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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認李天一案嫌犯有背景,警方口說無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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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李天一案疑似超偵查羈押時限的關鍵時刻,經網友呼籲提醒,此事件再次發酵。

  李天一強姦案為什麼遲遲沒有結案,在網民最初的認知中,是因為李天一有個做將軍的好爸爸。然而經過漫長的等待后,網民們發現,事情遠遠比想象的複雜。在事發漫長的時日里,不但李天一從公眾的視野中消失,另外5 名同案犯的信息在公共媒體上更是隻字未提。於是,網友們經過一系列人肉后得出結論:這5名同案犯當中不僅有成年人,而且背景比李天一還要雄厚。那麼,網民的說法到底是超想象的發揮,還是警方有意在迴避什麼?為什麼一起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普通案件遲遲得不到結論?

  昨天,就網民的懷疑,北京警方作出回應:這5名嫌犯中有4人是未成年人,依照《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不能披露。警方同時表示,他們將認真履行法律職責,依法客觀公正辦案。

  北京警方的回應,顯然是乏力的。因為他們直到現在還是在玩口頭功夫,並沒有拿出有力的證據來證明自己所說屬實,這也是網民最不滿意的地方。試想,如果警方真的是在依法辦案,為什麼案件的審理需要如此長的時日,而且是在網民的提醒「即將超限」后才發表回應?為什麼李天一的代理律師會「感到案件很燙手」而請辭?為什麼把明明白白的強姦案,說成是「輪流發生性關係」?這諸多疑問,網民難道不該有知情權?

  根據網民人肉的結果,昨晚,我按圖索驥對其他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引擎搜索,結果發現,搜索到的信息均被網路管控或刪除。難道這其中沒有別樣的意思?即使按照北京警方的說法,5人中有4人是未成年人,那麼這位成年人的信息為什麼也不披露?而在這樣混沌的情形下,警方你憑什麼讓網民相信?

  不管是《未成年法》也好,還是《網路實名制》或《不能以姓名查房》也罷,從表面上看都是在維護一種權利,但在實踐的過程中究竟起沒起到作用,或者是對什麼人起作用,相信每個人都有相對成熟的看法。事實證明,這種冠冕堂皇的法律、規定,總是成為某些人搪塞自身過錯的借口。以此案為例,難道犯罪嫌疑人的權利必須凌駕於受害人和公眾知情權利之上?

  撇開權利不說(中國向來以權代法),網民指出的其他幾位犯罪嫌疑人有名有姓,而且都涉及到更高層領導人。就算為了給領導人洗白,公共機關也有必要站出來澄清。但目前的情況恰恰相反,官方既不闢謠,也不澄清。莫非心裡有鬼,害怕半夜鬼敲門?如果網民所指真的是在造謠,那為什麼不追查造謠者的責任?中國跨省追捕的力度那麼強悍,怎麼這個時候表現的疲軟不堪?

  北京警方在回答記者提問時還表示:「個別網上關於另幾名犯罪嫌疑人家庭有『背景』 的傳言,這不是事實。」、「網路社會是法治社會,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網民所說不是事實,那事實是什麼?不公開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只聽警方滿嘴放炮,公眾是不是可以認為,警方也在造謠、胡說八道?同樣是無根據的言論,警方在其中是不是也要承擔責任?

  近年來,大多腐敗案都是經由網民爆料后才被破獲的,可是在最初的爆料中,舉報人總是被官方扣上造謠的帽子。包括雷政富淫亂案,代表官方意志的雷政富本人不也指認網路照片是PS的嗎?

  有人說,謊話說百遍就成了真話。政府誠信失信於民的根本原因就在於,人人心裡都清楚這件事的假的,而掌握權力的一方總是傲慢地把它當真。基於此,我以為,「狼來了」的寓言,教育對象不單單針對懵懂小孩,也包括自以為是的「大人」。是非對錯,絕不會在原則上發生改變,真理再現,只是時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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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看雲起時 發表於 2013-7-4 11:05 | 只看該作者
希特勒臭罵李雙江,李天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CHGuKG8u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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