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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成傑之女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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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鑽石 發表於 2013-7-15 13: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噩耗傳來,今天上午我爸爸已經被執行死刑了,注射死亡。我們連他的最後一面也沒見到!一句遺言也沒有!現在政府都沒通知我們!沒想到他們動手這麼快!我父親的冤死的!我們一定會為他翻案!謝謝大家一直以來的關注,謝謝大家!-------曾珊泣血

今天早上八點我們就到了看守所,但是到現在都還沒拿到父親的遺物!在辦公室隱約聽到所長接電話說"你說先不給是吧?好,那我拖一會兒"然後幹警就帶我們到了一個會議室,還給我們端茶送水,說領導開會去了,要我們等等。爸爸的最後五年都是在這裡度過,現在他去世了為什麼不給我們遺物?!

這是7月14日中午在我父親執行死刑兩天後才接到長沙中院的死刑執行通知。郵寄郵戳時間是時間是7月13日,簽發時間是我父親被槍決的12日。難道長沙中院唐學平法官不知道刑訴法解釋423條的法理以及犯人臨終告別權和親屬臨終會面權的人道嗎?死刑也由注射改為槍決。人權何在?法理何在?天道何在?

【天問!】1.我父親曾成傑被捕三個月後,法院還未立案,他的三館公司資產就被湘西政府拍賣,這合法嗎?! 2.兩審法院都未出具三館公司的資產評估,就以集資詐騙判處我父親死刑,這合理嗎?! 3.父親於昨日上午被執行槍決,到現在都沒有官方通知,連最後一面都沒見到,剝奪臨終告別權,這合情嗎?!

曾成傑之女 昨夜一宿未眠,躺在床上幻想是我聽錯了傳聞,今天一大早趕到法院,看到了執行死刑的布告。爸爸真的被殺了,我和哥哥腦子一片空白,為什麼不通知我們,哪怕讓我們看一眼遺體也成,為什麼?法院保安說,可能周一才會通知我們領骨灰,而我的手中彷彿還留有爸爸拉我手時的溫度。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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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13-7-15 22:46 | 只看該作者

  據《京華時報》報道 7月12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湘西非法集資案主犯曾成傑執行死刑,其女兒在微博稱,執行死刑當天沒有接到通知,沒有見到父親最後一面。對此,長沙中院先後發3條微博回應,稱罪犯曾成傑在死前並未提出會見親屬的要求。最後,法院與曾成傑女兒微博上互相道歉。

  12日晚10時04分,曾成傑的女兒在微博發布消息:「上午我爸爸已經被執行死刑了,注射死亡。我們連他的最後一面也沒見到!現在政府都沒通知我們!」微博在網上迅速引發熱議,質疑法院的行為是否合情合法。

  面對質疑,13日下午,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對犯人執行死刑時,犯人必須跟親人見面。」這則消息被網友批「冰冷回復」。半小時后,法院將此微博刪除,併發微博道歉及解釋,稱微博管理人員對刑事法律學習鑽研不夠,已提出嚴厲批評。

  13日晚,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微博稱,在對罪犯曾成傑執行死刑前驗明正身時,法官告知其有權會見親屬,但罪犯曾成傑並沒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遺言中也沒有提出。當晚9時26分,曾成傑的女兒又發布微博,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道歉:「為我這兩天的不理智,誤解中級法院,特在此致歉!然後,感謝在一審的時候,你們給了我父親說話的機會!」曾成傑的女兒最後表示,「只想拿到骨灰,讓父親早日入土為安」。

  據悉,2011年5月20日,曾成傑因犯集資詐騙罪,涉案總額34億元,被長沙中院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曾成傑提出上訴。同年12月,湖南省高院駁回曾成傑的上訴,維持原判。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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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nn93n9 發表於 2013-7-15 22:53 | 只看該作者
非法集資是比毒品更重的罪,為什麼當初要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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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紅鑽石 發表於 2013-7-16 16:13 | 只看該作者
laodai 發表於 2013-7-15 22:46
  據《京華時報》報道 7月12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湘西非法集資案主犯曾成傑執行死刑,其女兒在微博稱 ...

《刑訴法解釋》423條法院在執行死刑前應該告知罪犯有權會見其近親屬。發微博的法院人員居然不知!對此最高法院在刑訴法解釋中有明文規定,他們不僅違法違規,且有失司法倫理!這樣的法院如何執法??如何取信於民??!!
「驗明正身」是在行刑前一刻,如何有時間安排親屬見面??驗明正身是426條規定,這時只有詢問遺言,信扎等過程。再說把「會見權」規定423條和「驗明正身」規定426條,合二為一執行已經是違法了。
我看,其中貓膩一查一個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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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紅鑽石 發表於 2013-7-16 16:29 | 只看該作者
11nn93n9 發表於 2013-7-15 22:53
非法集資是比毒品更重的罪,為什麼當初要做呢?

從1998年到2008年,湖南西部公開的大規模的民間融資行為處處可見,當時,當地政府是鼓勵,提倡民間集資的。現在他們利用法律侵貪民營企業家的財富,殺人滅口。可惡之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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