人口比例,在街道、小區設立法律諮詢和心理諮詢兩個服務點,要作為公共服務一部分,就跟醫院一樣,我覺得有這樣一個平台,應該可以緩解很多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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