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組織上為何對貪官愛得如此深

[複製鏈接]

650

主題

1307

帖子

1403

積分

三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403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chnqiang 發表於 2013-6-18 22: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貪官被抓后,不僅繼續享受著單位的待遇補貼,而且單位還能專門向法院發公函為之求情,這樣荒唐的怪事,就發生在湖南麻陽縣。而且,涉案單位麻陽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還以「缺錢」為由,拖欠一線執法人員長達4個月的工資。

  這樣的單位,絕對堪稱是貪官嚮往的天堂。試想,出了事都能被單位容忍到這種地步,平時還能指望單位以自我監督來發現貪官嗎?不難想象,這種被單位發公函來求情的對象,平時在單位組織心中,會擁有著絕對的認同感和信任度,恩寵之下,當然放縱。

  不妨來看看這份為貪官求情的公函是怎麼寫的——「該同志正值為黨和人民作貢獻的有為之年,其業務素質也較高,經局黨組研究決定,請求法院對其從輕判決。」仔細體味一下這些措詞吧,你一定真切的感受,那是「同志的信任」,那是「人才的愛惜」,那是「組織的姿態」。

  單位組織為何能對貪官愛得如此之深呢?現在單位給出的說法,是因為貢獻。原來貪官有貢獻,貪腐也是可以原諒的。這是怎樣弔詭又醜陋的邏輯呀,當官不做貢獻,還讓你拿這俸祿做什麼,還讓你占著官位做什麼?問題是,現在這樣的意識就出現在很多官員心中,比如,四川省樂山市民族委員會原主任劉羽成貪污、受賄117萬元,被判刑后在懺悔時也說 「突出的政績並沒有讓我得到提拔重用,這時我的思想上有了一種念頭,認為自己的工作貢獻大,撈一點、吃一點是應該的」。

  在我看來,這個叫劉羽成的貪官,也算是比較精準回答了這裡「貢獻」的意義了,那就是「政績」。政績本來是好東西,但是,現在一些官員心中的政績觀是畸型的,製造出來的政績往往也就是形象工程,是為滿足相關官員升遷需要的,而不是為民眾利益服務的,這樣的政績就不是好東西了。再退一步講,就算有些政績是有利於公共利益的,但是,官員做出成績是本份,不出成績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失職與瀆職,怎麼就能拿點成績來謀取私利,而且還是以違法犯錯的手段呢?

  回過頭來看,這些年,正是因為一些畸型的政績意識,正是因為對官員履職的意義認知存在錯位,才讓「適度容忍腐敗」的意識慢慢植入到一些官員的思想意識中。現在,麻陽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算是把「容忍腐敗」有效落地了,而且把貪官的自我邏輯變成了組織行為,表現得還不止是「適度」而是「大度」,這才是最可怕的。

  單位組織上能對貪官愛得如此深,除了說明畸型政績觀在驅動一些單位部門的神經之外,也清晰表明,當前反腐敗最缺的不是制度,也不是技術,而是決心。而長期反腐敗不力,又讓很多人覺得腐敗難以「根治」,只能控制到一定的範圍之內,這樣一來,單位部門對腐敗過度容忍意識也就不斷加大。可以說,整個社會沒有生成「痛心決心反腐敗」的文化環境,也是一些單位組織對貪官還能保持偏愛的一種意識土壤。

  能夠對貪官繼續發待遇福利,還公然動用組織力量來求情,本身就說明,貪官本身就存在於一個更為龐大複雜的權力體系之下,背後也關聯著複雜的利益博弈。由此,也不禁讓人猜想,這樣的貪官出事,會不會是在替相關權力體系以及組織力量充當替罪羊,會不會是在保證背後更多更大的權力利益最大化。

  畢竟,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單位組織能對貪官愛得如此深,不管你怎麼看,反正,我總覺得此事必有蹊蹺,必須繼續深挖查處。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24 08:35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