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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辦案中搞「創收」影響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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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國民 發表於 2013-4-16 10:2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來源:搜狗博客 作者 趙運恆律師
04月15日 20:38
  今年4月8日,媒體報道了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原局長陳德寶服刑后提出申訴的新聞,陳德寶因受賄被判刑20年後沒有立即上訴,原因是兒子也被抓,且被威脅要重判,所以當時沒有提出被遼源檢察院刑訊逼供的問題(http://news.xinhuanet.com/yuqing/2013-04/08/c_124551188.htm)。因我作為代理律師配合了媒體採訪,近日我收到吉林方面託人傳來的口訊,要我收斂一點,他們檢察機關正「盯著律師」。捎口信的人說,希望我注意安全,多和他們溝通。

  我一點兒也不覺得意外,倒覺得這些吉林檢察官們很有幽默感。有不少辦案機關,在被揭露出違法行為後,往往不是自己反思和改進,而是採取進一步威脅和恐嚇的方式處理問題,遼源檢察院未能走出這個俗套。

  事實上,遼源市檢察院在媒體報道后的第二天4月9日,就派了5名檢察官來到陳德寶服刑的監獄,要求陳德寶撤回申訴,否則將對陳德寶和兒子都重新起訴,予以重判。之前,陳德寶被抓后,其兒子也被抓,雖然認為兒子無罪,但陳德寶最後屈服,同意自己部分認罪和不上訴,換取兒子被判處緩刑釋放回家。

  也是4月9日同一天,有兩個電話打給我,都是自稱被遼源市檢察院刑訊逼供過的官員親屬,看了報道后聯繫我,一個是吉林市中級法院的前院長,一個是延邊州國稅局的前局長。他們也同樣以遭刑訊逼供為由正在申訴。可見,在以辦「硬案」著稱的遼源市檢察院,刑訊逼供的事情可能遠不止一起。

  陳德寶受賄案中不僅存在刑訊逼供,還存在檢察院大肆侵吞犯罪嫌疑人財產的事實。近年來,一些地方辦案機關把辦案當成創收手段,辦案的重要目的之一是把贓款贓物甚至與案件無關的財物轉化為自己單位的經費。遼源檢察院在這方面,可謂登峰造極:查封扣押的所有財物都沒有法律規定的扣押清單,更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移送法院;很多大額現金被要求打入檢察官個人賬戶,去向不明;辦案人員直接在銀行櫃檯使用扣押的嫌疑人銀行卡提取現金,去向不明;甚至直接使用扣押的嫌疑人銀行卡在POS機上進行消費,長期使用被扣押的嫌疑人車輛,等等(見下圖)。

  雖然律師多次和檢察院溝通,包括寄送律師函,要求返還與案件無關的大量財產,但檢察院一直沒有理睬。現在,面對這些程序上的嚴重問題,遼源市檢察院不但不思過悔改,反而變本加厲地繼續違法。刑訊逼供、侵吞財產、威脅恐嚇,遼源檢察院在辦理職務犯罪中的種種作為,肯定對辦案產生了負面作用,影響了司法公正,那麼這種現象有沒有代表性?在依法治國的中央號召下,不知像遼源檢察院這樣的司法部門的權力還有沒有邊界?也許,紀檢部門和高檢都該管一管了。

  

  陳德寶兒子陳龍被遼源檢察院羈押期間,檢察院反貪局人員張福成在銀行直接用密碼把陳龍卡里的現金取走。

  

  陳龍被羈押期間,一張被檢察院扣押的銀行卡在5個月時間裡,共計在北京和遼源被消費46筆,三萬多元最後還剩0.23元。

  

  陳德寶的妻子被要求交納126萬元,直接打入遼源檢察院一位名叫王艷的個人賬戶。另外還有陳德寶的一位朋友被扣留兩輛車,後來遼源檢察院讓該人拿錢「贖車」,也把一百多萬元打入王艷賬戶,然後把車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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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nn93n9 發表於 2013-4-17 00:08 | 只看該作者
衙門口朝南開了么。有理無錢的莫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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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仲國民 發表於 2013-4-17 08:29 | 只看該作者
11nn93n9 發表於 2013-4-17 00:08
衙門口朝南開了么。有理無錢的莫進來。

一個社會司法不公證,也就沒有公證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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